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方全責,對方保險公司走快速理賠,已結案,錢打在對方卡上,現在對
這問題我的看得有點糊塗了,責任明確,對方保險員已定損,賠償歸保險公司出啊,不是責任人自己出錢的,你找他幹嘛?
下面是我曾經寫過的一個帖子,是我的個人經歷,你看看,能否辦到你。
某個周六去4S店保養,保養後工作人員把車停在4S店門口,去取車看見一個騏達屁股緊緊地貼在我車車的右前方,杯具了,小伙倒車分神,直接來了個親密接觸,生氣還是有點的,畢竟新車嘛,但是只能淡定的面對現實去處理問題。關鍵是當天的計劃全部打亂。
對方是平安保險,報案後稱事故不大,責任清楚,不需要出現場,自己照相,雙方去金陽就行。以下是去金陽處理的程序,供各位TX參考,免得以後耽誤時間。
1、處理地點:貴陽市交警支隊保險快處快賠中心-------八匹馬(都知道)朝白雲區方向,注意看路牌,右拐到金朱東路,過去500米左右右邊就是,由於沒去過,導航上居然沒有,繞了些路;
2、流程:
(1)填單簽字:雙方行駛證、駕照、保單號(不管哪方責任都要雙方保單號)、交強險正本復印件,到快處快賠中心大廳,各家財險公司都有人值班,找到相關保險公司,填單、雙方簽字;
(2)蓋章: 然後到大廳左側的交警事故責任認定處蓋章,注意中午12點到1點是交警吃飯時間不辦公,去時錯開這個時間段;
(3)定損:蓋章後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車輛停放處定損(受損車輛一般就停到馬路旁邊就行,就在大廳門口和對面,停滿了就去圍牆內停車場),把定損的表格填好交給你就可以去修了,原則上不指定修理廠,但他會給你推薦,一般推薦的在修理費用上相對有把握一些;
(4)去4S店修理時責任方一般先墊錢,拿到發票後再到保險公司理賠部去處理。
以上就是全過程,今天修好就可取車。
2. 傷者在醫院花了4萬交警協條讓我出2萬到賠付的時候保險公司能直接打到我的卡上嗎
這個,不用聽交警的,不出就是了,而且不用聽警察的扣車等規定,至於 對方不簽字你無法取車這類的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解決。錢的事兒,就交給保險公司就是了。這是基本原則。
但是,法不外人情。傷者家境困難,作為肇事方,責任方,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適當的幫助傷者少受點苦,也是一種人性。為了錢把道德埋葬,贏了錢,輸了人品,也不是一個上策。
3. 我家車撞傷人保險公司賠傷者的錢是不是先打到我們卡上
是的,因為購買保險的人是你,所以受益人也是你,賠傷者的錢你可以和傷者協商,好了再給他
4. 關於保險理賠的錢打到誰帳戶里的我問題
按照保險監管的要求,目前賠款要求打入被保險人同名賬號,即租賃車輛所屬單位或個人的賬號。但是如果你們沒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按現在的保險法,對於被保險人怠於賠償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將賠款支付給受害人。 象你這種情況,建議還是找到車主,然後按照保險公司提供給你的「領取賠款授權書」格式,讓車主授權給你,然後你帶著這份授權書就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把賠款打到你的賬戶了。如果你無法取得這份授權,保險公司是不能也不敢把錢打到你賬戶的。
5. 請問下我跟對方撞車,保險都是人保,而且都只有交強險,快速理賠的我修車的錢是打到他卡上還是我卡上
如果是他負主要責任就打到他卡上
6. 交通事故,有人受傷,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錢打到被保險人卡上還是受傷的人卡上
我親自遇到過,有兩種情況:
1、普通事故,事先投保時沒有約定,傷者同意交警的認定和調解,也沒有提起訴訟,一般錢打到被保險人卡上。由被保險人向傷者支付款項(由交警隊認定的有效票據總額),保險金不足時自己要掏腰包補上。
2、重大事故,有人員受傷、死亡、檢察院介入,傷者已經提起訴訟,肇事方已經墊付治療費用,傷者痊癒以後,保險公司也不會打款到被保險人卡上。因為此時保險公司已經收到法院傳票,和肇事者一起被列為被告。法院判決賠償總額並判決保險公司將錢打到受傷受害人的卡上(扣除肇事者已經墊付的款),保險金不足時,法院判令肇事者一定期限內賠償完畢。不執行法院判決的,由法院強制執行。
7. 出車禍後交警大隊結案了保險公司是把錢打到肇事者的卡上,還是被害者
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肇事者)支付給傷者賠款後才能支付被保險人。另外保險公司可以在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支付傷者(個別保險公司可能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