1. 保險公司賠付一定需要事故認定書嗎
沒有認定書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的,沒有事故責任書保險公司就沒不能確定他們應賠多少,若是負全責的,保險公司就全賠,若不是全責,那保險公司則需要按責任認定的比例來賠。
所以,事故認定書是保險公司賠付的依據,如果沒有這個依據,則保險公司就無法對事故性質,車主責任,保賠金額等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以此,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付。
若是因交警失職而失去理賠款,可投訴交警隊。還有保險法有規定財產保險是不能讓被保險人獲利的,即理賠款不能高出實際損失,沒有事故責任書,就不能肯定發生事故的雙方為誰,有些人選擇自己私了,在保險公司也不能獲得理賠。
(1)保險公司理賠責任認定案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後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採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
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製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採信。
2.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保險公司理賠
首先,要看交警如何認定責任。保險公司的賠償是責任賠償。在交警認定你有責任的前提下,保險公司對你應付的責任范圍進行賠償。
根據你的描述,我覺得你付全責或主要責任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老人沒有定殘,那麼醫療費等先走交強險8000元限額,餘下部門走商業第三者。如果老人定殘了,那麼交強險的限額為5萬元,多出5萬元的部分走商業第三者。一般情況下,你保的險應該足夠支付賠償金。
另外需要提醒你一下,傷人的情況比較麻煩。首先,你要提醒傷者、傷者家屬及院方要用醫保用葯。因為保險公司以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進行核實。
其次要收集全所需單證。
1、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醫葯費、住院費收款憑證
3、病歷、處方、用葯明細
4、傷者和護理人員單位勞資部門出示的誤工證明及收入證明
5、出院通知書或住院證明。
最主要的和處理你案件的查勘員溝通,看還需要其他的什麼手續。
3. 事故責任書認定後該怎麼向保險公司理賠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肇事者和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關於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應當將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但該保險公司已經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且當事人無異議的除外。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當事人請求將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4. 私了以後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要責任認定書。
所謂「私了」其實就是當事雙方在某些原因下不願意求助於警察、保險公司等第三方而自行處理交通事故,你的問題我看應該是想問「私了後能不能拿到保險賠償」吧?
首先給你分析下私了的壞處
1、私了的車險事故首先大多數沒有經過現場查勘(可以自己拍照,有用,但是用處不大,後面詳述),無論保險公司還是交警都無法判斷你的車輛損失與你說的事故情況是否相符。
2、私了後你不可能立即報案,保險公司及交警無法第一時間了解情況。
光看這個看不出拒賠理由,給你再分析下:
私了的主要原因大致是:
1、車輛小損傷,雙方都趕時間不想麻煩(這種情況一般事後也不會找保險公司)
2、當時以為是小損傷,雙方趕時間不想麻煩,事後發現了隱藏損失(這種可能性極小,但是一旦發生難以證明隱藏損失與當時的事故相關,因為既然是隱藏損失那麼外觀或者是照片很難反映出來,所以即使有照片也無奈)
3、最常見的!雙方中有一方有著不能報案的理由,如酒駕、毒駕、違法行為、逃犯、車輛未年檢、套牌車等等等等,私了案件中是否存在這樣的情形已經無法判定,而這樣的情形中又不止一項是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無法查實也就是你無法舉證你的案件是符合保險條款能夠索賠的或者說發生了保險事故。
4、私了沒有交警證明(不看現場交警也不會出責任認定,因為沒有依據,即使你有無數證據證明是你的車被追尾對方應該是全責,但是你有什麼證據證明當時你沒喝酒、沒吸毒?),沒有交警證明就沒有責任劃分,沒有責任劃分保險公司該賠償你總損失的百分之多少呢?
5、你的損失已經通過私了得到補償、部分補償甚至超額補償了,但是獲得的補償數額沒有辦法明確的舉證,保險公司該賠你多少呢?
5. 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的賠償是根據責任認定賠償的嗎
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的賠償是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來進行理賠的責任劃分的,並根據開具的事故證明來進行賠償。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5)保險公司理賠責任認定案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