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保險能否疊加賠付,得看具體的險種。
隨著人們對身體健康越來越重視,重大疾病保險也越來越受歡迎。涉及到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險產品有多種形式,有隻針對重大疾病進行賠付的純保障重疾險,也有作為附加險存在的重疾險。重大疾病保險通常都是提前給付型,只要滿足合同約定的給付條件,保險公司就按合同的約定給付被保險人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復理賠並不沖突。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投保人在公司買了一份重疾險,之後又在公司買了一份終身壽險附加重疾險,這就出現了重疾險重復投保的情況。如果確診罹患重大疾病,且所患疾病是所投保的幾份保單上均載明可保的,符合賠付標准,那麼就可以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保險公司一旦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的重疾險合同就會終止。如果購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可能會導致主險的合同也一同終止,雖然索賠後可以得到重疾險的多重賠付,但也會失去主險的保障。
㈡ 買了多份保險,就能獲得多份賠償嗎
您好,一般來說,費用補償型保險,賠償是不能疊加的,定額補償型保險,賠償是可以疊加的。
《保險法》里有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意思就是你投保的保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物本身的價值,超過了也只能賠付標的物實際的價值。
具體到險種來看的話,有一些險種是不能疊加賠付的,也就是說你買再多也賠不了。如果不了解怎麼配置保險,可以看看這篇文章保險怎麼買?這些套路一定要避開
財產險:財產險規定,如果發現重復投保,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能超過財產標的物的保險價值。如果超過,一旦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只會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最高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
醫療費用型險種: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醫療費用型險種,它們可以針對住院費用進行賠付,比如住院醫療險和意外醫療險。但是,這兩種保險作為費用補償型保險,符合保險的補償原則,即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度內,按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給付保險金,而且賠償不能超過被保險人實際支出醫療費。如果多投保,最多也只能各個保險公司進行比例賠付,而且都要參照醫保或其他渠道的報銷額度,然後才對剩餘部分進行再報銷。
特殊:兒童壽險
保監最新規定,未滿10周歲兒童身故保額最高20萬,未滿18周歲兒童身故保額最高50萬,萬能險、投連險、航空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災害身故在不受此限制。所以給寶媽們提個醒,給孩子買這類保險時,保額不要超過上述限額,否則多交了保費也拿不到更多的賠償。
買的多賠的多的保險是下面這幾種,你要是錢多,可以多來幾張:
意外險:為了防範道德風險,一般保險公司會規定購買限定數額。比如有的保險公司規定意外險只能一次性購買3份,有的則規定航意險最多隻能購買10份,最高保額不超過200萬元。超出了這一范圍,就有可能被拒保拒賠。
重疾險:重疾類保險產品,一旦發生保險合同里所包含的疾病,則必須進行理賠。這些理賠只與有沒有被確診有關,與實際治療花費無關,購買了多份重疾險,出險時可以得到多份賠償。
最後,購買保險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和實際情況去選擇合適的,不是追求買得多、買貴的,就是好的。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㈢ 同時買了多份保險,如果住院符合理賠條件,是可以有多份賠償的嗎
商業醫療這類保險有很多是不能這樣做的
具體看你合同里免責條款和賠付條件並電話咨詢公司客服確認
這個漏洞不看能有,不可能所有人各保險公司都買一份保險出事各保險公司全賠是不現實的
㈣ 一個人買多份保險都能得到理賠嗎
您好,一般來說,費用補償型保險,賠償是不能疊加的,定額補償型保險,賠償是可以疊加的。
《保險法》里有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意思就是你投保的保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物本身的價值,超過了也只能賠付標的物實際的價值。
具體到險種來看的話,有一些險種是不能疊加賠付的,也就是說你買再多也賠不了。如果不了解怎麼配置保險,可以看看這篇文章保險怎麼買?這些套路一定要避開
重疾險屬於比較典型定額補償型保險,換句話,如果買了多份重疾險,保險公司是都會賠付的。
醫療險。住院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保險,即使買了兩份住院醫療險,即使都賠付,但是報銷的實際費用不會超過實際所花費的費用。
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屬於定額補償型,可以疊加賠償。意外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不能疊加賠償。
寫在最後
購買保險要根據實際的實際情況來購買,保險並不是購買的越多越好,保費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圍,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保費過低的話,又會出現保障不足的情況,最好將保費控制在個人年收入的是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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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上了多個保險,是否可同時理賠
這要看您購買的是什麼類型的險種,一般若是重疾險、壽險之類的險種,則可以疊加理賠,但如果是意外醫療、財產險,則不能夠疊加理賠。具體而言,在重疾險方面,只要被保險人所患重疾是保單上載明的,且病情符合賠付標準的,就可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如果所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那麼主險的合同也會要求終止。這意味著,被保險人同時向兩家公司索賠後,一方面可以得到雙重賠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終身壽險也將終止。而且,壽險類產品也符合疊加理賠的標准,這類產品的賠付情形是被保險人身故。至於不能疊加理賠的情況,首先是意外醫療,其報銷屬於補償性質,不能疊加賠付:如小楊買了兩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某次意外醫療共花費1000元。那麼,兩家保險公司合計最高只能賠付1000元。從財產險的規定來說,保險公司是按財產的實際價值和損失程度確定賠償金額的,損失多少賠多少。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能超過保險價值,重復超額購買是不必要的浪費。
㈥ 一份保險有多個保險責任,對其中一項理賠了,保險合同就終止了嗎
不是,應該給予30%的傷殘賠償後保險合同才終止
㈦ 我買了兩份重大疾病保險,可是有個疑問,對於不同的保險公司,關於理賠方面會有什麼矛盾沖突
關鍵是看你購買的保險是費用型還是給付型。
所謂費用型,你可以理解為「報銷」。費用型保險一般都適用保險四大基本原則之一的「損失補償原則」,也就是說給予的賠償不超過被保險人的損失額度(看清楚是不超過,也就是小於等於的意思),不允許投保人通過保險獲得額外收益。如果你購買了兩份費用型的保險,那就是重復投保,到時候兩家保險公司會根據比例責任制分攤你的損失額,你獲得的總賠償額仍然不超過你的損失額,也就是交兩份保費得一份賠償,這樣做是不劃算的。
所謂給付型,就是發生了保險事故,就按照合同給你一筆錢。至於這筆錢是超出還是不夠,你拿了干什麼,保險公司就不管了。給付型保險不適用於損失補償原則,也就沒有重復投保這一說,符合條件的話就可以得兩份 保險金。
目前市場上費用型的重疾險比較常見,如果是這樣的話,你購買兩份完全相同的重疾險就沒什麼意思了。
㈧ 購買多份保險,理賠時會有沖突嗎
您好,一般來說,費用補償型保險,賠償是不能疊加的,定額補償型保險,賠償是可以疊加的。
《保險法》里有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意思就是你投保的保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物本身的價值,超過了也只能賠付標的物實際的價值。
具體到險種來看的話,有一些險種是不能疊加賠付的,也就是說你買再多也賠不了。如果不了解怎麼配置保險,可以看看這篇文章保險怎麼買?這些套路一定要避開
重疾險屬於比較典型定額補償型保險,換句話,如果買了多份重疾險,保險公司是都會賠付的。
醫療險。住院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保險,即使買了兩份住院醫療險,即使都賠付,但是報銷的實際費用不會超過實際所花費的費用。
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屬於定額補償型,可以疊加賠償。意外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不能疊加賠償。
寫在最後
購買保險要根據實際的實際情況來購買,保險並不是購買的越多越好,保費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圍,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保費過低的話,又會出現保障不足的情況,最好將保費控制在個人年收入的是10%-20%。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