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理賠原則
重合同,守信用。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確維護保戶的權益。
堅持實事求是。在處理賠案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正確確定保險責任、給付標准、給付金額。
主動,迅速,准確,合理。要讓保戶感覺到保得放心,賠得心服。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可以起訴嗎
即意味著訂立的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保險合同,否則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因而,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事實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商定了保險合同的條款,即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二是保險合同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即保險合同生效。但是在中國保險法理論與實踐中,對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問題爭議頗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本身內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則是涉及到構成二者的要件問題多與保險費交納、保險單簽發等實際問題密切相關,尤其是在保險實務中往往因立法的技術問題而使標准難於統一,造成許多賠付的糾紛。鑒於此,本文將對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問題作簡要的探討。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購買和同的時候都需要簽訂有效的保險合同,而保險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應的,如果保險公司沒有按照合同進行賠償,那麼我們是可以起訴保險公司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保險公司不理賠,怎麼辦啊
保險公司不理賠,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投訴,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決的話,可以起訴。
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非司法機構的第三者審理,由第三者作出對爭議各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質上是兼具契約性、自治性、民間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種爭議解決方式。
民事爭議通常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和申請仲裁機構審理兩種方法。仲裁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C. 為什麼保險不直接理賠
意外險對於意外的認定和我們平時所認為的意外是有差別的,我們覺得是意外,但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意外的標准來看,可能並不是意外,所以保險公司不會賠付。但,有些意外情況看起來符合保險公司的意外認定標准,但仍舊不能賠付。
第一種情況:猝死不賠
猝死這種情況,在最近一段時間不時地能見到報道,這種突然發生的死亡,在我們看來,似乎肯定是能得到意外險賠付的,但實際情況是,意外險並不會賠付,因為,猝死歸根究底,並非意外導致的,而是疾病導致的。
第二種情況:個體中毒不賠
個體中毒也是比較常見的,看起來是意外情況,但一般來說,如果不是群體性的事件(三人以上),保險公司會認為是被保險人個人的體質因素導致的,並非意外情況。
第三種情況:高原反應不賠
高原反應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會致命,但是這種情況是不在意外險的賠付范圍內的。高原缺氧是可以預知的,不符合意外傷害定義中描述的「突發的,不可預見的」這一因素,因此,並非屬於意外險賠付范疇。
第四種情況:妊娠意外不賠
妊娠期發生意外,即便是符合意外險的理賠條件,但保險公司並不會賠付,這是因為,妊娠期意外是被保險公司列入到免責條款中的情況。
第五種情況:因疾病摔倒死亡不賠
冬天來了,路面容易結冰,如果不小心走路時摔倒了,而且摔死了,那意外險也是不賠錢的。因為保險公司認為,健康人摔倒,可能導致骨折或輕傷。摔倒死亡,真正導致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而摔倒只是誘因,並不構成決定性作用。
第六種情況:中暑死亡不賠
夏天的時候,由於天氣炎熱,全國各地都會出現不少中暑的案例,嚴重的甚至會因中暑而死亡,這種情況下,即便有意外險,也不能得到賠付。
因為中暑屬於一種疾病,與患者身體機能、身體素質有關,中暑不是外來的,而是內在因素導致。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預見的,也不是突發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傷害的定義,不屬於意外傷害。
以上6種情況,看似是意外,但並不能得到意外險的賠付,而保險公司給出的依據,也是有理有據,目前在保險行業內也是被普遍接受的。
我們在投保時,要對一些特殊情況了解清楚,制定完善的保障計劃,避免保險保障不能覆蓋的情況出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保險不理賠
重新報案,陳述實際的出險時間
E. 保險公司不給理賠怎麼辦
保險公司拖著不給理賠,投保人需確保被保險人出險屬於賠付范圍,符合賠付條件,如此的話,投保人可以直接撥打保監會客服電話12378投訴,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屆時保險公司需老老實實承擔賠付責任。若是投保人對保險條款理解存在錯誤,出險不在保險公司理賠范圍,那麼,不給理賠是合理的。
首先,我們要清楚,保險公司都是由保監會統一監管的。如何投訴保險公司有效,投保人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請認真填寫姓名、住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保監會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和回復處理意見;2、上訴人應當客觀真實的提出信訪事項,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3、信訪事項應當有被信訪人、投訴事實及理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不受理漫無目的信訪投訴。4、為使上訴人所提出的信訪事項能夠得到及時解決,請遵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辦法》的規定,向該信訪事項的主管單位提出。
另外,投訴保險公司時,以下幾點保監會不管,請特別注意下:(一)反映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者保險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但不涉及有關保險監管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二)保險合同糾紛(包括理賠糾紛)、投保糾紛、營銷和售後服務糾紛以及其他因保險經營行為引起的民事糾紛的;(三)反映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中介機構與其員工或者營銷員的勞動合同糾紛、代理合同糾紛以及其他內部管理問題的;(四)對保險產品的解釋事項以及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經營狀況的咨詢。
F.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有哪些
買保險時實事求是的填寫全部資料,不隱瞞虛報,特別是健康險有既往病史如實告知。只要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都可以理賠。
G. 保險不理賠
打12378維權,維權之前先理清楚幾件事情,保險公司是否已經書面據賠,帶章的,還是只是口頭告訴你拒賠?你的理賠材料是否真的是偽造的?如果不是,就盡可能收集多的資料,進一步的跟保險公司溝通,溝通不成,再打銀保監電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