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在什麼情況之下,保險公司不會去賠付的問題,也是讓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在很多我們特意而為之的情況之下保險公司不會對我們進行賠付之外,很多情況之下,保險公司都會賠付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我們的保險在發生以上這些情況的時候,是有理由拒絕賠付我們相應的經濟損失,因此這些東西是我們要避免的,同時也是我們要去拒絕的,我們不能夠因此而遭受到任何的經濟損失,這對於我們來說很重要。
② 什麼情況下意外保險不理賠
您好!通常情況下,若被保險人因下列行為導致身故或傷殘,意外險不理賠: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2)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殺、自殘、毆斗、吸毒等所致意外傷害;
(3)因被保險人私自服用、注射葯物所致意外傷害;(4)因戰爭、核輻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傷害。目前市場上的意外險產品較多,不同產品的不賠情況有所差異,消費者可具體分析,以上的全年綜合意外101保障計劃-幸福版為例,它的免除責任是: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種是指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另一種是指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4)被保險人醉酒、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
(6)被保險人因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分娩(含剖宮產)導致的傷害;
(7)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蹦極、駕駛滑翔機或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8)被保險人猝死;
(9)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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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車險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不理賠是合法的
保險公司不理賠情況:
1、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不賠:以上這些情形中,司機並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嚴重違反交通法。此外,駕駛員與准駕車型不符、實習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
2、地震不賠:遵循了大部分財產保險都不保地震責任的慣例,由於缺少數據和經驗,保險監管部門也不鼓勵保險公司承保。
3、精神損失不賠:大部分保險條款會有類似的規定,「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精神賠償視為責任免除」。
4、修車期間的損失不賠:修理廠有責任妥善保管維修車輛,因此,如果車輛在送修期間發生了任何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都會拒賠。
5、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不賠:保險公司認為該損失是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當車輛行駛到水深處時,發動機熄火後,駕駛員又強行打火才造成損壞。這一條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過後浮出水面的。
6、爆胎不賠:未發生車輛其他部位的損壞,只是車輪單獨損壞的情況不賠。當然,由於輪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車等事故,造成車輛其他部位的損失,保險公司依然負責賠償。
7、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如果車輛被車廂內或車頂裝載的物品擊傷,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8、未經定損直接修車的不賠:如果車輛在外地出險,也要先定損再修車,否則保險公司會因為無法確定損失金額而拒絕賠償。
9、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賠:當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責任在對方,如果放棄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也就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
10、車沒丟,輪胎丟了不賠:如果不是全車被盜,只是零部件如輪胎、音響設備等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11、拖著沒保險的車撞車不賠:如果因為開車拖帶一輛沒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上路,與其他車輛相撞並負全責,保險公司不會對此做任何賠償。
12、撞到自家人不賠:所謂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險人、被保險人(駕駛員視同於被保險人)。除這些人以外的,都被視為第三者。而在保險條款中,將被保險人或駕駛員的家庭成員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疇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險公司視為免責。同理,被同一單位名下的車輛碰撞也不能通過第三者責任險得到賠償。
13、車燈或倒車鏡單獨破碎不賠:這條免責條款是為了對付某些修理廠將以前換下來的破損車燈裝到車型相同的其他車上,騙取賠款的騙保行為。(適用平安保險)
14、自己加裝的設備不賠:車主自己加裝的音響、電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無對此單獨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會對此賠償。
④ 為什麼有人買了保險卻得不到理賠
最近很多盆友在小諾做出方案之後,購買之前都有點猶豫不定,一問說是「都說保險理賠很難,要准備各種材料和單據,跑很多地方,還有可能被拒賠,所以有點不敢買啊,害怕最後沒有保障反而變成雞肋」。
這可能是大家在最終購買之前的普遍糾結吧,但是小諾想說「為什麼『理賠難』,可能一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你傻」..
