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主及車輛同時失蹤,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作者:何春雷律師 一、咨詢,案情闡述 劉某獨自一人駕車外出前,曾告知家人當晚即回。但當日劉某未返回,其家人於次日到公安機關報案後,一周後又到保險公司報案。工作人員當即驗看了保險單,確認劉某的天津大發微型麵包車已投了全部險種,包括車輛盜搶險和司機意外險,便為其家人辦理了報案手續,作了立案處理。三個月後,劉某家人再次來到保險公司,並提供了一份當地公安局出具的機動車盜搶案件證明,該證明的主要內容是:某年某月某日,事主報稱劉某駕車走失,至今未歸,現該車「經工作未找回」。被保險人家屬藉此要求保險公司履行機動車盜搶險及司機意外險賠償責任,一次性賠償車輛被盜搶損失4萬元及司機人身意外損失1萬元,合計5萬元。 二、律師初步建議 本案的焦點是在車輛與車主同時失蹤,又無確切證據證明車輛已遭盜搶或發生其他險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是否應當予以賠償,以及如何賠償的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保險合同,並且考慮到了保戶目前所面臨的實際困難,我認為應該分成兩步走:第一步根據被保險人家屬提供的現有材料,先賠付全車盜搶險損失。理由是本案已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立案證實,車輛滿三個月下落不明,按照全車盜搶險保險條款的規定,已構成保險責任。第二步根據此後案情的發展,待明確劉某人身傷亡情況時再決定是否繼續追加司機意外險的賠償。如果劉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兩年或者下落不明四年,屆時可根據人民法院對失蹤者作出的宣告死亡判決,追加賠償司機意外險的損失。 三、依據與理由 (一)按照《全車盜搶險條款》第1條第1款的規定,「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掛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偵查,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本案事實真相不清,公安機關也僅僅是說明了事主曾經到他們那裡報過案,對人車走失的原因及車輛是否被盜搶並沒有作出定論,怎麼就能肯定保險車輛已遭盜搶呢?如果無法證明保險車輛已遭盜搶,那麼本案是否還屬於盜搶險的保險責任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嚴格地講,保險公司所受理的幾乎所有的盜搶案件在賠付時都無法確定保險車輛已遭盜搶,在刑事案件結案前,一切僅是懷疑和推測,而認定事實需要有確鑿的證據,並經法定程序,由司法機關最終確認。但是,如果等到車輛被盜搶的事實從法律上得到確認時再予以賠付,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就將失去其意義。因此筆者認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只要保戶因車輛失蹤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且出具了書面證明的,就構成了盜搶險的保險責任。這樣看來,本案應屬於盜搶險保險責任范圍。 (二)司機意外險是以機動車輛駕駛員為保險標的,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意外事故致使車上駕駛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損失的一種附加險。顯然,只有在確認駕駛員發生傷亡時,本保險才會發生作用。但是,駕駛員的人身傷亡不能簡單地以「下落不明」為由主觀臆定,須由醫療、司法鑒定機構經過對駕駛員身體的檢查、勘驗,作出鑒定結論,並出具書面證明(如診斷證明、殘疾鑒定或死亡證明等)才能確定。對照本案在保戶第一次索賠時,雖然劉某下落不明已經三個月了,但並不等於劉某已遭受人身傷亡,司機劉某發生了什麼事故,其傷亡情況不詳,而被保險人家屬也無法提供劉某傷亡情況的任何證明材料,如診斷證明、殘疾鑒定或死亡證明等,因缺乏這些要件,故尚不具備履行司機意外險賠償責任的條件。但是,司機意外險的賠付請求並不是因此永遠不能主張,只能待案情有了進展,確切地知道劉某的下落及其人身傷亡情況,再作定論。本案的經典之處就在於理賠人員通過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合理的預見到劉某下落不明達到一法律規定的時限時,對其人身傷亡情況終會有一個依法成立的推定。屆時,將會作為本案司機責任險保險責任成立與否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1.下落不明滿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這就是說,只要公民下落不明達到法律規定的期限,就可以從法律上宣告失蹤或者死亡,而這一法律上成立的認定等同於死亡證明,將成為保險公司賠付的依據。按照這個思路確定的第二步理賠方案,應該是合乎情理無懈可擊的。
㈡ 被保險人失蹤了會按照什麼賠償
失蹤的話,保險公司是不進行賠付的,但是如果失蹤且法院宣告死亡,則按照身故責任進行賠付。如果宣告死亡之後被保人重新出現或通知沒有死亡,受益人需在30日內向保險公司退還賠付的保險金。
㈢ 肇事者失蹤,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這種情況,只能起訴車主、他老婆(肇事者)、保險公司,共同為被告人。
法院會通知車主、他老婆上庭不應訴的話,法院會兩次傳喚,再不應訴,法院會公告被告人應訴,再不應訴,法院會當缺席審判。
保險公司是一定會到場的,到時看判決結果,法院會要求保險公司配合你先行賠償。
保險公司在限期內沒賠償,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㈣ 保單丟失了怎麼理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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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其實保單丟失理賠如何解決是不難的。首先必須馬上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對於保單丟失理賠如何解決一般會馬上讓客戶先掛失保單,免得有人用客戶丟失的保單來冒領保險金。而後如果客戶又找到了保單就可以恢復保單的正常狀態,解除掛失申請。
保險公司對於這些情況都是很熟悉的,並不會因為保單丟失就無法理賠。後期實在找不到可以補辦保單。程序並不復雜。因為過去傳統的保險都是使用紙質保單,保險保障期限長度有長有短,長的期限長達數十年,客戶丟失紙質保單的情況時有發生。保險公司對於這些情況都是比較熟悉的。不知道保單丟失理賠如何解決的話要及時聯系保險公司處理。
㈤ 被保險人失蹤怎麼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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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導致被保險人失蹤,事故之日起兩年以後仍失蹤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然後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㈥ 車子失蹤保險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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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肇事逃逸,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70%.
這種情況你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
1.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後續處理;
2.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3.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4.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5.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後,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㈦ 被保險人失蹤後如何理賠
對失蹤的依時間長短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死亡,然後由受益人或其繼承人來向保險公司理賠。
㈧ 買了人身保險,人失蹤了怎麼理賠
意外事故、自然災害後失蹤兩年後可以按照失蹤死亡賠付。如果是不知道原因失蹤,你要再失蹤報警後,等5年,去法院宣告死亡,可以按照死亡理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