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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保險公司理賠

發布時間:2021-09-16 06:15:26

⑴ 什麽叫裁定保險賠償

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流程大致上還是相同的。
第一,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迅速報案。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第二,定損修理;第三,提交索賠單證,領取保險賠款。
在處理車輛理賠流程的時候還需要具體分為三種情況進行分析,即單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雙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和多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這樣細分的結果是對理賠流程的一個細化和完善。
快速理賠具體操作:
1、及時進行出險通知。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並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撥打電話報案。避免因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損失部分得不到賠償。
2、協助查勘。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3、會同檢驗,確定損失。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4、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車輛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並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及其他證明。
5、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達成事故理賠協議,協商不成時,可進行投訴。如果協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交通事故經過法院調節達成協議,裁定書下達後,保險公司在規定時間內遲遲不給賠償款咋辦

經過法院調節達成協議,說明你們應該是在法院的調節下雙方決定和解,你應該是在達成協議之後選擇了撤訴,這種情況下,建議可以先去找保險公司,看他們是什麼原因不給賠償款,如果是忘了,那就補出來就好,如果是故意拖欠,不想付款,那就可以拿著調解書去找法院強制執行,或者再次起訴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裁定書下達之後,保險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給賠付款,提醒以後仍然未交賠付款,這個時候一般採用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方法。
那麼在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有哪些步驟呢?
1、提起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 員移送執 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 應當自收 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書 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4、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 下強制執 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 執行人隱 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我們要用法律保護自己,在裁定書下達之後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首先我們要先提醒保險公司,看是否是忘記了,之後如果他們不是忘記,是故意不付款,我們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⑶ 保險公司理賠應該是多少,怎麼賠法

保險公司不會給予賠付,也好像沒有哪種條款是承擔車輛被騙的保險責任。

⑷ 交通事故中,法院的補正裁定書交到保險公司怎樣賠償

補正裁定一般是筆誤,不會對判決發生實質性的變更。

⑸ 急、急、急!!!保險裁定

所謂代為追償就是說本來是他人的責任對你造成了傷害或者損失,應該有責任人來賠償。但是在你購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由保險公司現行賠付。然後保險公司再以你的身份向責任人要求賠償。這就叫做代為追償。

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我有一點不太明白,那就是那些易燃易爆物品到底是你的還是別人的?
你保的是水險還是第三者責任險?如果是水險,那麼保險公司肯定應該賠償。這絕對屬於意外損失。不存在責任問題。不管有沒有代為追償,保險公司都應該先行賠付。
另一方面,如果周圍的船隻因為你船上的易燃易爆物品而要求你賠償,那麼保險公司應該不賠。你也不應該賠,畢竟責任不在你。讓他們找短路的船主去。
如果是別人的船上的易燃易爆物品,那麼保險公司更應該賠償你的損失了。這也是非常明確的意外損失。

那麼就沒有問題了。既然易燃物大家都有。那麼這肯定屬於意外,保險公司必須賠償你的意外損失。以後是你還是保險公司再找責任人那都是後話。
但是估計保險公司會要求你先找責任人要求賠償。你也可以先嘗試一下。但是請放心,最後如果責任人不賠或者無力賠償,保險公司是必須賠償的。

這個要看責任人是否有能力賠付。如果有,當然可以也應該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責任人賠償。在責任人賠償不夠,仍然沒有彌補的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比如你損失了2萬,責任人賠償了1萬,剩下的一萬就應該由保險公司來賠償。)
如果責任人已經無力賠償,則應該全部由保險公司來賠償。(這里的爭執就是如何判斷責任人是否由償付能力)
我的建議是你先和責任人商量,讓他先給你一些錢(不用多,幾百就可以,但一定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否則就弄巧成拙了),然後拿著這些證據去保險公司,就說人家只能賠這么多了,剩下的部分依然屬於意外損失,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剩餘部分。
如果保險公司不同意,你就只能去法院告保險公司了。(先威脅保險公司說要告他們,很大可能會服軟。之所以不建議你起訴個人是因為根據你說的情況,估計那個人也陪不出多少錢了。)

