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受傷人有保險公司怎麼賠償損失
撞人事故索賠程序
第一步:報案在報案時,您要做的事有:
1.帶上您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上您的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通隊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您便可以約對方一起去交通隊結案了。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繫到交通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弔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借機提出訛人。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通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它是交通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您可以查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通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第三步:遞交
索賠單證由於賠償項目不同索賠所需要的單證也不相同。一般傷人事故索賠時需要辦齊的單證包括:
1、《出險通知書》
2、《診斷證明》
3、《醫葯費發票》
4、《誤工證明》
5、《事故證明》
6、《賠償執行憑證》
7、《賠款通知書》
第四步:領賠款
遞交完索賠單證後,大約在一星期之後(一般不超過10天)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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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標準是什麼
意外險簡單理解就是,發生了意外事件且對被保人造成傷害,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賠付你一筆錢。不過要注意的是,意外必須滿足「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這4個條件。
奶爸整理了一篇文章,教你快速看懂意外險
一、人身意外險保什麼意外?
1、意外身故
簡單點說,就是因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公司賠付合同約定保險金。
2、意外傷殘
意外傷殘,指被保人由於意外事故而導致傷殘的,保險公司會按根據傷殘等級,賠付相應的保險金。
傷殘等級的劃分是按照《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准》來評定的,共分為10個傷殘等級。
保險公司就是根據這十個傷殘等級給付相應保險金給被保人或指定受益人,具體標准如下圖:
(意外險傷殘等級賠付標准)
在傷殘等級一級的時候,賠付額度是最高的,達到100%,然後隨著傷殘等級的降低而變小,在十級時是最低賠付標准,只有10%。
3、意外醫療
意外醫療指被保人因為意外傷害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會對被保人進行賠償。
奶爸認為人身意外險的免賠額度最好不低於1萬,以此為基礎,免賠額度低一點更好,而且最好可以不限社保范圍報銷。
二、奶爸總結
一般我們口中所理解的意外與保險公司所定義的意外是不同的。這也是容易引起糾紛的地方。所以在我們購買人身意外險,要看懂保險條款,了解哪些情況保,哪些是不保的,避免出現拒賠的局面。比如說大家常說的猝死是不賠的。猝死是由疾病原因導致的死亡,不符合意外的定義,不在人身意外險的理賠范圍內。在日常生活中還有這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中暑、個人食物中毒、高原反應、醫療事故、妊娠意外和因病摔倒死亡。
⑶ 工傷受傷賠償怎麼算
李林律師:工傷是任何人都不希望遇到的事情,但既然發生了就要冷靜面對。按照我國法律對處理工傷的程序性規定,依次處理以下五方面的問題:
1、工傷認定階段一:應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 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准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2、工傷認定階段二: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系、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系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媒體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3、工傷認定階段三: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4、如果用人單位跟你協商解決工傷賠償數額,你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准嗎?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採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鑒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治療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准,所以,應多咨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⑷ 平安保險人傷理賠天數是怎麼算的
從受傷開始,到終止治療截止。
⑸ 平安保險出了車禍是怎麼理賠和計算的
車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流程:
1、如果是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如果發生雙方事故,你的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麼方便就怎樣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強險會有把上調,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就隨他去他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你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如果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車禍賠償的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⑹ 車禍自己受傷保險公司怎麼賠償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好,事故處理及辦理保險索賠程序
一、報案
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
提醒: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二、現場處理
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三、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並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如當事各方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五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四、傷者治療
1、傷情診斷
醫生對傷者進行檢查,出具《病歷》和《診斷證明》,並作出是否住院治療的決定。
2、住院治療
醫生對傷者進行治療。
3、出院手續
主治醫生認為傷者無需繼續住院治療的,傷者應辦理出院手續開具《出院證明》,註明出院後的注意事項,休養時間,護理時間及護理人數。
主治醫生認為傷者無需住院治療的,傷者拒不辦理出院手續,賠償義務人應通知交警部門,從主治醫生證明傷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費用賠償義務人可以不負責賠償,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
如傷者出院之後需繼續治療的,醫生出具《繼續治療費用預估證明》,合理的費用保險公司可以賠付。
4、傷殘評定
傷者治療結束後,可以到相關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如達到傷殘等級,應取得《傷殘等級證明》
5、醫療擔保和預付費用
當肇事各方無法承擔醫療費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預付醫療費用,憑醫生出具的《醫療費用預估證明》和已交費用清單可以獲得不超過所需費用50%的預付款。
6、醫療核損
保險公司在傷者治療期間,會派醫療核損人員到醫院及交警大隊了解傷者的受傷情況和治療情況,對治療費用進行預估和監督。
五、車輛定損修理
1、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時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六、賠償調解
1、傷者治療結束後,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賠償調解手續,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及交警大隊都會根據事故各方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據相關賠償標准和法規條款進行賠償調解,當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涉及到保險賠償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可提請保險公司作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
七、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付清相關費用,收集索賠所需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八、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開始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賠付金額。
九、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最終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