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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參保:
(1)2014年社保參保基數范圍:2226--11130元;(該基數為2013年省平均工資的60%—300%,2014年7月調整,1——6月基數不足部分需要補繳)
(2)個人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8%
醫療保險:2%
大病救助:3元
醫療互助:1元(杭州市區企業,餘杭蕭山區無)
失業保險:0(農業戶口)
1%(非農業戶口)
如按最低基數繳納個人需要繳納的金額為:
農業戶口:226.6元
非農業戶口:248.86元。
(3)單位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4%
醫療保險:11.5%(杭州市區)
8.5%(餘杭區)
生育保險:1.2%
失業保險:2%
工傷保險:0.5%/0.8%/1.2%(以單位行業類別確定)
2、個體參保
(1)社保參保基數范圍:2672.46--10021.74元(該基數為2012年省平均工資80%—300%,2014年1月起實施,根據社保部門下發通知確定)
(2)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8%
醫療保險:9%+4元(杭州市區)
7.5%+3元(餘杭區)
杭州市區最低繳納金額:786元
餘杭區最低繳納金額:685元
2. 杭州市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工業務咨詢:12345
勞動維權:86612333
單位地址: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18-20層
郵編:310026
舉報投訴: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信函、傳真、電報申請的機構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工作日受理時間,夏令時9:00-12:00,14:30-18:00;冬令時:9:00-12:00,14:00-17:30。聯系電話:0571—85252637,傳真號碼:0571—87214246。
(2)杭州市失業保險科電話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
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
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杭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准,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險市級調劑制度和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3. 浙江省杭州市勞動局投訴電話是多少
浙江省杭州市勞動局職責已整體合並到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投訴電話可撥打86612333。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第六條已明確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單位地址在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18-20層,郵編為310026 ,人工業務咨詢是12345 勞動維權電話是86612333,網上舉報地址為http://zxts.zjzwfw.gov.cn。
(3)杭州市失業保險科電話擴展閱讀: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
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
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
推進技工院校建設,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杭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准,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
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險市級調劑制度和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企事業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
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
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進一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統領,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 杭州市社保局中心電話
杭州市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中心電話:12333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號勞動大樓郵編: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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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杭州市失業保險金到哪裡領(什麼路多少號)
1、本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在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後,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並按月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每月10、11日(遇節假日順延),失業人員憑本人失業證、私章到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或社區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起失業人員可持太平洋卡領取失業保險金。
2、外城鎮失業人員在杭享受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應將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外城鎮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勞動合同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縣居住地證明等資料報送原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在市社保局參保的,報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即杭州市就業服務局);用人單位在區社險辦參保的,報區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即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上述資料之日起7日內核定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期限。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受理其原用人單位資料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申領登記,同時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①身份證
②暫住證
③1寸證件照片兩張。
經辦機構受理申領登記復核後,應及時發放《杭州市失業保險金領取卡》。失業人員應自核准其失業保險待遇的次月起每月10、11日(節、假日順延)到其暫住地(即暫住證所在地址)所在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申領時,需攜帶《杭州市失業保險金領取卡》、本人私章。失業保險金限本人領取。
以上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遵守《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超過60天不辦理申領登記的,視同已重新就業;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不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的,視同已重新就業。
3、外城鎮失業人員在戶籍地享受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及時到失業保險征繳機構辦理停保手續,並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7日內將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鎮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勞動合同復印件等資料報送原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用人單位申報資料7日後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60日內到杭州市就業服務局財務管理部(中河中路242號勞動大樓409室)辦理失業保險基金的轉移手續。
失業人員辦妥轉移手續後,由經辦機構將其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和失業保險關系一並劃轉至其戶籍所在地,失業人員到戶籍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基金轉出後,不得再轉回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辦理時間:每周五
8:30—11:30
14:00—17:00
4、農民合同制職工享受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與農民合同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及時到失業保險征繳機構辦理停保手續,並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7日內將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勞動合同復印件、《農民合同制職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申領表》(軍齡未享受的職工需帶退伍證)報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申領手續,並應及時通知農民合同制職工。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用人單位申報的相關資料7日內核定完畢失業人員應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農民合同制職工應在用人單位申報資料7日後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60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到交通銀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杭州市中山中路366號(中大廣場附近))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農民合同制職工領取時,對銀行代發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有疑問的,應暫停申領,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核對。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限本人領取。
領取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9: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