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場不同
1、假如現在有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去拜訪到你,並且和你講述他們公司產品的時候,你認為他會告訴你其他公司比他們公司還好的產品嗎?
(事實是不會)
2、他推薦你買產品的時候,會搭配其他公司也比較優勢的產品嗎?
(事實是顯然不可能,而我在設計的過程中,甚至會經常搭配和我沒任何關系的產品給客戶去獲得一個很明顯的優勢保障來強化整體方式的性價比)
3、那麼在上述2條基礎上而言,這個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在商品上是不是會客觀?
(答案是不會,因為他已經主觀的站在自己公司的立場和自身的立場上面去了,最後才是客戶的立場)
4、而保險代理公司的不一樣就在於他根本不屬於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只要客戶對這個產品或者方案不滿意的話,他可以馬上換另外一家甚至幾家公司的產品給客戶再次選擇和參考,這個時候的立場是誰為主?當然是客戶第一,而保險公司第二,第三就是自己!
二、專業程度不同
在說這話之前先請教一下朋友們,賣手機的會不會修手機?賣房子的會不會蓋房子?會吃飯的人不一定會做飯哦!
那麼,
1、一個賣保險的人會不會辦理賠?
(答案是不會,連我在內,當客戶出險辦理賠的時候,我的所有義務和許可權也只是幫客戶收集資料和遞交資料辦手續等,核賠,審批等統統和我無關)
2、在一家保險公司裡面,誰負責辦理賠?
(當然是理賠員,而一個初級的理賠員,他所具有的許可權就是僅僅可以審批千元以內的賠款,審批上十萬的理賠款時,這個審批員的許可權已經是非常高的了)
3、問題是這些負責理賠的人員,歸屬於誰?
(答案當然是保險公司,因為他們吃的保險公司的飯拿的保險公司的碗,自身也有考核指標,賠付過高的掛估計他以後就永遠再也無法審批賠付了)
4、所以當理賠案件審批不通過的次數較多的時候,客戶就會覺得自己處於極度弱勢狀態。
5、而在保險代理公司而言,當一個客戶和保險公司之間出現糾紛以後,則會有保險代理公司關聯的保險公估公司來進行協調處理,簡而言之,是保險代理公司的理賠部門對抗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避免了客戶自己一個人單打獨斗去面對保險公司的條款和潛規則問題。
6、那麼對於客戶而言,到底哪個更維護自身的利益呢?
三、力量不同
假如現在有一個代理人,一年能給保險公司創造100萬的業績,而一家保險代理公司,一年可以給保險公司創造1億的業績,而在這個時候你要和保險公司談判條件的話,是透過代理人更有力量還是保險代理公司更有力量?
所以,這3點也是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公司業務員的最大不同之處。
立場、專業庇護、力量依靠。
但是也有個地方是一模一樣的,就是
直接到保險公司買也是100萬
透過保險公司代理人還是100萬
透過保險代理公司還是100萬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㈡ 保險公司理賠時,一定要辦理他們指定的銀行卡嗎
肯定要保險公司系統支持的銀行卡,否則,理賠款怎麼劃賬給你呢。
㈢ 昨天去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的人說單據什麼的都齊全了沒有任何問題就等著十五天之內會把錢打到銀行卡里
如果你的卡是你保險的交費賬戶 那麼錢會打回交費賬戶里 所以這個不需要過多擔心
不知道你是哪家公司 平安人壽一般是2-3個工作日錢就能到賬
㈣ 車險理賠是自己去保險公司還是4s店代辦
車險理賠可以自己去保險公司辦理,也可以由4s店代辦。
車險理賠流程:
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的基本步驟大部分還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迅速報案:
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定損修理: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定損可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損資格的廠店進行,但必須保證三方人員全部在場),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
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
給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當車輛被盜或被搶時,應該先向公安機關報案,應在24小時內通知出險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隊;
然後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輛被盜或者被搶48小時內攜帶個人資料到保險公司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通知單》,辦好登記手續。
㈤ 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需要處方嗎
