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為什麼會出現理賠難,到底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說的越多越好!!!!!!!!!
1、在我五年的保險理賠實務中,平均有5%的案子是不賠的,但這個5%不賠的案子一般都是鬧的沸沸揚揚的,有的上電視了,有的打官司了,弄得人盡皆知,影響很大;
而那正常理賠的是絕對不會站在馬路上大聲告訴別人:保險公司賠我錢了!
所以你聽到的都是理賠難,聽不到理賠好的聲音;
2、大家感覺理賠難的另一個原因,樓上的也說了,我不多說了;
3、還有一個原因,是當初業務員誇大宣傳或誤導,讓客戶有太高的期望值,而到後來發現理賠結果與當初業務員所述相差甚遠,就當然覺得保險理賠難了;
4、也有一部分是客戶自身理解有問題,對於不懂的地方,保險公司給他解釋了,他又不相信保險公司的解釋,一味地以為保險公司是在騙他,他當然也感覺保險理賠難了;
5、保險條款復雜,這也是原因之一。保險合同是專業合同,為了減少將來的歧義,條款定義必須准確,而保險條款涉及疾病、死亡、法律等等到多方面問題,因此會有很多的專業術語,這樣老百姓就不太看得懂,當然會感覺理賠難了。
Ⅱ 什麼是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有哪些意義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理賠指的是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保險人對保單持有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
保險理賠的具體意義有三個方面:
1、保險理賠能使保險經濟補償的基本職能得到實現。
2、保險理賠能及時恢復被保險人的生產活動,保障其生活。
3、保險理賠還可以檢驗展業承保工作的質量。比如,保險費率、保險金額的確定是否合理,防災防損工作是否有效等,有助於進一步提高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
Ⅲ 保險理賠的作用和意義有哪些
(1)理賠使保險經營活動得以完成,使保險的基本職能——分散危險、實行經濟補償得以實現。被保險人通過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來轉移自己所面臨的危險,獲得了一旦發生危險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即可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功能的具體體現,是保險人依約履行保險責任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享受保險權益的實現形式。理賠工作做得好,被保險人的損失才可得到應有的補償,保險的職能作用才可能有效發揮,社會再生產的順暢運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
(2)保險經營實務過程實際上是一個連續不斷、周而復始的過程。從循環運動的角度來考察保險經營活動時,保險理賠是上一個保險經營活動的終點,又是下一個保險經營活動的起點。良好的理賠工作,對於刺激和推動下一輪保險經營活動的開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同時,通過理賠,保險承保的質量得到檢驗。保險展業是否深入,承保手續是否齊全,保險費率是否合理,保險金額是否恰當,在發生賠償案件之後,都一一暴露出來。此外,通過理賠,有利於暴露防災防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便於保險人進一步掌握災害事故發生的規律,總結和汲意外取經驗教訓,盡量做好事前預防工作,進一步降低事後賠償的可能性。(喵喵保)
Ⅳ 有關保險理賠那些事
1,僱主責任險保單具體內容是什麼?如果僅有死亡傷殘那麼之前說的傷病基本算不上了!
2,缺失理賠材料是什麼?有些材料經濟公司比較明白知道無法理賠就拖延了!比如沒簽訂勞動合同,比如投保後才加入公司的人員,比如當時保險清單忘記加這個人了!比如非僱傭勞動時間出現的事故!
3,按正常流程報案,直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保險公司會處理的,即使不賠也是按流程處理,會給你解釋說明的!
4,公司管理人員,經濟公司,保險公司是否存在私下利益關系而影響理賠?
