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親屬規避制度
簽署勞工合同的會有相應的迴避要求,但如果是保險代理合同不受此約束。
⑵ 親屬的迴避制度包括哪些
迴避制度是指為了保證執法或者執業的公正性,對由於某種原因可能影響其公正執法或者執業的人員實行任職迴避和業務迴避的一種制度。迴避制度已成為我國人事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⑶ 企業親屬迴避制度是基於什麼考慮
企業親屬迴避制度是基於公平、理智、防止瀆職等考慮。
⑷ 企業實行親屬迴避制度是否合法
不合法 但是你可以規定嗎? 不允許親戚關系進入! 公司有公司規定 法律有法律規定 不沖突就行了!
⑸ 永安保險公司要實行親屬迴避制度要提供結婚證的嗎
每個人的親屬有很多,不止是夫妻,還有父母,兒女,僅僅提供結婚證也不能解決問題啊!
⑹ 什麼是親屬迴避規定
親屬迴避:凡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不得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
凡有兒女姻親關系的,不得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的人事、監察部門工作。
關於印發《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的通知第五條
公務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員迴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