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全責,兩人是同一家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代位追償
開車平時免不了會發生交通事故,雖然絕大多數的車主都買了車險,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可以報保險,讓保險公司理賠,但是有些車主就會很無賴,明明是自己的全責,卻不願意承擔責任,到保險理賠的時候找出各種理由就是不配合理賠工作,導致別人的車輛遲遲無法理賠,也無法結案,其實遇到對方車子不配合理賠的情況下,可以申請代位追償,即便是同一家保險公司也是可以的。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代位追償?
當代位追償的 條件滿足之後,遇到這幾種情況下就可以使用這個權利。第一種情況是第三責任方拒絕或無力賠償;第二種情況是第三責任方故意拖延賠償;第三種情況是肇事者逃逸;第四交警已經判定了對方負責,但是對方卻拒絕簽責任認定書。
代位追償在平時也有可能需要用到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相關的知識。
『貳』 兩車發生交通事故 但同是一家保險公司如何處理
兩車刮擦屬於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怎麼判定責任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熘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叄』 同一家保險公司理賠
可以的,這種保險叫做雙重保險:
雙重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二個以上保險人訂立數個保險合同的保險。
雙重保險往往會造成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的情況。雙重保險並不要求保單承保完全相同的利益、危險或期限。
各保單之間只要存在重疊現象,便屬雙重保險。
在雙重保險下,發生損失保險人須進行分攤,分攤方式有以下三種:
(1)比例責任制,即按照各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擔損失賠償責任,其公式為:
某保險人的責任=(某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總額)×損失額
(2)責任限額制,即各家保險公司對於損失的分擔並不以其保險金額作為分攤基礎,而是按照他們在如無他保的情況下所負責的限度比例分擔。其公式為:
某保險人責任限制額=(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和)×損失額
例如,甲、乙包承保同一財產,甲保險人承保2萬元,乙保險人承保8萬元。如發生損失4萬元,甲在沒有他保情況下賠付2萬元,乙在沒有他保情況下賠付4萬元,則:甲賠付=2/6*4=4/3萬元,乙賠付=4/6*4=8/3萬元
(3)順序負責制,即同一保險標的有兩家以上保險公司承保時,最早出立投保的保險人首先負責賠償,第二個保險人只負責超出第一個保險人保險金額部分,依次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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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同一家保險公司,對方全責,怎麼索賠
一般由責任方賠償你的損失,你給維修發票他,他自己到保險公司賠。如責任方沒力支付的情況下,可雙方到保險公司做個調解,用責任方的保險,你的由保險公司賠到你的帳戶,他的賠到他的帳戶
『伍』 車禍,肇事司機和受害者都買了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一個車險,一個意外險受害者可以同時得到雙份理賠嗎
不能重復理賠的,不過可以理賠報銷80%後剩餘的20%。保險適用的是補償原則,不會讓人因為購買保險從理賠中獲利。不過如果是身故或殘疾就不沖突了,兩邊都要賠償。
『陸』 車輛發生刮擦,對方付全責。雙方都有保險,是同一個保險公司,會怎麼賠付
一般情況:賠付全責車主賬戶中,無責方向全責車主拿去賠款。
特殊情況:1.金額少時,雙方到保險公司寫下協商書,保險公司將雙方損失各自打入各自賬號。(全責方還是只能打車主,無責可選擇打事故駕駛員或車主)
2.金額大時,須有法院判決書,保險公司將雙方損失各自打入各自賬號。(打入賬號以判決書為准)
3.可無責賠付,向自己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自己的車損賠款打入自己賬戶,走無責賠付流程,由保險公司行使代位追償權。
按照你的說法,可以按照特殊情況中的第一種處理!
『柒』 同一家保險公司車險,交通事故賠付
按一般車險理賠程序即可。
出險-報案-查勘-定損-核價-核損-核賠-支付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
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復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