Ⅳ 為什麼會出現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原因
案例四、彭先生因糖尿病5年來反復住院。每次出院到公司辦理賠都還很順利。到第六年卻接到保險公司一紙拒保書,因為其身體狀況公司決定從第六年開始不再受理其投保醫療險的要求,彭先生非常的不理解了。因為保險公司會根據客戶的身體狀況象我們公司就是5年一次檢視,如果在正常范圍內就保證續保;如果客戶身體惡化要麼就會增加保費,如遇到客戶身體非常糟糕就會拒保。當然這樣的情況並不多見,一旦客戶遇到了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最後的結果肯定是覺得保險是騙人的了。 案例五、黃姐去年買了醫療保險,當時在身體告知這塊說以前沒有生過病,保單順利成保。今年因子宮肌瘤住院後我去跟公司申請理賠的時候,公司一紙批文,說這個客戶是帶病投保的,公司拒絕賠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是根據投保方的自述來決定是否可以承保,所以投保方的誠信和道德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保險合同與一般合同而言,更需要講誠信和道德。那麼在這樣的條件下,保險公司的最大誠信原則也就應運而生。所以,我們在投保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如實告知。 大家現在可能已經看出點門道了,我們在辦理保險時,是要和保險公司以簽訂合同的形式來達成雙方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當發生理賠的時候是按當初簽訂的合同條款辦事的。說實話,那些保險條款確實比較晦澀難懂,而且理賠涉及保險、醫學等許多專業知識,業務員可能自己也沒弄明白或者有的業務員素質不高為了簽單故意誤導客戶,一旦發生理賠的時候客戶一看怎麼跟自己當初買保險的時候了解的不一樣就會有理賠難的問題浮現。重點出問題的就在醫療險這一塊。因為凡是醫療險都是補償性原則,而不是讓被保險人通過保險來獲得額外的收益。客戶都要自己掏點腰包地,區別是沒買保險呢就自己全掏,買了呢就只掏一部分而已。還有就是在報銷范圍的界定上,有的界定是客戶覺得不能接受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大多數老百姓對醫療保險的理賠界定不清楚造成的。大家不防想一想,國家的醫療保險也是有很多不能報銷的,道理相同。我的一些對醫保有了解的客戶在接受商業醫療報銷的時候很容易就是這個道理。 綜上所述,我認為買保險選擇一個好的業務員非常重要。一個負責的業務員會如實告知你保險是什麼,它的優缺點在哪裡,根據你的家庭財產狀況和需求你該如何買保險才合適?因為客戶一般來說是不了解保險是怎麼回事的,所以業務員誠信告知就尤為重要。我認為保險是一個充滿愛心和責任心的職業,用我的專業、責任、愛心,陪你看盡人生路。點滴感想,但願有買保險的讀一讀,能對你們有些許用處。
Ⅵ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都有哪些
常見的保險理賠失敗的原因有不在保障范圍內、疾病未達到理賠標准、沒有如實告知等原因。很多人在買保險這件事上猶豫不決,也許是聽到周圍的人說“買保險很容易,但理賠時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一般來說,保險公司不會無故拒賠,所有賠付的結果都是由合同來的。保險是雙方的行為,最大誠信原則是原則。當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時,保險人有一份“健康告知表”,上面陳述了想要你告知保險的內容,被保險人對於過去某一時期的共同病史,現在的狀況,醫療史時期的異常“在某一時期”,有的還對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和財務狀況提出要求。有一些人知道有這張桌子,但在保護的時候卻故意隱瞞,有些人真的不知道,但被推銷員坑了。除非是故意不知情,一般來說,投保人不知道和銷售員的故意行為,可以認為是保險公司培訓不到位。
很多朋友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錢,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肯定是故意的,其實不是這樣,有時候保險公司不是拒絕的過錯。假如說因為買錯了保險而導致理賠糾紛,肯定不能怪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職員讓你買保險時自己沒有買,也許現在買的保險還沒有全部准備出險,當被拒賠剛剛來找保險公司的錯誤時,這個拒賠的原因需要從自己身上找出來。例如,明明買的是車險,自己孩子生病住院卻要求車險給予理賠,這是由於對保險知識完全不了解導致的,稍微有點保險方面知識的朋友,知道車險在醫院生病是不會理賠的。這些情況當然不是保險公司的過錯。
Ⅶ 什麼是保險理賠保險理賠有哪些程序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賠請求,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或者損害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予以賠付的行為。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履行保險合同義務的一個關鍵環節和具體表現,為了保證理賠工作迅速、准確、合理,保險法對理賠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保險理賠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立案查驗。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驗,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2.審核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包范圍內等。3.核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除支付保險金外,還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Ⅷ 為什麼有人買了保險卻得不到理賠
最近很多盆友在小諾做出方案之後,購買之前都有點猶豫不定,一問說是「都說保險理賠很難,要准備各種材料和單據,跑很多地方,還有可能被拒賠,所以有點不敢買啊,害怕最後沒有保障反而變成雞肋」。
這可能是大家在最終購買之前的普遍糾結吧,但是小諾想說「為什麼『理賠難』,可能一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你傻」..
