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票延誤險怎麼理賠
不可以,如果乘坐的該航班延誤時間達到賠付時間,那麼無論航班最終是否取消,都可以獲得航延險的賠付。
航班延誤時間達到理賠條件,被保險人需在指定時間內電話報案,一般為48小時內。同時還需提供航空公司開具的延誤證明、延誤航班的登機牌、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共四項材料。常情況下,保險公司在收到材料後,1-2個工作日會審核完畢,情況無誤,3-5個工作日即可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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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攜程的機票保險理賠立減券是什麼,用在機票怎麼樣
具體情況的話,你如果不清楚的話,你可以打攜程電話去咨詢咨詢也可以再問他下,用他們app打了電話問下客服,我們不太清楚,這些東西只有他能回答的,我就上說了。又不是真的,所以說這個東西好像以供方為準的。
⑶ 航空意外保險怎麼理賠啊
如何購買航空意外險?
目前意外險分為三大類:交通意外險、旅遊保險,以及綜合意外險。對於經常乘坐飛機的市民來說,最常見的就是在機票銷售網點花20元保費或者網購5元的保費,購買一份航意險,遇到空難,陪付40萬元,而且無論購買幾份保險,也不論在幾家公司購買了保險,保險公司都會按保單確定的理賠額度進行理賠,沒有賠款額度的上限限制。但是,航意險的保障期間是從被保險人踏上飛機至下飛機為止,且只保障因為飛機出現意外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保障的時間與空間有限。所以相比航意險,越來越多的出行者會選擇保障范圍更廣的綜合意外險。
國際航空事故處置的一般規則是怎樣的?
國際空難事故一般通用《蒙特利爾公約》解決,該公約適用於處理全球航空事故的保險理賠事務。中國、馬來西亞均簽署了蒙特利爾公約。此次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起飛地、目的地以及航空公司均為蒙特利爾公約的簽約國,因此,針對航空公司的責任,應遵循這一國際公約。
1、如果不幸遭遇事故,乘客及家屬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一般可以通過兩個途徑得到賠償:
一類是商業保險,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購買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為購買的航空意外險。這類保險對保險責任和賠付金額有詳細的規定,理賠過程也比較簡單。
另一類是責任賠償,即發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據相關國內法及國際法所必須擔負的賠償。責任賠償根據空難發生地、乘客國籍、承運人等條件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法律,在具體賠償金額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理賠過程也較復雜,因而在空難發生後,賠償的爭議焦點往往集中在責任賠償上。
2、事故當事人及親屬可選擇在什麼地方主張索賠?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規定,失事航班的出發地、經停地和目的地均可適用該公約。罹難的中國乘客有權選擇其經常居住地(中國)、旅行最終目的地(中國)、機票發售地、空運商所在地和空運商主要運營地(馬來西亞)作為訴訟地。另外,由於該航班為美國波音公司製造,如果該空難被確認為責任事故,根據美國民事訴訟法」長臂管轄原則「,乘客還可選擇在美國起訴。
3、如果確認為空難事故,旅客可以要求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並不確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是否為唯一責任主體。該航班為美國波音777-200機型執飛,由吉隆坡機場起飛,如果調查結果與機械故障、安全漏洞或者人為因素有關,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飛機發動機製造商普惠公司、吉隆坡機場等多個責任主體都可能成為潛在的索賠對象。
4、索賠是否有時效限制?
依據《蒙特利爾公約》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自航空器到達目的地點之日、應當到達目的地點之日或者運輸終止之日起兩年期間內未提起訴訟的,喪失對損害賠償的權利。同時,上述期間的計算方法,依照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確定。
5、責任賠償應當採用什麼標准?
《蒙特利爾公約》正式確立了雙梯度責任制度:
第一步是不管航空公司有無過錯,不管責任歸屬如何,應當無條件、即時向罹難的旅客承擔最高額不超過10萬特別提款權(目前約相當於108萬元人民幣左右)賠償,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豁免。
第二步是,除非承運人能證明乘客的損失不是由於其本身造成的,或者證明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否則須向旅客承擔沒有上限的責任賠償。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一發生損害,航空公司就應承擔10萬特別提款權的賠償責任。在乘客受傷的情況下,索賠人實際能得到多少賠償,應由索賠人舉證證明其受到的實際損失。如果索賠人證明的實際損失小於10萬特別提款權,航空公司承擔的數額也就在10萬特別提款權以下。
6、「失聯」的定性,是否影響到家屬索賠?
目前對馬航事件的定性尚是「失聯」,因為尚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飛機失事,搜救還在進行。如果官方確認飛機失事,則乘客家屬即可對航空公司提出索賠訴訟。如果飛機持續保持失聯狀態,則依照國內法律,六個月之後,乘客家屬可向法院申請乘客死亡證明並且對航空公司提出索賠訴訟。
7、如果定性為恐怖活動,乘客家屬將會如何獲得賠償?
