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喝酒死了保險公司賠償嗎
重疾險又叫壽險。中國人壽的重疾險,如果不發生重疾,人身故後是有賠償的。海康的就不知道了。不管賠不賠,人的身體最重要,生命不止是自己的,還是家人的。請珍惜生命,
⑵ 人身意外保險喝酒後出事身亡理賠不
喝酒造成的意外事故是不會賠付的,所謂意外是指當被保險人遭遇到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
⑶ 喝酒意外死亡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你買的什麼保險?
保險公司免責條款裡面,有酒後駕駛這一條
如果不是酒後駕駛機動車導致的意外身故,哪理論上可以賠
具體看你買的什麼保險,條款是什麼
謝謝採納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⑷ 購買人身意外險,喝酒後 騎自行車發生意外事故死亡能不能理賠
這個呢,先看條款,一般條款中沒有關於酒後騎自行車的免責聲明,只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免責聲明。應該是可以賠付的。
實際案例中目前我查到的只有一例酒後騎自行車被機動車撞死的案例,該案最後判決是賠付的。
下面是那起案例的新聞報道
記者了解到,張掖甘州區人民法院審理這起保險理賠糾紛案後認為,醉酒受傷原因多樣,如果是投保人醉酒後非自身原因引起傷害,保險公司應承擔理賠責任。保險公司:醉酒受傷是免責條款,不賠;法院:車禍主要責任在貨車司機,保險公司要賠
投保人醉酒後騎自行車遭遇車禍,保險公司以醉酒受傷是免責條款為由拒絕理賠。記者了解到,張掖甘州區人民法院審理這起保險理賠糾紛案後認為,醉酒受傷原因多樣,如果是投保人醉酒後非自身原因引起傷害,保險公司應承擔理賠責任。故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在規定范圍內參照傷殘等級,賠償該投保人6000餘元。
事件
男子遇車禍
想通過意外險再獲補償
單位購買的保險,在一次車禍後竟然差點成了一紙空文,這讓張掖市民孫某困惑,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狀況,則和他遭遇的車禍有關。
2010年7月5日晚,孫某醉酒後騎自行車回家時和石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孫某受傷。事後,孫某在醫院治療了20多天,花費7000餘元。後來,張掖甘州區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報告顯示,這起事故中,石某所駕駛的車輛不符合機動車標准,所以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孫某酒後騎自行車違章,對事故發生負有次要責任。分清了責任,孫某便將石某和石某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了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法院進行索賠,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孫某各項損失7000餘元。
孫某表示,在他出車禍前,他所在的單位恰好給他們投了一份意外商業險,所以他希望通過理賠獲取一些補償。
法院
酒後受傷
主要責任在貨車司機
2011年7月,孫某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鑒定,鑒定結果為,此次車禍造成孫某10級傷殘。為此,孫某找到單位購買意外商業險的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但保險公司以孫某醉酒後騎自行車導致受傷,這種情況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之一為由拒絕了孫某的理賠要求。
2011年10月,張掖甘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並認為,醉酒導致受傷是否該理賠,要看實際情況,而不是簡單地看免責條款。在本案中原告孫某受傷,主要責任是石某駕駛的車輛有問題,由此孫某承擔的僅是次要責任,故保險公司以醉酒後受傷不予賠償為由拒絕理賠不能成立。據此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在規定范圍內參照傷殘等級,賠償孫某6000餘元。
宣判後,孫某對理賠數額不予認可,提起上訴。記者昨日獲悉,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該案後駁回了孫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說法
詳告客戶免責條款
才能維護雙方利益
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主要是保險公司列出降低賠償風險的條款,保險公司到底該怎樣對投保人說明免責條款才算告知?甘肅劉辰律師事務所劉辰律師為大家解讀這些法律問題。
記者:如果醉酒後受傷後果是孫某自己造成的,那麼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不予理賠?
律師:本案的關鍵點是孫某受傷和醉酒之間的因果關系。在該案中,孫某雖然醉酒後騎自行車出行,但造成其受到傷害是貨車司機駕駛的車輛有問題,由此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無法成立。如果孫某的傷害是由自己醉酒後造成的,那麼法院會考慮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
記者:對於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怎樣告訴客戶才算告知?
律師:對於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應該逐條口頭告知客戶,然後客戶在告知通知書上簽字確認才能認定告知義務完成。有些保險從業者對於保險免責條款含糊告知,避重就輕則誤導了客戶,損害了客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樣的情況下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不是投保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也侵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記者:保險公司制定的免責條款,在保障保險公司利益的同時又該如何維護投保人的利益?
