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協商,如果拒不接電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將對方和對方保險公司一起作為被告。法院判決後由對方保險公司直接理賠
㈡ 到保險公司理賠肇事者不配合怎辦
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㈢ 交通事故肇事者走車險,保險公司理賠也簽字了,可肇事司機不配合,受害方得不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應得的賠償是由肇事方承擔的,至於肇事方賠償後怎麼向保險公司理賠,能不能理賠全部,那是肇事方的事,受害方既沒投保,又不是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事故,因此保險公司怎樣做與受害方無關。現在肇事方不賠償,事故是在交警隊調解處理的,可以請求交警出面讓對方賠償,交警雖然只是調解,但他說話的分量與當事者肯定有不同。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出面用法律的強制力讓對方賠償。
㈣ 交通事故人傷者不配合保險公司理賠怎麼辦
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4)肇事者不配合去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仲裁裁決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百三十八條 公證債權文書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㈤ 肇事者不配合賠償,怎麼辦
1、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可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或者雙方不願進行調解,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2、起訴的時候,可以申請將對方的車進行財產保全,但你不能擅自變賣他的車,交警也不會將車交給你,車只是處於調查的需要暫扣而已,很快就會交還對方。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㈥ 事故對方主責但不配合交通事故保險理賠
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一般責任的認定是交警才有權利;事故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對半責任、次要責任、無責等五種;如果是已經定責,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對所定的責任有異議,可以有行政復議的權力。
發生事故後除了聯系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
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保存好單據;處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門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保存好;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
也不會扣駕駛本;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如果暫扣車輛、駕照,一般在事故定性後即可歸還。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㈦ 肇事車主不配合保險理賠。咋辦
首先,他的保險公司的賠款是針對他的,保險公司賠多賠少給他是他的事,和你沒有一毛錢的關系,你找他就行。
所以,你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的車被責任方追尾,而對方不還錢,
這是個民事關系。你強硬一點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同時要求修車錢以外的其他損失(當然,這也要合理並且舉證,否則法院不支持。
覺得錢少的話,可以了解一下他的車是不是單位車,或者是他在執行單位工作的時候出的事,如果是這樣,可以找他的單位索賠,
如果是他個人的車又不想還,貌似除了上法院,然後申請強制執行,沒別的短平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