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購買人壽保險後應該會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中心的回訪電話的,除非是短期意外險(比如航空意外險)
回訪電話的確認內容包括投保人的信息,是否知曉保險的利益,如果是分紅險是否知道紅利是不確定的,是否知道有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在扣除工本費以後退還所有保費,猶豫期以後退保會有本金損失等等。
相關規定見下: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回訪制度,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回訪工作,並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對合同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並及時記錄回訪情況。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
(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回訪,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2010年如果在郵政儲蓄銀行存錢她們工作人員給買成了一份保險,購買人簽名了,而保險公司沒有電話回訪
先拿到完整的保險合同,看看所有的簽字都是不是本人,還有一個必須本人手寫的「本人已經閱讀...」大概10多個字。最好能弄到找到當時買你的人,然後讓他說出他是怎麼承諾你並誤導你的一定錄音,記住一定不要情緒激動。把證據收集好去保監會投訴,投訴時間比較漫長最少2個月,一定要有耐心。沒有回訪錄音是一個紕漏的,在多找幾個漏洞,看看當時賣你的是人是誰?如果是銀行的人你最好能讓他自己承認說出。如果是保險公司的就看看他有沒有從業資格證,這個讓保監會調查就可以。我也被騙過很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只要回了本金,希望能幫到你,不懂的也可以給我留言
⑶ 去郵局被忽悠了存錢變成買保險了,過了猶豫期去退保,去找他們說上報了,錢還能都退回來嗎
你只要是確定從你拿到本到你和他們交涉在猶豫期內就可以了,保險單回執是需要你簽字的,從你簽字開始算猶豫期的
⑷ 在郵政儲蓄銀行存錢變成了,買保險了怎麼辦錢還取得出來嗎
取得出來。
1、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沒有過15天猶豫期的話(即簽收保單的時間沒有超過15天),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退保,只要付出10元的工本費。
如果超過了猶豫期,感到這個保險買的有意義的話,可以選擇繼續繳納保費。如果感覺無意義的話,那麼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並賠償對應的利息損失。
2、退保是要到保險公司退的,建議先直接打電話保險公司全國客服,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保險單跟退保申請書之後到所在保險公司的所在地辦理。全額退保的前提是,你手上一定要有保險公司誤導您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錄音資料和簽名資料等。
(4)郵局存錢保險後電話回訪擴展閱讀
保險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合理利用猶豫期
消費者若對所投保的險種或者所選擇的保險公司等不滿意,可以在猶豫期內向保險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工本費(一般為10元)後退還全部保險費。
2、配合接受回訪
如果保險公司對您進行電話、信函、上門等方式的回訪,請回答保險公司的問題,同時可以就保險合同的相關問題要求保險公司答疑解惑。
3、及時續繳保險費
續期保險費的繳納有一定的寬限期,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公司催收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4、糾紛解決渠道
如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保險合同爭議,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發生糾紛時,首先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爭取達成一致意見。
⑸ 我在郵政銀行存款變保險,我就打95580投訴郵政,說我的存款變保險
您好,大多數情況可能是在你不經意的情況下同意購買保險,是存銀行還是購買保險最大的區別就是繳費前保險需要簽合同,存款則不需要。如需咨詢,可留言。
⑹ 昨天去郵政存定期銀行工作人員推薦了一個三年期的定期,說是送的一份保險,還要求電話回訪時不管問什麼都
有猶豫期的,你可以去保險公司辦理退保。國家規定不扣一分錢。抓緊時間去退保。
⑺ 在郵政存錢,被忽悠以保險形式存的錢六年,六年後能拿回來本金嗎
一年前我去郵政儲蓄存錢,本想存三年定期,到了那裡前台服務上來問我們辦理什麼,我就說:「存錢,想存定期。」她說:「存幾年?」我說「三年」她就說:「現在存錢有禮品,而且有分紅什麼的,還送一份保險,隨後保險公司還有回訪電話,他們問什麼你就說「是,我知道。」我問利息怎麼說,一年大概有多少?她說:利息是一年一結,如果到時候利息不取就按活期利息算,具體也不知道會有多少,因為還有分紅,分紅是不固定的。因為相信銀行,他們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就拿著一份保單和一本活期存摺就回來了,後來保險公司打電話我就按他們教的說了,到現在過去一年了,半個月前我去取利息,她們卻告訴我說你們存的是一份保險是六年期的。利息和本金到六年以後才能取。我想咨詢一下:他們這樣算是欺騙嗎?當時簽的保單有效嗎?我可以上訴撤銷合同嗎?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⑻ 我去年在郵政儲蓄銀行存錢的時候被忽悠買了保險怎麼辦
買保險一般有下面步驟:
1,確認是否收到保單
成功購買之後,你填寫的郵箱就會收到電子保單,如果沒有收到,那麼可以檢查一下,郵件是否被當做廣告或垃圾郵件被隱藏了。
電子保單和紙質保單有一樣的法律效力,如果擔心可以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驗真。也可以後面申請一份紙質保單,很多保險公司是支持的。
2,注意保險公司的回訪
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打電話或者在線上對大家進行回訪。
回訪內容一般是問一些你的個人信息、是不是自願買的保單、知不知道保單的保障等等,不會很復雜,大家注意接聽就好。
第二步可表示退出。
如果已經在投保中,可申請退保。
一般來說,如果是在猶豫期(比如10天、15天、20天)內退保,扣除工本費後,保險公司會無息返還所交的保費,這時候基本上沒什麼損失的。
但是如果過了猶豫期(比如10天、15天、20天)後退保,此時的退保不是退還保費,而是返還保單的現金價值,這時候的損失就比較大了。
現金價值=已交保費 - 保險公司管理費 - 傭金 - 風險保費 + 剩餘保費所生利息。也就是說:你所交的保費,扣掉這份保障實際需要的成本,剩下的價值,就是現金價值。
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一般會在保險單上寫明多少,但是如果是保單年度內的現金價值需要咨詢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
至於具體能退回多少錢,則要根據你的保單來決定了。退保時,我們當然是希望退越多錢越好,那什麼才是退保的「正確姿勢」呢?請看這篇:
那退保的流程是什麼呢?需要哪些資料?
1. 退保的一般流程
退保流程一般會包括這四個步驟: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准備退保資料—辦理退保手續—收回保單並退款,這可能每家保險公司的具體退保流程不太一樣,具體內容需要咨詢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2. 退保需要准備的材料
退保需要的材料無非就是保險單、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身份證、銀行卡等
⑼ 在郵政買的人壽保險;回訪電話問什麼
回訪電話就是確認你已經被保險忽悠了。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