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當然需要處方,只有處方上才清楚的註明你所使用的葯品都是必須,保險公司只對必要的葯品和材料進行報銷。
㈥ 保險理賠,對方一直不去保險公司怎麼辦
催他呀
㈦ 周六周日能去保險公司交資料理賠么
周六閶不上班,不過你可以把資料交給你熟悉的業務經理,由他給你代辦就行。
㈧ 保險公司總是拖著找理由不給理賠,都快三個月了,該怎麼辦
哎,首先對年輕的生命表示哀悼
只要是合同成立,保險公司就應該賠付的。至於學校和保險公司之間,是因為學校想把這個理賠款拿到後,以學校的名譽賠付學生,較少學校的損失。你可以去保監會投訴保險公司,如果還不予以受理,就請個律師,把你情況說明,律師很願意打這種官司,這個很容易勝訴,除非(此處省略好多字) 祝你好運。
㈨ 保險公司理賠時刁難,怎麼辦
朋友因視力不斷下降而求醫,最終被核磁共振檢查出患有腦膜瘤,於是入住國內知名的一家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發現是因為腦膜瘤壓迫視神經,導致視神經萎縮而出現視力下降。出院後朋友才知道公司為所有員工投保了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朋友的情況符合其中的良性腦腫瘤,出院後即把相關的住院資料遞交給保險公司。一段時間後,朋友得到保險公司回復,達不到理賠條件。原因是根據良性腦腫瘤的定義,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達到賠付標准:良性腦腫瘤,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保險公司去醫院復核了住院資料,回復說其他條件都滿足,但在住院資料上沒有看到「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相關的報告。於是朋友咨詢主治醫生。醫生具體答復如下:(1)顱內壓增高會導致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但因人而異,有人可能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現所有的症狀。(2)視乳頭水腫是顱內壓增高的早期症狀。視乳頭水腫早期並不影響視力,視野檢查可見生理盲點擴大。當視乳頭水腫持續數周或數月之後,視盤逐漸變得蒼白,視力開始減退,視野呈向心性縮小,這是視神經萎縮的表現。也就是說,朋友的症狀已過了視神經水腫的階段,到了比水腫還嚴重的萎縮階段。如不切除腫瘤,不僅影響視力,還會危及生命。(3)朋友是存在顱內壓升高的現象,且已導致視神經萎縮。但醫生沒有在住院資料中像保險定義那樣的表達方式全部寫出,而是註明了視神經萎縮。醫生做住院記錄,僅是根據他臨床的需要而記錄,並取其摘要記錄在出院小結上。這就產生了病人有症狀A、B、C、D、E五種,保險條款上也要求滿足A、B、C、D、E才能賠付,但醫生記錄只記錄了B、C、D、E,他認為A不需要記錄,或記錄A+這個更嚴重的症狀就足以說明問題。(4)醫生的記錄是醫院存檔的,醫生認為他的記錄是客觀存在的,符合他的醫學要求的。他根本不理會保險條款上是如何約定的,不會按照保險定義去編寫他的記錄,這才是他客觀行醫的准則。更不會因為為迎合保險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檔的資料。而且,醫生修改存檔的資料,意味著他自己承認原先的資料有錯誤,他要向醫院承認錯誤,且接受處罰的。醫生當然不幹。因為朋友的顱內壓升高,導致視神經水腫繼而萎縮並危及生命是客觀存在,醫生還是很通情達理的在朋友的病歷上補充說明了這一事實,並簽字確認。應該說,加上這份補充說明的病歷,朋友的情況滿足了保險定義的賠付標准。朋友把這份病歷交給保險公司後,得到的答復還是不行。保險公司又說:(1)保險公司只認當初去醫院復核時看到的資料,這本病歷沒有在醫院存檔,對後補的材料不予採納。(2)朋友說,你們再不相信,可以找當事醫生核實。保險公司講我們只認醫院存檔的資料,不會去找醫生的。(3)朋友問辦什麼樣的手續或怎樣辦理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認可,保險公司說我們只是根據內部程序辦事,不可能告訴你該怎樣補手續。保險公司反復就是一句話,他們只認當初在醫院復核的資料,當初的資料不滿足賠付條件,按照他們的內部流程就拒賠。真讓人徹底崩潰!整個過程中,朋友和醫生沒有因為要索賠而刻意准備資料,而且最終提交的所有資料也滿足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保險公司不顧客觀事實,也不提供解決方案,就是抓住醫院存檔的原始記錄而一味地拒絕賠付。投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危難時有一保障,保險公司的最初承諾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臨頭,保險公司卻千方百計的雞眼裡挑骨頭,刻意刁難。目前溝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悶之中。幾個朋友聽說原委後,從保險公司的前後言行上判斷,一致認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賴帳。
㈩ 人保辦理保險理賠是去哪個地方的保險公司都可以嗎
現在保險公司理賠都可以全國通賠。
車輛開到4S店去,告訴店裡事故車,把交警認定報告給他們,他們就會幫你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