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內人員受傷保險公司有那些賠償
當車輛內的人員由於汽車碰撞或傾覆等而遭受人身傷亡,車主完全可以通過車上人員責任險向保險公司索賠。
車上人員責任險,可以保障保險車輛遭遇車禍後,如果車內人員不幸受傷,也能得到保險公司賠償,減輕車主的理賠負擔。
車上人員責任險會根據車主的事故責任大小設定相應的免賠率,例如車主承擔事故主責,保險公司就會在賠款計算方面設定事故主責的相應免賠率,通常是15%;
而當車主承擔事故半責時,保險公司會設定10%免賠率,其實各保險公司對事故責任免賠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車上人員責任險的免賠率設定也會有相應改變,如picc人保財險的主責免賠率是10%,半責是8%,次責是5%,其車上人員責任險的相應免賠率也變為主責10%,半責8%,次責是5%。
當然車上人員責任險的最高賠款限額通常只有1萬元,如果車主要為親人提供更全的保險保障,不妨購買一份醫療險,不但理賠限額會提高很多,而且理賠范圍更廣,普通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能得到高額全面的賠付。
⑵ 自己開的車子出了單獨意外事故,車內人員受傷,保險公司會全賠嗎
汽車上保險的時候有駕乘險,有座位險,你如果上的話就會賠給你
⑶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住院保險公司理賠完後造事方如何理賠
撞人事故索賠程序
第一步:報案 在報案時,您要做的事有:
1.帶上您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上您的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 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通隊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您便可以約對方一起去交通隊結案了。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 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繫到交通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 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借機提出訛人。 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 賠,交通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它是交通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您可以查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通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 需要的單證如下: 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 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 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 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 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 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第三步:遞交
索賠單證 由於賠償項目不同索賠所需要的單證也不相同。一般傷人事故索賠時需要辦齊的單證包括:
1、《出險通知書》
2、《診斷證明》
3、《醫葯費發票》
4、《誤工證明》
5、《事故證明》
6、《賠償執行憑證》
7、《賠款通知書》
第四步:領賠款
遞交完索賠單證後,大約在一星期之後(一般不超過10天)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
⑷ 現在保險公司是按什麼賠償的,人員受傷,怎麼賠償
這要看你受傷者買的是什麼保險。按相應的保險條款,以及醫院的費用單處理賠償事務。
⑸ 車內人員受傷保險公司理賠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兩車相撞車內人員受傷索賠方法如下,假設事故雙方為甲車和乙車,以乙車車內人員受傷為例:
1、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
2、先由甲車在交強險分項賠償責任額度內全額賠償乙車損失。甲車在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額度為:死亡傷殘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如甲車在事故中無責任,賠償額度為:死亡傷殘1.1萬、醫療費1000元、財產100元。
3、乙車車上人員受傷在交強險賠償完畢後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據責任劃分由甲乙雙方分擔,甲車責任由三者險承擔,甲方未購買三者險或者三者險不足以賠償的,甲方自行承擔;
4、根據責任劃分,在甲方交強險與甲方賠償責任之外的損失,由乙方車上人員險承擔賠償責任,未購買車上人員險或者車上人員險保額不足以賠償的,由乙方駕駛人承擔,即如果乙方受傷人員是駕駛人的,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受傷人員不是駕駛人的,駕駛人對乘客有賠償責任。
⑹ 發生了交通事故產生人員受傷,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有義務在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超過交強險賠償的損失,由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對於標的車及標的車上人,標的車駕駛員的賠償由車損險,車上人員和駕駛員座位險進行賠償。理由如下:
首先,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是法定義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作了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保險法》第23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24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所以,保險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賠償保險金的義務。
(6)人員受傷保險公司理賠嗎擴展閱讀:
事故分類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礦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別下降35.0%和34.2%。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國中央人民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