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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險理賠

發布時間:2021-09-12 21:14:46

㈠ 建築工程發生事故後,工程保險該如何理賠

劉艷波律師解答:您好,對於工程保險的理賠,主要有以下幾個流程:查勘定損環節;包括:測量;清點;拍照;對有關的帳冊、設計圖紙、記錄及合同,要進行收集,必要時予以封存;收集現場查勘的資料(設計圖、施工方案、施工記錄、工程承包合同等)。 責任認定環節;包括:確定事故原點、災害事故綜合分析、對照分析等。核賠環節;包括:出險時間是否在保險期內?、出險區域是否在保險單列明的范圍?、受損財產或項目是否屬於保險財產?、出險原因是否屬於保險責任?、損失是否屬於免賠責任或除外責任?等等。 結案環節;包括:(一)確定向誰支付賠款。總的原則:誰受損,誰得賠款;誰索賠,誰得賠款。有的工程是由業主統一投保,業主是投保人,也是保險索賠者,業主在與承包商的合同中,有關於保險的條款,保險公司可以支付給業主,由業主再劃給受損的承包商,也可以直接劃給承包商,但要取得業主書面認可。

㈡ 施工保險賠償多少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有沒有營業執照?
有營業執照的話,可以買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險,可以按人數或者施工面積或者工程造價三種方式購買,看哪個更劃算。
如果沒有營業執照,可以買個人意外險,要看具體從事的職業,砌築工人、泥水匠、混凝土工人、混凝土製品模具工人、鋼筋工人......這些工種的職業類別不完全一樣,保費也不一樣。。。然後還要確定你買的保險責任項目和基本保險金額,比如意外傷害(身故殘疾賠付)、意外醫療報銷、意外住院日補助,看選擇那些和分別保多少錢的。(建工險也得先弄清想保多少錢的)

㈢ 建築工程一切險如何理賠

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㈣ 工程保險理賠過程中,事故責任性質無相關部門法律證明,如何有效保證自己的工程保險權益

是建築工程保險嗎,首先你得確保你為保證期投保了保險,因為保證期一般不包含在工程工期內,是否投保,有由投保人自己決定,如需要投保時必須增收相應保險費。還要看看你為保證期保的是哪種類型的保險,保證期有三種類型: 1、有限責任保證期。主要承保在保單上載明的保證期內,承包人在履行工程承保合同所規定的保修、保養或維護義務過程中造成的工程本身的物質損失,如碰撞、疏忽等引起的損失。但對於火災、爆炸以及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一概不負責。 2、擴展責任保證期。這是指在城堡上述責任的同時還對在工程完工證書簽出前的建築或安裝期內由於施工原因導致保證期內發生的保險工程的物質損失,如施工方式缺陷或隱患引起的損失進行承保。 3、特別擴展保證期。根據特別擴展保證期條款,特別擴展保證期開始後對因材料缺陷、工藝不善、安裝錯誤以及設計錯誤等原因所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負責賠償。同樣也對火災、爆炸以及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負責;對於第三者責任損失也不予負責。

㈤ 建築工程保險理賠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買的是哪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就打客服熱線

㈥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賠償處理都有哪些

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㈦ 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怎麼賠付

  1. 意外身故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的保險金額進行賠償。
  2. 殘疾。根據具有資格的醫療機構,鑒定的殘疾等級,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賠付標准進行賠償。
  3. 醫療費。根據傷者住院或門診產生的醫療費金額進行核算,剔除不屬於社保,目錄范圍內的治療費,對剩餘部分按照合同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免賠額,後乘以相應的賠付比例。

㈧ 施工企業保險理賠流程圖

1)一般發生重大的事故尤其是交通事故,流程是比較久的,對方說周一給予答復一般是答復是否已經現場勘察過,資料有沒有收集,還有估算車損,有人身保險的,並且包含交通意外險的賠付的,則要確定傷殘評定標准,參照標準定級別是否全款賠付還是比例賠付。
在意外險里,身故是全額賠付的。
2)一般理賠款下發時間為7天至一個月,偶然有特殊情況則需要2個月。
如果要了解進展情況,只能通過聯系公司的理賠部相關負責人員,跟進理賠進度,或者找相關經紀人跟進。

3)關於所謂的全險,其實是業務員的口頭語。
在意外險里,賠付是按照十級281項比例賠付的,所謂全險,指的是只要達到評定標准,就會得到一定比例賠付。而所謂的半險則不然,除非高殘(類似植物人、高位截癱等)否則不會得到賠付。
或者說只要是因為意外造成的,無論是交通意外還是普通意外傷害都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額賠付,或者可以醫療報銷。

4)理賠要走的流程:
1、現場勘查(報案)
2、向客戶搜集資料,比如死亡報告(二級以上醫院真實有效),收取保險合同等
3、填寫理賠相關事項時間,以及經過等,此項一般需要理賠部或者經紀人協助
4、遞交給保險分公司審核,再上報到總公司審核。
5、按照保險合同上的相關責任劃分金額交給財務
6、返還保險合同,如果保障責任結束那麼合同結束。
7、財務劃款給受益人。
詳情你可以參照保險合同上面的理賠流程,相關資料可以參考《保險法》、《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㈨ 施工意外傷害保險賠付

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指的是:凡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與工程管理、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需按照國家建築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業對該類勞動團體購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建築工程的施工人員意外險通常是由施工方買的,需要施工方自付,業主方買的是建築工程一切險。建築工程意外險保費可以是按工程價乘以費率,建築一切險也是。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建工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建築方根據自己的利益進行選擇。一般保險費是根據施工人數或建築面積或工程總造價三者選一來計算。如,某建築工程,工期一年,工程總造價1千萬元,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預計用工100人,該工程現參加《建築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10萬元/人,
保費:若按人數計算為30*10*100=30000元,
若按工程造價計算為2.5*10*1000=25000元,
若按建築面積計算為0.125*10*20000=25000元。
如果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工程意外傷害身故,則其可獲得10萬元的賠付。
建工險雖不屬於強制保險,但在工程開工前要上好這個保險,否則是不允許開工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這是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㈩ 在工程保險理賠中,工程間接費怎麼賠償

【造價員考訊】工程保險
1.工程保險: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工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金,在保險期內發生損失,保險人按照約定承擔保險賠付的行為。
(1)與建築安裝施工和使用過程有關;
(2)保險期間包括施工期和試運行期;
(3)保險責任范圍廣;
(4)涉及財產險、人身險和責任險。
2.工程保險特點:專業性、高額性、信息不對稱、可附加承保、條款個性化、條款可變更、投保不完整性。
3.工程保險的基本功能
(1)保護承包商利益(2)保護業主利益(3)減少工程風險發生。
4.工程風險和工程保險的關系
工程風險分散處置的途徑有風險迴避、風險自留、風險轉移。工程保險是風險轉移的重要有效途徑之一。
5.工程保險索賠
工程索賠時效:2年
6.工程保險理賠:保險賠償和給付責任。
7.工程保險監管
(1)監管目標:保障保險人的償付能力,優化保險市場機制,規范運作。
(2)工程保險業務監管:重點是保險業務范圍監管和保險費率等合同條款監管。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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