律師:保險公司制定的免責條款必須向保監會備案,並且經過審查後才能出現在保險合同中。想要維護客戶的利益,最好將這些免責條款如實告知客戶,給客戶選擇的權利,這樣才能維護雙方的利益。
⑸ 喝酒意外死亡意外保險賠嗎
首先 ,喝酒身故意外保險賠不賠 ,常見的情況有:
1. 如果能夠證明符合「意外」的條件 ,又不屬於保險條款內列明的「除外責任」 ,喝酒喝死保險公司要賠。
2. 如果買的綜合意外險包含「猝死」責任 ,則酒後猝死保險公司也要賠 ,條款沒有「猝死責任」 ,則意外險不賠。
3. 酒後開車出現交通事故 ,一般不賠。
4. 酒後開摩托車也算開車 ,輕便電摩托可能涉及到是否屬於機動車的認定。
5. 如果不屬於列明的除外責任 ,對是否屬於意外有爭議 ,就讓法官去判吧 ,法官會做出不利於保險公司的解釋 ,但是不一定會判保險公司賠錢 ,還要考慮其他的條件。
其次 ,通常人身意外險有約定一些免責情形 ,如被保險人醉酒或酒後駕駛 ,產生了意外導致的傷害、死亡、殘疾等情況 ,保險公司不會理賠。不過 ,若被保險人僅僅是喝了酒 ,但是發生意外事故與喝酒沒有關聯 ,在理賠時可爭取保險公司理賠 ,實際能否理賠還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三 ,關於「猝死」 ,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猝死定義:「平素身體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 ,在出乎意料的短時間內 ,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為猝死。」
從發病到死亡多長時間才能認定為猝死呢?具體的量化時間目前尚無公認的統一標准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的時間是6小時之內 ,但這僅是一家之言。
在保險中 ,對於猝死的定義是: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潛在疾病、機能障礙或其他原因在出現症狀後24小時內(某些保險公司規定6小時之內)發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認定以醫院的診斷和公安部門的鑒定為准。
最後 ,保險法中意外定義為:外來的、突發的和非本意的 ,非自身的因素。如果不屬於意外傷害的責任范圍 ,意外保險一般是不賠的。
⑹ 喝酒喝死保險了意外傷害是否賠負
以上兩位樓主是否身邊有過這種案例呢,要是有,請提供一下。要是沒有,就不要嗐說哈,不懂裝懂是很無聊的。同時讓我明白,沒有知識真的是一件很恐怖的事,首先要明白,什麼叫意外傷害:保險上的定義是:指因外來力量或突發事故引起被保險人身體的傷害或殘疾,稱之為意外傷害。比如說不小心跌傷了,有外來力量,或被小貓抓傷了,有外來力量,或小刀切到手等,這些是意外傷害。而喝酒不是一種意外傷害:最多也只能說是意外死亡(很意外,誰都想不到會喝死),這期間沒有外來力量和突發事故的發生從而引起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所以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還有就是,任何保險裡面其中一條免賠責任是:酒精中毒是免賠的,要真是賠了,那不是鼓勵別人去喝酒喝死嗎?我想喝酒喝死:那叫醺酒,從而酒精中毒。要是正常喝酒死了,那就只能從身體疾病方面找原因了,但這與意外傷害險沒關系,若是買了重大疾病險可能還有希望獲得賠,但最終也要看醫學鑒定是不是屬於重大疾病,並且買的重大疾病險裡面是否保了該種病,要是有,那就能得到賠償,反之則無。所以告訴我們一定要買保險,而且要知道買了些什麼保險,保的都是些什麼種類,全面不全面,我們都得要去留意
⑺ 意外保險喝酒死亡賠償嗎
醉酒死亡,通常不算意外,不能得到賠償。保險中的意外,必須滿足「外來的、突發的、非主觀的、非疾病的」這四個條件。
⑻ 喝酒死亡保險公司理賠嗎
關鍵你買的什麼保險,如果買的是財產險合適,怎麼就沒有關系,如果買的是壽險屬於生存險呢,不會理賠買的是屬於死亡,關鍵你買的什麼保險,如果買的是財產險合適,怎麼就沒有關系,如果買的是壽險屬於生存險,不會理賠。買的是屬於死亡險和兩全險,屬於理賠范圍
⑼ 喝酒出意外死亡算不算意外保險
意外傷害是指由於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原因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飲酒過量有害身體健康屬生活常識,被保險人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此完全可以控制、避免,故飲酒過量導致身體損害不是基於外來的、突發的和非本意的因素,不屬於意外傷害,被保險人據此申請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⑽ 喝酒死亡,保險公司賠償嗎
個人理解如果平時天天酗酒的人喝酒死亡肯定沒得理賠,平時正常喝酒的人意外死亡可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