《蒙特利爾公約》關於空難事故的賠償規定,在第一梯度也就是10萬元特別提款權(合108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是無條件賠償,也就是無論是否是恐怖活動,航空公司都將承擔這個額度內的賠償。如果乘客家屬主張的賠償金額超過這個限額,則航空公司可以以「證明事故完全是由恐怖分子所為」為依據,抗辯家屬的賠償請求,主張不承擔責任。
本次馬航事故為何請NTSB(美國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調查?
聯合國的所有國家都簽署了一個有關商業航空的管理條約,即《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公約》。事故調查由誰負責,都依據這一公約第13項附錄里的規定來進行。一般來說,調查航空事故時,機上有本國公民的國家都會參與其中,比如這次除了美國,也有英國等其他國家的隊伍。飛機製造商也會花很多錢,參與調查到底哪裡出了錯。如果是發生了國際航空事故,一般由事故發生地的所在國,或者飛機所屬公司的所在國來負責調查事故原因。當然,他們也可以委託或部分委託其他國家來幫忙協助調查。
NTSB在國際上享有盛名,其在美國國內的地位也非常特殊。9·11事件時,也是在它調查過後美國司法部才接手的。NTSB不隸屬於美國交通運輸部或美國聯邦航空局,是一個獨立的機構,專門負責海陸空交通事故(主要是航空事故)的調查,查明原因並提交調查報告。它的正副主席都由總統直接提名,國會任命,經費也由國會撥款。這樣的機制,可以保證NTSB調查的獨立性與公正性。也正因為此,一些發展中國家由於自己調查手段與水平有限,常常聘請NTSB的官員參與本國航空事故調查或是借用美方的設備來分析事故原因。
⑷ 飛機保險的理賠要什麼憑證
如果是在正規的渠道購買的保險,他們在保險單上列印的信息(姓名、身份證、航班號等)都會同時儲存到電腦里和傳送到相應保險公司,所以出事後,不用擔心紙質憑證問題。但目前市場很多黑保險代理,他們往往不會將信息及時傳給保險公司,出險後就沒法保證了。
不過,現在好像出來了一個電子航意險,據說保險信息和機票信息同時儲存,而且可以電話查詢,這個應該是可以有保證的,因為一般機票信息肯定會有存檔的。
⑸ 機票退票險怎麼理賠
只賠付機票價格的80%,因為其他的機場建設費、稅費都是本來就退給你的。
至於保險費,你都理賠了、使用了保險服務了,保險費自然不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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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特價機票 保險理賠
所謂的退票險,具體是否有寫明不管是什麼艙位或幾折的機票都可以全款退票嗎?特價機票一般是不給退票的,最多退燃油費機場費而已,你要讀清楚所謂的退票險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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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機票保險什麼情況賠償
如何購買航空意外險?
目前意外險分為三大類:交通意外險、旅遊保險,以及綜合意外險。對於經常乘坐飛機的市民來說,最常見的就是在機票銷售網點花20元保費或者網購5元的保費,購買一份航意險,遇到空難,陪付40萬元,而且無論購買幾份保險,也不論在幾家公司購買了保險,保險公司都會按保單確定的理賠額度進行理賠,沒有賠款額度的上限限制。但是,航意險的保障期間是從被保險人踏上飛機至下飛機為止,且只保障因為飛機出現意外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保障的時間與空間有限。所以相比航意險,越來越多的出行者會選擇保障范圍更廣的綜合意外險。
國際航空事故處置的一般規則是怎樣的?
國際空難事故一般通用《蒙特利爾公約》解決,該公約適用於處理全球航空事故的保險理賠事務。中國、馬來西亞均簽署了蒙特利爾公約。此次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起飛地、目的地以及航空公司均為蒙特利爾公約的簽約國,因此,針對航空公司的責任,應遵循這一國際公約。
1、如果不幸遭遇事故,乘客及家屬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一般可以通過兩個途徑得到賠償:
一類是商業保險,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購買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為購買的航空意外險。這類保險對保險責任和賠付金額有詳細的規定,理賠過程也比較簡單。
另一類是責任賠償,即發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據相關國內法及國際法所必須擔負的賠償。責任賠償根據空難發生地、乘客國籍、承運人等條件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法律,在具體賠償金額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理賠過程也較復雜,因而在空難發生後,賠償的爭議焦點往往集中在責任賠償上。
2、事故當事人及親屬可選擇在什麼地方主張索賠?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規定,失事航班的出發地、經停地和目的地均可適用該公約。罹難的中國乘客有權選擇其經常居住地(中國)、旅行最終目的地(中國)、機票發售地、空運商所在地和空運商主要運營地(馬來西亞)作為訴訟地。另外,由於該航班為美國波音公司製造,如果該空難被確認為責任事故,根據美國民事訴訟法」長臂管轄原則「,乘客還可選擇在美國起訴。
3、如果確認為空難事故,旅客可以要求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並不確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是否為唯一責任主體。該航班為美國波音777-200機型執飛,由吉隆坡機場起飛,如果調查結果與機械故障、安全漏洞或者人為因素有關,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飛機發動機製造商普惠公司、吉隆坡機場等多個責任主體都可能成為潛在的索賠對象。
4、索賠是否有時效限制?