⑹ 交通事故致傷責任裁定平等保險怎麼賠償

一、從法律條文的理解方面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前半段規定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立法者沒有明確說保險公司是按照被保險人的過錯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通過前半段和後半段的比較可以得出保險公司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與機動車駕駛人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並不相同,後者的基礎在於機動車駕駛人的過錯行為,責任大小主要依據過錯來判斷,故前者的基礎不在於機動車駕駛人的過錯行為。另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從中可以看出,交強險主要特徵體現在的強制性的規定上,表現為購買的強制性和賠償的強制性。從以上的條文的文意理解上,保險公司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劃分不是以侵權人的過錯行為的程度為標準的,其承擔的基礎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二、從法律的立法目的來看,保險公司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的主要理由是為了及時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分散投保人賠償的風險。綜合看待投保人、保險人和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以合同關系為紐帶,但是由於強制保險的第一位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第三人,所以在保險人與第三人之間形成了一種法定責任,換言之,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與機動車駕駛人是否構成侵權責任、其侵權責任的大小並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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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什麼是保險理賠簡述保險理賠的程序

辦保險後發生死亡或意外傷害,生病住院,重大疾病,只要符合保險合同里的責任認定,報案,遞交資料,等待審核理賠,付款給受益人!結案。

⑻ 事故後保險公司賠償

車禍傷人後保險公司賠償如下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交強險賠償范圍

1、交強險賠償范圍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准)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准)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二、死亡傷殘賠償項目: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醫療費用賠償項目:

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四、財產損失賠償項目:

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一)直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直接減損。通常包括車輛、隨身攜帶財產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現場搶救、善後處理的費用等。

(二)間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間接減損通常包括停運等損失,受害人能夠證明可預期取得的間接經濟利益遭受損失,就可以要求賠償。

比如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純利損失、司機工資支出、公路規費、工商運營費等。法律依據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五、關於賠償范圍的認定

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六、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8)裁定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賠償編輯

賠償范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免責不賠范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理賠程序

接報案和理賠受理

A、接到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報案後,應詢問有關情況,並立即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涉及人員傷亡或事故一方沒有投保的,應提醒事故當事人立即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B、保險人應對報案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統一歸檔管理。

C、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

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索賠須知的方式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賠償保險金。

索賠須知必須通俗、易懂,並根據實際案情勾選以下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索賠申請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正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簡易事故處理書,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法院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仲裁書,車輛定損單,車輛修理發票,財產損失清單,

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報銷憑證,誤工證明及收入情況證明,傷殘鑒定書,死亡證明,被扶養人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明,領取賠款人身份證明等。

查勘和定損

A、事故各方機動車的保險人在接到客戶報案後,有責方車輛的保險公司應進行查勘,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核定。無責方車輛涉及人員傷亡賠償的,無責方保險公司也應進行查勘定損。

過戶手續

交強險保險條款第十五條規定:「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將按照保單年度重新核定保險費計收。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

車主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保險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進行變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來辦理,代辦人還需攜帶委託書,到保險公司辦理。

舊車保費

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交強險有「隨車」原則,除條款約定的特殊情況外不得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二手車在買賣後,交強險自動轉到新車主名下。

因此,車主購買到二手車後,應查看二手車是否還帶有交強險。除了交強險不需過戶外,其他車險都需要新車主到車輛原來的投保公司進行過戶。

交強險費率根據車輛歷史記錄實行雙掛鉤機制,凡是有過出險記錄,或者醉酒駕駛違法駕駛行為記錄的車輛,下一年度交強險費率會有上浮,

而記錄良好的車輛下一年續保時可享受一定折扣的優惠費率,而二手車過戶時記錄是跟車不跟人的。因此二手車交強險多少錢會因為二手車的具體情況不同而有所差別。

⑼ 交警裁定個修個的車保險如何賠償

交警裁定雙方同樣的責任,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只負責被保險人的車險損失,不賠償對方。

⑽ 保險理賠修理費保全裁定

對方申請財產保全,你可以提供反擔保,法院應裁定解除扣押,你把車取回來後繼續營運。
因為原告申請訴訟保全的時候,是提供了擔保的,你提供反擔保也可以把車取回來。但不能轉移、隱匿、變賣和損毀。切記,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至於反擔保需要提供多少錢,你可以與申請方協商,或者由法院來定。
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只認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和調解書,所以你取回車輛後,等法院宣判就是了,如果在保險理賠范圍內,法院會依據當事人的申請,直接到保險公司扣劃賠償款,如果賠償標的超出保險理賠范圍,則需要你對超出部分進行賠償。
建議你把訴訟程序走完,等判決結果,這種案子,你賠再多,受害方也覺得少。他們不是按照法律規定來計算的,多少有點像當然地提出賠償請求。我就遇到過一個案子,10級傷殘,受害方提出殘疾賠償金不算,還要1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他們不知道所謂精神損失,在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中就是殘疾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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