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銷保險口頭協議錄音後生效嗎
生效,無論是車險還是壽險,保險公司她們都有客戶的信息確認錄音
㈡ 在電話里答應投保,有電話錄音也行嗎
口頭答應是不會生效的,必須等你拿到保單確認了你的詳細信息,才會生效。現在反悔只需打電話到保險公司到給你辦理手續的那個員工,如果他問原因只要一個理由就搞定,不想投了,沒理由,88,掛電話。一切OK.
㈢ 保險公司在不告知情況下使用電話錄音合法嗎
保險公司在跟客戶交流過程的全程通話是必須具有錄音的,這是保監會規定的。換句話說這是合法的。但你不知道,只能說是保險公司為能盡到保險四大原則之一的最大誠信原則中的告知義務。
㈣ 保險公司的電話錄音屬於違法嘛
合法行為,他們錄音是為了作為您確認投保的證據而使用的,用來解決一些扯皮糾紛;也可以當作保險工司從業人員的服務態度考核,用來管理員工。等等,
㈤ 電話錄音利息生效嗎
電話錄音當然有生效的呀,是不是犯罪證明呢?如果是犯罪證明就更加有效了
㈥ 電話錄音證據法律生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鑒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司法解釋 第五十三條 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確有困難時,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復製件。 收集、調取的物證應當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運、不易保存或者依法應當返還被害人時,才可以拍攝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內容的照片、錄像。 書證的副本、復製件,物證的照片、錄像,只有經與原件、原物核實無誤或者經鑒定證明真實的,才具有與原件、原物同等的證明力。 製作書證的副本、復製件,拍攝物證的照片、錄像以及對有關證據錄音時,製作人不得少於二人。提供證據的副本、復製件及照片、音像製品應當附有關於製作過程的文字說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處的說明,並由製作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六十一條 嚴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凡經查證確實屬於採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電話錄音屬於視聽資料,因此屬於法定證據,具有法律效力。 但你要保證不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
㈦ 僅憑電話錄音保險可以生效么
電話錄音投保?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事,因該不會如此片面的,電話營銷雖然有,但是也要上門的
再說,口頭憑證是最不可靠的,可以反悔的~~
如果這樣可以的話,估計騙子要多上好幾倍!
所以,提醒樓主該謹慎處理。
還有東岳說的10日。猶豫期就是10日啊,為什麼一定要10日?過了10日連反悔期都沒了,退保要損失很大的
㈧ 電話錄音有法律效力嗎
錄音證據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視聽資料類證據,對於公民私錄的錄音能否作為證據,需要具體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頒布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製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據此,錄音資料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可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