依據《蒙特利爾公約》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自航空器到達目的地點之日、應當到達目的地點之日或者運輸終止之日起兩年期間內未提起訴訟的,喪失對損害賠償的權利。同時,上述期間的計算方法,依照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確定。
5、責任賠償應當採用什麼標准?
《蒙特利爾公約》正式確立了雙梯度責任制度:
第一步是不管航空公司有無過錯,不管責任歸屬如何,應當無條件、即時向罹難的旅客承擔最高額不超過10萬特別提款權(目前約相當於108萬元人民幣左右)賠償,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豁免。
第二步是,除非承運人能證明乘客的損失不是由於其本身造成的,或者證明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否則須向旅客承擔沒有上限的責任賠償。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一發生損害,航空公司就應承擔10萬特別提款權的賠償責任。在乘客受傷的情況下,索賠人實際能得到多少賠償,應由索賠人舉證證明其受到的實際損失。如果索賠人證明的實際損失小於10萬特別提款權,航空公司承擔的數額也就在10萬特別提款權以下。
6、「失聯」的定性,是否影響到家屬索賠?
目前對馬航事件的定性尚是「失聯」,因為尚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飛機失事,搜救還在進行。如果官方確認飛機失事,則乘客家屬即可對航空公司提出索賠訴訟。如果飛機持續保持失聯狀態,則依照國內法律,六個月之後,乘客家屬可向法院申請乘客死亡證明並且對航空公司提出索賠訴訟。
7、如果定性為恐怖活動,乘客家屬將會如何獲得賠償?
《蒙特利爾公約》關於空難事故的賠償規定,在第一梯度也就是10萬元特別提款權(合108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是無條件賠償,也就是無論是否是恐怖活動,航空公司都將承擔這個額度內的賠償。如果乘客家屬主張的賠償金額超過這個限額,則航空公司可以以「證明事故完全是由恐怖分子所為」為依據,抗辯家屬的賠償請求,主張不承擔責任。
本次馬航事故為何請NTSB(美國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調查?
聯合國的所有國家都簽署了一個有關商業航空的管理條約,即《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公約》。事故調查由誰負責,都依據這一公約第13項附錄里的規定來進行。一般來說,調查航空事故時,機上有本國公民的國家都會參與其中,比如這次除了美國,也有英國等其他國家的隊伍。飛機製造商也會花很多錢,參與調查到底哪裡出了錯。如果是發生了國際航空事故,一般由事故發生地的所在國,或者飛機所屬公司的所在國來負責調查事故原因。當然,他們也可以委託或部分委託其他國家來幫忙協助調查。
NTSB在國際上享有盛名,其在美國國內的地位也非常特殊。9·11事件時,也是在它調查過後美國司法部才接手的。NTSB不隸屬於美國交通運輸部或美國聯邦航空局,是一個獨立的機構,專門負責海陸空交通事故(主要是航空事故)的調查,查明原因並提交調查報告。它的正副主席都由總統直接提名,國會任命,經費也由國會撥款。這樣的機制,可以保證NTSB調查的獨立性與公正性。也正因為此,一些發展中國家由於自己調查手段與水平有限,常常聘請NTSB的官員參與本國航空事故調查或是借用美方的設備來分析事故原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⑻ 機票退改險怎麼獲得賠付
一、飛機延誤險申請方法
1、被保險人必須在30天內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理賠。
2、填寫申請表,提交保險單以及個人的身份證明,出示航空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出具的延誤時間及原因的書面證明。
3、有時候,還需出示商務旅行證明等資料。
4、資料遞交齊了之後,在10日內得到保險公司的回復。
5、航班延誤險條款相對簡潔,理賠程序並不復雜,審核時間也很短,只要材料完備,一些保險公司甚至可以當場理賠。准備材料基本上都是航空公司的延誤證明、索賠登記表、機票復印件、登機牌以及身份證復印件等。
二、飛機延誤險賠償標准
依據中國航協《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范(試行)》:
1、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客票的退、改、簽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延誤4小時以上,安排休息場所,還需要提供購票折扣、里程等值補償或現金補償。
2、航班延誤經濟補償適用於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承運人原因則指航班計劃、機務原因、航班調配、運輸服務、機組等原因;
3、非承運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指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運人原因不列入經濟補償范疇。
4、對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補償,各個航空公司是不同的。
航班降落時間(航班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比計劃降落時間(航班時刻表上的時間)延遲15分鍾以上或航班取消的情況稱為延誤。
航班延誤影響著航空公司的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一般使用准點率來衡量承運人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准點率,又稱正點率、航班正常率,是指航空旅客運輸部門在執行運輸計劃時,航班實際出發時間與計劃出發時間的較為一致的航班數量與全部航班數量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