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與保險公司已經解除保險代理合同,但是他們不給我辦理,不退押金,我該怎麼辦哩,去哪投訴,能解決我的
向當地保監局舉報。
『貳』 保監會代理人投訴電話
這個是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先投訴保險公司嘛,保險公司也搞不定的時候就打保監會12378電話督辦就好啦。
平安是對投訴管理最嚴格的,你每打一次投訴電話都會升級的,只要是重復投訴,連著幾天打投訴電話的話投訴會捅到分公司一把手那裡去,後果很嚴重的。所以打電話投訴是有效的,而且你記住只打95511,不要聽他們指引打什麼固話,一打固話就是轉內部流程了,打95511是系統登記,會疊加升級的,打固話沒記錄的,有記錄上面的管理層也看不到,內部消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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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公司不給解除保險代理人合同怎麼辦
你好,我曾經是某保險公司一名內勤工作者!因為保險公司人員入司條件寬松,所以響應素質也是參差不齊,所以您的經歷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
按照常理來講,1000抵押金叫做有價單證風險抵押金,幾乎每家保險公司都有的!可以通過正常的營銷員離職手續辦理退司,退還單證抵押金,但是提醒你自己保留好押金票子,也就是收據!正常情況下一個月可以錢款到賬!
如果你沒有抵押金正規收據,建議你詢問是否在你的主管或者是公司留存,這個東西應該是本人保存的。如果你還是感覺不是心裡很舒服,可以走投訴。包括公司內部投訴和舉報投訴,甚至是提起訴訟!公司內部投訴通過客服熱線一般是9****五位電話號碼,或者是打114查詢當地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電話舉報投訴,或者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仲裁訴訟!
不知我的回答是否能夠給你幫助!
最後提醒你,保險公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但保險行業是國家支持行業,同時確實能給予老百姓很多幫助,請您不要宣揚保險公司不好等等!需理智!
『肆』 保險公司單方解除保險代理人的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保險代理人是否有權要求賠
這是保險合同糾紛,合同一方單為而解除合同。另外一方可依據合同的兵體規定,雙方協商,專支付違約金。否則向法院提起訴訟。
『伍』 如何舉報保險代理人違規行為
可以採取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也可以採取電話、面談等方式舉報。
舉報流程:
1、舉報人任選一種方式(比如郵寄相關證據材料等)向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出舉報;
2、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在收到舉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3、如果本人需要相關工作人員給予受理情況的,可以通過電話或者書面方式要求告知。
根據《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辦法》:
第九條 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非實名舉報。舉報人在舉報時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名稱)、證件號碼和有效聯系電話等信息的屬於實名舉報。
舉報人向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出舉報,可以採取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也可以採取電話、面談等方式。
五名以上舉報人擬採取面談方式共同提出舉報的,應當推選一至二名代表。
第十二條 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在收到舉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實名舉報人要求告知受理情況的,可以通過電話或者書面方式告知。
舉報材料不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實名舉報,可以要求舉報人補充提供有關材料。受理審查時限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計算。
第十三條 對於不屬於本單位負責處理的舉報,應當在收到舉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轉交其他有職責的單位。接受轉交的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中國保監會可以將舉報事項交派出機構調查處理。接受交辦的派出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要求及時反饋有關情況。
(5)保險代理人解除合同投訴電話擴展閱讀:
根據《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辦法》:
第十四條 對於屬於信訪或者消費投訴事項的,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該事項轉至本單位信訪或者消費投訴工作機構。
第十五條 舉報涉及多個派出機構管轄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派出機構受理。涉及多個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由第一個接到舉報的派出機構受理,或者報請中國保監會指定一個派出機構受理,相關派出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陸』 保險代理人把客戶拉黑,拒絕服務,客戶可以投訴嗎
當然可以投訴了,哪家公司?打公司服務電話,要求更換服務人員。
『柒』 保險公司解除代理人合同有經濟補償嗎
視情況而定,公司辭退原因是什麼,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
2、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補償或者賠償的: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1個月工資的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如果公司與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准進行補償。
5、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准進行賠償。
6、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捌』 如何解除和保險公司的代理合同
這個各個公司應該都有所不同,你和保險公司的哪個部門的那個負責人簽的協議,最好找他去。如果是書面協議的話,上面應該有合同約定期限,如果沒有到期的話,可能會要求賠違約金之類的。這個要看你的合同書上是怎麼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