我們來看個案例吧
2010年,張先生在多次接到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電話後,因不好意思拒絕,也覺得保險應該有用,遂購買了一份,但是對於自己買的什麼產品並不是很清晰,只知道每年能領一些錢,還有一些保障。
2013年,張先生因冠心病住進了醫院,需要做心臟支架手術,突然間想起了自己原來購買的保險,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得到的結果卻讓張先生傻了眼,自己當時買的是每年領錢的理財型年金保險,對於疾病是不予理賠的。
這是一個常見的拒賠案例,結果令人扼腕嘆息,出了風險卻得不到賠償。
在這個案例中,保險業務員素質不高,解釋不清楚,對客戶不夠負責,這是主要原因,但是這個案例中真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問題么?
客戶張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買了什麼產品,保險最大的風險,是你買的產品不能匹配你的需求,理財險當然不能賠付重疾啊..
所以你說理賠難,是不是也一部分因為你傻~
當然普通人之所以會對保險有「理賠難」這樣的印象,其實有著方方面面的因素:
信任危機
社會大環境中信任危機長久存在,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普通客戶,都有責任。
保險公司的宣傳中可能存在銷售誤導,很多客戶也存在騙保行為。
再加上媒體報道中常有保險公司拒賠的新聞,而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理賠了的新聞卻比較少,所以造成了這樣的刻板印象。
保險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國內的保險業務員說實話從業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在和客戶溝通時更專注「怎麼賣」這方面,解釋合同的時候,也是更多關注對他們有利的,誇大保單責任、保單收益,不提或少提除外責任等對客戶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信息,客戶真有理賠需求的時候卻發現不能實現,這也是導致大家有「保險都是騙人的」這種印象的原因。
產品條款專業而繁瑣,理解成本高
保險合同條款長,而且很多專業名詞和條款解釋對於普通人來說猶如「天書」,疾病定義、殘疾標准、除外責任、豁免責任…普通客戶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解釋和指導,是很難看明白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小諾的原因啊~
消費者本身的因素
這一方面是因為上面說的產品條款繁瑣而難以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客戶在購買時,對產品的保險責任和保障范圍的了解不充分就投保了。
例如,大部分人買重疾險只關注保障多少種重疾,但沒有仔細研究重疾的定義,以及什麼程度的重疾、什麼樣的手術治療方式才能給予賠償,這很容易導致由於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程度或手術方式而被拒賠。
再如,在投保前填寫健康告知時,忽略了某些病史或者不確定某些病史需不需要提前告知,而導致客觀上沒有做到如實告知,當然不排除部分投保人有逆選擇的情況,但大部分人可能只是無心之失,但最終也會導致拒賠。
那麼,保險理賠的正確姿勢應該是怎樣的呢?
理賠申請
撥打你所投保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
理賠的申請人可以是被保人、監人、受益人以及法定繼承人,報案的時效性要嚴格遵照各種險種的條款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索賠時效,不同險種的索賠時效不同,如,人壽險索賠時效為5年,除人壽以外的人身險索賠時效為2年。
提供單證、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保單資料、客戶身份資料、填寫單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ps:每一個理賠案件,需要的的單證、資料要求不同。
如,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需要: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書;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申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需要: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證明;門診診療收據、處方和病歷;住院費收據、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核保理賠
把相關資料交給保險公司後,就要等待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了。
如果客戶的保險事故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賠付條件,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會將保險金匯至指定的銀行賬戶。
小諾說,不想出現」理賠難「,你需要做到下面這幾點:
1理性分析需求,拒絕單純推銷
買保險前要認真結合自己的個人情況,考慮自己最需要的保障是什麼,再根據這些需求去匹配產品。
並且也可以對自己的保險需求做個優先順序排序哦,隨著個人保費預算的增加,來增加產品配置,最大化保險的杠桿作用。
2認真研讀保險條款,避免因遺漏或者不了解造成的損失
自己花了這么多錢買來的保障,一定要坐下來好好看看合同內容啊親們!
對保險條款(保障責任、除外責任、投保要求等情況)一定要充分解讀,不明白就請教專業人士,一直到自己心中沒有疑問為止。
拿重疾險來說,部分產品的理賠規定需要實施相應手術,比如針對冠狀動脈的手術要求必須是開胸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手術是不予賠付的,也有規定病情到了約定的狀態,還有些必須要到了終末期才能賠付,在購買前一定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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