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沙坪壩區社保局電話
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
地 址: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139號—4號(霧都大廈四樓)
辦公室電話:61719066 郵編:400030
『貳』 重慶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電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對於社會保險,查詢方式有三種:
1、當地社保事業管理中心現場查詢
2、當地社保中心統一免費咨詢電話12333
3、當地勞動保障網上輸入身份證號查詢
『叄』 重慶社保局電話查詢
請具體說下具體哪個區的。重慶市高新區社保局
重慶市九龍坡區石橋鋪科園四路
108號
023-68633901
『肆』 重慶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社保服務電話查詢,12333
撥打社保查詢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入查詢服務即可。
可查詢內容包括:社保繳費記錄、五險繳費比例、基數,繳費年限
登錄重慶社保局官網界面,進入【重慶市社保信息查詢】頁,選擇查詢信息即可。
『伍』 重慶市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沙坪壩區小龍坎新街26號-465317438400030(所在地戶口,和你的身份證,開一個指定的帳號)
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渝中區人民路13號63891017400015
渝中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渝中區至聖宮7號63838720400010
江北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東路54號白雲大廈7樓67720749400020
渝北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渝北區雙龍大道156號86016702401120
九龍坡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正街2號68968060400050
南岸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南城大道25號3樓62602836400060
北碚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北碚區碚峽路206號68863482400700
經開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南岸區萬壽路2號經開區大廈212室62982655400060
雙橋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雙橋區雙龍西路8號43336715400900
萬盛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萬盛區勤儉路69號48291980400800
巴南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巴南區魚洞新市街91號66222159401320
大渡口區社會保險局重慶市大渡口區文體路120號68906874400084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重慶市渝中區人民路13號63892206
『陸』 重慶沙坪壩區勞動局電話號碼
重慶沙坪壩區勞動局即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號碼是023-86281999。
重慶沙坪壩區勞動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3、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重慶市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電話擴展閱讀
重慶沙坪壩區勞動局內設機構職責:
1、就業促進科。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統籌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和競賽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全區人社系統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就業促進工作,擬訂全區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2、事業單位管理科(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區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考核、人員交流和崗位設置等人事綜合管理以及科級領導任免職監督指導工作。
3、勞動關系科。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指導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解除;指導企業制定經濟性裁員方案及備案;協調企業改革、改制勞動保障工作。
『柒』 重慶市沙坪壩區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023-86281999;023-86281888
地址:沙坪壩小龍坎新街42-1
郵編:400000
除撥打上述電話外,還可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
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是國家重要的民生服務平台,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系統的建設,將有助於暢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渠道,提高對社會公眾的服務能力。
(7)重慶市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電話擴展閱讀: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施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交流和管理工作;負責非師范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管理和就業指導;負責社會流動人才人事代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
(四)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指導管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規劃、管理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工作;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工作;受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事務。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管理及政策、標准和調控措施的落實;負責離休、退休政策的落實;負責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實。
(七)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和中、高級專門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工作。
(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考試考核和錄(聘)用工作。
(九)負責政府獎勵、表彰的綜合管理,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事項,負責報送上級機關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區級各部門的全區性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懲戒工作(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直接給予處分的除外)。
(十)落實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及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人才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和國(境)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各類專家和來(回)區定居專家服務工作;負責留學回區人員的協調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