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保險理賠大概分以下幾種:
1.意外醫療,意外身故(意外險)
2.疾病醫療(住院醫療險)
3.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身故,意外,兩全險,定期險)
5.滿期金(分紅之類)
Ⅱ 保險理賠具體有哪些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賠償的了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Ⅲ 保險理賠的方式有那些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內容包括賠償和給付兩種方式。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理賠內容在保險合同中有條款規定,包括出險條件、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等內容,為了使被保險人盡快獲得經濟補償,保險人應積極主動地作好理賠工作。理賠遵循以保險合同為依據、遵守國際慣例和有關國際公約、及時和合理作出賠償的原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保險理賠的方式有哪些,怎樣才能及時得到賠付
1、應公示理賠(給付)服務的具體流程、所需材料的清單、聯系電話等,方便保險消費者了解相關的服務標准和具體程序。
2、在為客戶辦理索賠(申請保險金)手續時,對所需材料應一次性向客戶書面告知,並按不同類型的案件明確賠付時限。若因實際情況不能一次性告知的,或不能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的,保險機構應及時向保險消費者做好說明及解釋工作。
3、要結合理賠(給付)服務的實際情況,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在規范理賠(給付)服務的基礎上,積極改進服務,盡量簡化理賠(給付)程序和所需材料,制定相關的服務承諾並及時予以公布。
4、對外公布理賠(給付)服務的投訴電話或聯系方式,定期對保險消費者的投訴進行分析,並針對理賠(給付)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加以改進,確保保險消費者的各類投訴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
5、應建立健全理賠(給付)服務的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理賠(給付)服務質量回訪制度,加大對理賠(給付)時效、賠付質量、投訴處理效果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切實提高保險消費者的滿意度。
6、應建立並完善理賠(給付)服務責任人制度,從總公司到地市級分支機構均應指定一名高管人員為理賠服務責任人,指定一個部門為理賠(給付)服務的責任部門,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理賠(給付)服務的聯系人。
7、要加大監管力度,把理賠(給付)服務工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對保險消費者反映突出的問題,要採取監管措施進行專項治理,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最後,最重要的,是最大程度的為客戶著想。做到公平、公正,保護好保險的形象和為人慈善的根本。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財產保險的賠償方式有幾種
共有四種:比例賠償方式、第一危險賠償方式、限額賠償方式、定值保險賠償方式。
1、比例賠償方式
比例賠償方式,又稱責任賠償方式。當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後,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或重置價值)的比例來計算賠償金額,即保險賠償與損失數額的比例,等於保險金額與出險時保險財產實際價值的比例。
2、第一危險賠償方式
第一危險賠償方式將保險財產的價值分為兩部分。其中一部分為保險金額,把保險金額限度內的損失作為第一損失,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失作為第二損失。保險人對第一損失負責全部賠償。第二損失,即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失,由被保險人自負。
3、限額賠償方式
限額賠償方式通常分為兩種,超過一定限額賠償和超過一定限額不賠償(不足限額賠償)。超過一定限額賠償是指損失在一定限度內不負賠償責任,即事先規定一個免賠額,在免賠額以內發生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超過此限額,保險人才負責賠償。
超過一定限額不賠償是指在約定的限度內,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超過約定的限度,不管被保險人遭受多大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4、定值保險賠償方式
保險人與投保人雙方約定保險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出險時不論當時的實際價值或市價漲落變動如何,全損按保險金額全部賠償,部分損失按損失程度賠償。這種賠償方式適用於海洋貨物運輸保險、船舶保險和無法鑒定價值的高檔工藝品、古玩、珠寶等特約保險。
(5)保險理賠形式擴展閱讀:
財產保險投保的注意事項:
1、妥善保存各種保險憑證,並向單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盡快將保險單復印一份交單位有關人員或家人保存,同時,保險單、保費發票及各種保險憑證,應存放在安全可靠處。
2、保戶有義務保護好保險財產安全。《保險法》第51條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投保後,保護對自身財產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按時續交保費。《保險法》第14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險合同中關於交付保險費和保險合同生效之間關系的規定。
4、保險對象變化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保險法》第52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這便於保險公司及時辦理批改手續。否則,因保險對象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拒賠。
5、保單內容變更,需申請批改合同內容。《保險法》第20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如被保險人可就保險期限、財產使用性質、保險人、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進行調整,並可追加險種。
Ⅵ 保險理賠方式有哪些
保險理賠的一般程序為:
(1)出險通知。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要立即通過口頭或函電方式通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及時填寫「出險登記簿」;
(2)損失檢驗。保險公司接到損失通知後,應立即派員勘查現場,對受損標的進行檢驗,以便准確取得損失的原因、受損情況和受損程度等材料,從而判斷是否屬於保險責任。
(3)審核各項單證。包括:審查保險單的有效性;除保險單的有關單證需首先審查以外,對其他有關單證也必須予以審核。
(4)核實損失原因。在損失檢驗和審核各項單證的基礎上,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根據案情可考慮進一步核實原因,包括赴現場實地調查和函電了解,或向專家、檢驗部門復證。
(5)核定損失程度和數額,賠付結案。當保險標的損失的原因肯定屬於保險責任范圍時,則要進一步核定損失程度,具體計算應賠數額,予以賠償或給付。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保險公司理賠方式有哪些
賠付方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給付型,即按照合同約定符合理賠條件時,一次性給付保額。例如重大疾病,壽險等。
另一種是補償型,補償型首先是不可以從中獲利的,根據客戶花費醫葯費(同樣適用於財產保險,即損失)進行報銷補償,最高不能超過損失額度。
最後一種是津貼型,通常是指住院醫療期間保險公司按照住院天數給付的補貼
Ⅷ 汽車保險的理賠方式有多少種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汽車保險是購買容易而理賠難,很多車主在購買汽車保險以後都會發出這樣的感嘆,而之前若通過正規投保平台來購買汽車保險,那麼後期理賠起來相對容易很多。
汽車保險的理賠方式有多少種呢
盡管目前各大保險公司的車險理賠方式不盡相同,但是總體而言,汽車保險的理賠流程大致如下: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這點關繫到車主是否可以享受到理賠服務,報案時間的早晚,也會直接影響到理賠時間的快慢。
2.查勘、定損。事故發生地就近的保險公司網點工作人員進行查堪和定損,這是理賠的關鍵之處。
3.核價、核損。
4.投保人將理賠資料遞交到保險公司網點,由工作人員將資料上傳至車險理賠工作管理系統中。
5.理賠人員從接收到材料開始進行審查、理算、核賠。
6.投保人可到就近網點領取賠款或通過轉賬方式獲得理賠款。
為了便於您後期的理賠,建議您盡量通過正規投保平台來選擇汽車保險,是提供專業車險的投保平台,歡迎您前來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