我們來看個案例吧
2010年,張先生在多次接到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電話後,因不好意思拒絕,也覺得保險應該有用,遂購買了一份,但是對於自己買的什麼產品並不是很清晰,只知道每年能領一些錢,還有一些保障。
2013年,張先生因冠心病住進了醫院,需要做心臟支架手術,突然間想起了自己原來購買的保險,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得到的結果卻讓張先生傻了眼,自己當時買的是每年領錢的理財型年金保險,對於疾病是不予理賠的。
這是一個常見的拒賠案例,結果令人扼腕嘆息,出了風險卻得不到賠償。
在這個案例中,保險業務員素質不高,解釋不清楚,對客戶不夠負責,這是主要原因,但是這個案例中真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問題么?
客戶張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買了什麼產品,保險最大的風險,是你買的產品不能匹配你的需求,理財險當然不能賠付重疾啊..
所以你說理賠難,是不是也一部分因為你傻~
當然普通人之所以會對保險有「理賠難」這樣的印象,其實有著方方面面的因素:
信任危機
社會大環境中信任危機長久存在,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普通客戶,都有責任。
保險公司的宣傳中可能存在銷售誤導,很多客戶也存在騙保行為。
再加上媒體報道中常有保險公司拒賠的新聞,而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理賠了的新聞卻比較少,所以造成了這樣的刻板印象。
保險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國內的保險業務員說實話從業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在和客戶溝通時更專注「怎麼賣」這方面,解釋合同的時候,也是更多關注對他們有利的,誇大保單責任、保單收益,不提或少提除外責任等對客戶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信息,客戶真有理賠需求的時候卻發現不能實現,這也是導致大家有「保險都是騙人的」這種印象的原因。
產品條款專業而繁瑣,理解成本高
保險合同條款長,而且很多專業名詞和條款解釋對於普通人來說猶如「天書」,疾病定義、殘疾標准、除外責任、豁免責任…普通客戶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解釋和指導,是很難看明白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小諾的原因啊~
消費者本身的因素
這一方面是因為上面說的產品條款繁瑣而難以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客戶在購買時,對產品的保險責任和保障范圍的了解不充分就投保了。
例如,大部分人買重疾險只關注保障多少種重疾,但沒有仔細研究重疾的定義,以及什麼程度的重疾、什麼樣的手術治療方式才能給予賠償,這很容易導致由於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程度或手術方式而被拒賠。
再如,在投保前填寫健康告知時,忽略了某些病史或者不確定某些病史需不需要提前告知,而導致客觀上沒有做到如實告知,當然不排除部分投保人有逆選擇的情況,但大部分人可能只是無心之失,但最終也會導致拒賠。
那麼,保險理賠的正確姿勢應該是怎樣的呢?
理賠申請
撥打你所投保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
理賠的申請人可以是被保人、監人、受益人以及法定繼承人,報案的時效性要嚴格遵照各種險種的條款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索賠時效,不同險種的索賠時效不同,如,人壽險索賠時效為5年,除人壽以外的人身險索賠時效為2年。
提供單證、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保單資料、客戶身份資料、填寫單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ps:每一個理賠案件,需要的的單證、資料要求不同。
如,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需要: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書;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申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需要: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證明;門診診療收據、處方和病歷;住院費收據、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核保理賠
把相關資料交給保險公司後,就要等待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了。
如果客戶的保險事故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賠付條件,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會將保險金匯至指定的銀行賬戶。
小諾說,不想出現」理賠難「,你需要做到下面這幾點:
1理性分析需求,拒絕單純推銷
買保險前要認真結合自己的個人情況,考慮自己最需要的保障是什麼,再根據這些需求去匹配產品。
並且也可以對自己的保險需求做個優先順序排序哦,隨著個人保費預算的增加,來增加產品配置,最大化保險的杠桿作用。
2認真研讀保險條款,避免因遺漏或者不了解造成的損失
自己花了這么多錢買來的保障,一定要坐下來好好看看合同內容啊親們!
對保險條款(保障責任、除外責任、投保要求等情況)一定要充分解讀,不明白就請教專業人士,一直到自己心中沒有疑問為止。
拿重疾險來說,部分產品的理賠規定需要實施相應手術,比如針對冠狀動脈的手術要求必須是開胸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手術是不予賠付的,也有規定病情到了約定的狀態,還有些必須要到了終末期才能賠付,在購買前一定要看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Ⅸ 保險行業協會為什麼會干預保險公司理賠
保險行業協會是一個自律組織,無權干預保險公司理賠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