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高血壓引起的病拒賠,其他的保險項目還能陪嗎
如果這種情況當初核保都不應該過,怎麼可能因高血壓引起的拒賠其他的都可以呢,那其他病跟血壓高沾邊就不賠嗎?這情況只能說其他項目可以賠,但是跟高血壓是否關聯得醫院還有保險公司認定
B. 保險公司以疑是高血壓病不予理賠,如果醫院願意刪除之前的記錄,這樣能理賠成功
首先醫院是不可能刪除醫院的每個病人的記錄的,還有就是你如果已經聯系保險公司了並且保險公司也說過不理賠了,等於說你檔案已經基本上報了,所以希望不大
C. 買保險兩年後發現以前有高血壓未告知保險公司怎麼辦,能退還給我保費嗎
高血壓病本身不屬於保險合同條款約定的重大疾病;但是鑒於高血壓病可以導致腦中風、腎病等疾病,因此買保險的時候必須在投保書上如實告知,否則可能導致將來拒賠。
首先我們帶大家了解下保險理賠的條件
1、不管是重疾險還是醫療險的賠付條件都是,購買保險等待期後發生的疾病才會進行賠付。
(1)等待期:一般重疾是90天,醫療是30天,要在這個時間後發生的疾病才會賠付
2、保險合同中一般對於既往症的定義又是什麼呢?
既往症:指在保險生效日前以患的已知的或者應該知道的有關疾病或症狀。
根據以上的定義,我們就看的出來,保險公司並沒有說。以前沒有住過院的疾病就不是既往症了的話語了。所以只要身體有問題,就必須如實告知,不然都是有可能不賠付的。
這樣說肯定有朋友會說,保險公司怎麼知道我以前有病呢?還有一些不合規的銷售人員會給客戶出一絲餿主意,那就是在醫院就醫時不告訴醫生以前有疾病或者某些症狀,或者直接讓醫生在病例中寫就是新的疾病。------------------這樣行不行呢?
下面仰明在根據這些情況來分析下
1、不告訴醫生自己以前的症狀。會導致醫生無法准確知道病情合理制定治療手段。可能延誤病情
2 、醫院病歷。都是要歸檔的,這些都是治療的法律文件,一段醫生胡亂修改醫生本人是會要付法律責任的。這個責任是醫生承擔不起的。
3、大部分疾病是有固定的潛伏期、發病期、已經相關症狀的。只要確定是什麼疾病,專業人士就可以根據病理報告知道。這個疾病大概是什麼時候得並且在某些事情就會有相關的症狀的。
4、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都是醫學專業的。甚至可以說比大部分醫院的醫生都更有醫學經驗。可以通過用葯明細去推理疾病的相關事實。
綜上所述:也就是保險公司肯定有法律上的辦法來證明疾病的發生時間。
所以提醒大家,如果在購買保險時身體有異樣,必須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等待核保建議。為了防止銷售人員未如實登記相關事實。應該在下發保單後查看保單中是否已經載明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未載明因打保險公司官方電話,進行核實。
如果你以前購買保險時,銷售人員替你隱瞞了病情。應保留你以告知銷售人員相關病情。的證據,包括錄音、聊天記錄。
D. 有高血壓病史住過院,未告知保險公司,兩年後患重大疾病會理賠嗎
這個很可能不能賠,因為高血壓會衍生很多其他疾病,一般三高人群投保時要麼被拒保,要麼要求加保費(跟血壓有關)。
E. 我因有高血壓保險業務只讓我投防癌險,該理賠了公司說我沒告知高血壓拒賠,。當時是業務員替我簽的名
建議投訴到保監會,業務員代替簽名是嚴重的違規行為,保險公司和代理人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F. 給父親買保險的時候不知道他有高血壓和糖尿病,現在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
按照保險的相關規定,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刻意隱瞞病史,引發的相關疾病,是可以拒絕理賠的。不過這里有兩個情況需要注意,一是病人並不知道自己有明確的疾病,二是疾病治療的費用與本身疾病沒有太大關系。
比如說父親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沒有進行過專門的體檢,只是醫生說過一句血糖有點高。在常人的意識里,還無法意識到嚴重性。另外就是非兩種疾病引起的治療費用,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賠償的。在滿足這些條件的情況下,直接申請理賠,不通過就到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
3、體檢問題給自己投保的話,一般是不用體檢的,畢竟個人身體個人清楚。在投保的時候,保險人也會進行相關的詢問,我們如實告知就可以。可要是給他人投保,一定要清楚相關的健康情況,在不知情的時候也要安排一次體檢。一旦被查到刻意隱瞞病史,到最後根本得不到理賠,在保險沒有返還機制的情況下,就相當於白花錢。如果給家人投保,一定要詢問對方的健康狀況,確定沒有相關的疾病,然後再做打算。
G. 買保險後發現是高血壓保險公司怎麼理賠詳細
買保險後發現是高血壓,在投保時沒有告知的前提下很可能被拒賠。H. 給有高血壓的人買保險會拒絕理賠嗎
看情況吧⋯有記錄的話得病與此相關一定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