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險理賠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
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2. 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 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 理算復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 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6. 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⑵ 保險理賠的依據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簽署的條件
⑶ 車輛保險理賠依據
需要的理賠依據:1 你出事的時候向保險公司保案了嗎?報了的話來出現場的查勘人員會給你一份(索賠申請書)和(索賠須知)。沒有的話也不要緊,可以後期補。
2 你的車在交警隊的時候保險公司來人照相了嗎?來了的話會告知你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及聯系修理廠進行定損,並出具(定損項目單)。看這樣子你的車在修理過程中你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前來定損。那估計保險公司就只能憑據先前的照片能夠反映出的損失給你的車輛定損。而照片反映不出的部分,保險公司多半不會認定。
3 你的車被扣留至交警隊?那是不是發生了人傷事故?發生了人傷事故的話得等人員傷亡痊癒才能在保險公司結案。
A 無人傷且單車事故的你要帶的東西有:(事故認定書、本車的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修理廠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維修發票)
B 有人傷且單車事故的:(傷亡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的傷亡人員住院病例復印件、事故認定書、修理廠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維修發票)
C 無人傷且兩車以上事故的: (事故認定書、三者車和自己車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三者車及本車的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三者車的交強險保單復印件或標志照片、車輛維修發票)
D 有人傷且兩車以上事故的: 上面括弧里的東西全部帶上OK!
最後,友情提示,如果你不是被保險人本人的話,最好要上被保險人的銀行卡賬號,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為了遏制騙保行為,已經不進行委託了。都是將索賠金額直接轉入被保險人的賬戶下!
】
對方不去處理,交警會通知他的。這個是交警操心的問題。另外你這事故有人傷嗎?有人傷的話建議你別SB認全責哈,要不認定一下來,麻煩死你!
⑷ 車禍後保險公司是依據什麼來進行賠償的
發生車禍後保險公司賠償哪些費用,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保險公司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准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需出示哪些證明材料
1.交通費用,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計程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2.營養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可以適當賠償點營養費用。
3.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稅單(如果退休了,沒誤工費用)。
4.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方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來的。
5.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放的證明。
6.醫葯費用:醫院的發票扣除不屬於醫保范圍及不合理的用葯,(進口葯費基本都被剔除)。
7.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
展開
⑸ 機動車輛新保險法的理賠規定是怎樣的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險成為人們越來越熱衷的行業,很多人總是這個險,那個險的購買,以此來獲得某種安全感。保險有著醫療險、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等等,除了人意外,像汽車、貴重物品等都有相應的保險。對於生活中越來越不可缺少的汽車,機動車輛新保險法的理賠規定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
一、什麼是保險法?
保險法是指調整保險關系的一切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保險合同法、保險業組織法、保險監管法等。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范等均屬保險法。
二、保險法的相關理賠規定:
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十一條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第六十二條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十三條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1、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法》第22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後,除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應及時通知所在的保險公司。通知保險公司不僅可以向其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還會告訴你如果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以免事後索賠時麻煩被動。
2、事故發生後要及時施救,避免損失擴大。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放任或故意擴大保險事故損失的,經證實保險人可以不負賠償責任。
3、積極配合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相關事宜。如協助保險公司對車輛進行查勘、照相、定損。
4、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要超過理賠周期。
車輛對於我們很多人來說是一個比較奢侈的產品,價格、保養、油費、維修費,每年下來是一筆較大的開銷,因此對於車輛的保護也就顯得很重要了。了解一些像機動車輛新保險法的相關知識,對我們購買車輛保險以及事後理賠多多少少有一些幫助,希望上面小編列出的相關法規可以幫到一些司機朋友。
延伸閱讀:
新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免責條款無效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保險法解釋二的內容
⑹ 交通事故車輛賠償依據是按保險公司規定的嗎
1、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區別(來自網路經驗)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區別如下:
(1)、交強險是有國家設立並實施的,它具有強制性,即每個機動車方都有義務購買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是機動車責任商業保險險種之一,它不具有任何強制性,機動車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願購買。
(2)、「交強險」只是滿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賠償要求,它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第三者責任險則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免賠額。
(3)、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予以賠償。而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
(4)、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有所不同。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分為有責任賠償限額和無責任賠償限額。有責任賠償限額最高可為122000元,無責任賠償限額最高可為12100元。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則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定保險合同時根據不同車輛種類協商確定。
(5)、通常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求賠償時,先是由交強險在其賠償限額內賠償,然後才由第三者責任險賠償。
2、按問題中陳述,在主要責任下,交強險賠償額為122000元(其中醫療費1萬、死亡傷殘11萬,財產損失2000元)。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額為76160元。(128000/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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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車輛保險理賠有標准嗎
基本,如果您覺得現在淘點小錢,省得將來說不清楚差價問題,那您可以保在4S店!現在一般4S店為了拉續保業務,都會推出一些活動,比如送保養,或者什麼的~在4S店裡修,您定損的價格=修理的價格=理賠的價格,您理賠也方便,可以享受原廠正品品質,以免將來有什麼換過了,出現大問題,到4S店裡修理時,他們已更換其他外廠配件導致XX產生問題為由,拒絕對您的車子付保修期范圍內的免費修理義務!基本上,如果您保車損、三者、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免賠,都是無差價進行理賠的~除非是比如寶馬、賓士等,需要專修特約條例的車子,可能要再支付另外一部分專修費用,其他的都是OK的~
⑻ 請問汽車保險理賠按照什麼的百分之幾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來說,車輛雙方事故理賠總共兩個程序。首先是從交強險賠付,交強險在有責情況下賠付(財產2000、醫葯費10000、死亡傷殘110000)。交強險不是按照責任比例賠付,只是按照有責和無責這兩方面。第二事故損失的超出部分,在客戶投保的商業保險中進行補充賠付,這個時候是按照責任比例賠付的。
今年2月,陳小姐買了一輛沃爾沃轎車,並為自己的愛車投保了機動車保險。後來,這輛車出了交通事故,當時共用去修理費9550元。保險公司派了理賠人員查勘,並當即認可了修理費,但只賠償了4775元。陳小姐找到保險公司理論才得知,原因是她的保險沒買足,屬於不足額投保。據介紹,陳小姐這輛車當時是通過一位朋友投保的,投保時讓朋友按照最低的價格核算,於是原本市場價80多萬元的新車,實際卻按照40萬元的保險金額投保,也確實是省下了一筆保險費。然而,正是這樣的不足額投保,給理賠埋下了隱患。
所謂不足額投保,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情況。舉例來說:一輛價值12萬元左右的凱越轎車,如果按照8萬元確定保險金額,則此項投保屬於不足額投保。那麼,不足額投保怎麼賠付呢?根據保險條款規定:「保險金額低於新車購置價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新車購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修理及施救費用。」因此,陳小姐只能獲得一部分修理賠償金,其賠償公式為9550×(40/80)。由此看來,不足額投保常常的後果是: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只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比例賠付。
同樣,相對於不足額投保,超額投保也不可取。因為按照保險條例,當保險金額高於車輛實際價值時,賠償以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為限。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保險的基本原則是經濟補償,被保險人不能通過保險賠償而獲得額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