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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保險理賠要請律師嗎
正常理賠是不需要的,如果出現拒賠、久拖不賠、賠的不合理等情況,是應該第一時間咨詢律師的,一面錯過維權的時機。如果遇到這些情況,不妨找理賠幫咨詢,理賠幫是國內第一家保險理賠法律服務平台,擁有1000多名具有長期保險訴訟實務經驗的律師,並且前期用戶索賠咨詢都是免費的,比較適合在保險理賠是遇到被拒賠、久拖不賠、賠得不滿意等理賠糾紛的用戶。
❹ 保險公司 律師業務
不管是不是朋友,你要了解保險是怎麼回事,就會避免和這些人打官司!
最近看到了網上很多有關保險的文章,我來向大家解釋一下保險行業的現狀,細讀之後您將終生受益非淺。
1,保險的業務員保守估計80%是在詐騙客戶。這里包括有意和無意的。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超高淘汰率,是對客戶極不負責任行為。
例如:有人事後發現被某保險業務員騙了,向該保險公司投訴,此時該業務員已離開了公司。這時連投訴也是「瞎子點燈白費蠟」。業務員在保險公司只呆一個月的大有人在,呆兩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國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在出錯時有一句統一的口徑「現在中國的保險業還沒有規范,我們都還在學習」來為自己開脫。我們不妨要問一下:「你們在學習,客戶就該為你們繳學費嗎?」這種強盜邏輯苟延殘喘地已成所有保險公司不成文規定。十年前是這句話,今天還是一字不改。
2,從合同的性質上講保險合同是一種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為,合同的文字條款是保險公司單方制定,有的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所以,一旦打官司,吃虧的是客戶。保險理賠時就更麻煩了,保險公司是不會那樣乾脆理賠,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講一旦你和保險公司簽定保險合同,以後你和這家保險公司打官司機率是80%,除非你放棄理賠,在這80%中能勝訴大概是15%,因為保險合同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能獲正常理賠是20%。因此,你買了一份保險能的到理賠概率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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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若有發布審理保險合同糾紛若干指導意見都是在哪裡官方公布的,在廣東法院網上都找不到
這種指導意見一般會在法院內部下達,不會在網站上公布,或者公布一般時候都會滯後。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文件
粵高法發〔2011〕44 號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院2008 年5月19日印發的《關於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0號)同時廢止。
關於印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廣州海事法院、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兩級法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已於2010年 7月 22日由我院審判委員會2011年第 51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深入貫徹落實。各地在執行本指導意見時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層報我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 0 一一年九月二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統一裁判尺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保險人尚未出具保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但已接受投保單或收取保險費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合同成立,人民法院可予支持。但人身保險合同保險人需要等待體檢結果或者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財產保險合同約定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作為合同生效條件的,投保人已交付部分保險費但未交足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按已交保險費與應交保險費的比例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已書面通知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除外。財產保險合同未約定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作為合同生效條件, 投保人未按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保險事故, 保險人以投保人拖欠保險費為由主張免除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險人可在應向被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中扣減欠交的保險費。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予以賠付保險金的行為不應作為認定變更保險合同的依據。保險人請求返還所賠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的告知義務及保險人的提示、說明義務
4、對於不屬於投保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保險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合同或免除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以保險人指定有關機構對其進行體檢為由,主張免除其如實告知義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而未告知保險人的事實, 應當是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重要事實,保險人對此應負舉證責任。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有關事項與保險事故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保險人以投保人未盡如實告知義務為由拒絕承擔保險責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保險合同訂立或效力恢復時,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應以保險人書面(包括投保單、風險調查問卷或其它書面形式)詢問為限。
8、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率、免賠額、等待期、保證條款以及約定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履行義務時, 保險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賠付責任的條款不屬於《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
9、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內容明確、具體,沒有歧義,並已經使用黑體字等醒目字體或以專門章節予以標識、提示,且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以書面明示知悉條款內容的,應認定保險人履行了責任免除條款的說明義務。航空意外險等手撕式保單不需要投保人填寫投保書的除外。
保險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原則上應當達到普通人通常情況下能夠明白地知曉免責條款內容、涵義和法律後果的程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險種向同一保險人再次或多次投保,且有證據證明保險人曾經履行過明確說明義務,被保險人以本次投保中保險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為由主張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被保險人按照保險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履行通知義務後,保險人與投保人就保險費調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保險人主張解除保險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合同解除前非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發生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依照原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保險利益
11、人身保險合同訂立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但保險事故發生時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人以此為由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財產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應認定其具有保險利益:
(1)對保險標的享有物權;
(2)對保險標的享有債權;
(3)保險標的系其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4)對保險標的享有其他合法權益。
財產保險合同中不同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分別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時,應按照各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分別保險利益大小,判斷保險人對各被保險人所應承擔的保險責任。對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的超出自己保險利益范圍的索賠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保險事故發生後,如保險標的系被保險人違法取得或保險標的物違法, 保險人主張認定被保險人沒有保險利益的,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保險標的系被保險人善意取得的財產, 被保險人主張認定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4、保險合同有效期間,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受讓人主張自標的物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起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保險標的轉讓後,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以保險標的的轉讓未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與受讓人不同為由主張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除外。
15、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保險人主張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部分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保人主張保險人退還多餘部分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保險理賠
16、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雖違反合同義務,但其能舉證證明未增加保險風險或影響理賠處理,保險人以投保人、被保險人違反合同義務為由拒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7、多個原因造成保險事故,其中有承保風險又有非承保風險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按承保風險占事故原因的比例或程度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8、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第三者以保險人為被告或以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為共同被告直接請求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第三者起訴時被保險人尚未向保險人提出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險金的書面申請的,視為構成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被保險人怠於請求」,人民法院可支持第三者的請求。
19、責任保險合同或人身保險合同對醫療費用賠付標准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一般應參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報銷標准確定。因治療確需使用標准以外的葯品,被保險人主張列入保險賠付范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被保險人能夠舉證證明上述葯品不屬於治療必需葯品的除外。
20、責任保險合同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與第三者協商確定的賠付數額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主張按照協商確定的賠付數額認定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而保險人又不予認可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1、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在訴訟中對保險事故原因或損失有爭議的,如保險合同約定或者保險事故發生後雙方同意由相應保險公估機構或其他中介機構對保險事故原因進行鑒定或損失評估, 該保險公估機構或中介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應作為法院確定事故原因和損失的依據。雙方對鑒定機構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在訴訟中指定的鑒定機構所作出的鑒定結論應作為確定事故原因和損失的依據。
22、保險事故發生後,精神損害賠償部分不屬於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范圍,保險人主張不予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3、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起訴侵權人而未實際獲得賠償或賠償不足的,被保險人就未獲得賠償部分向保險人主張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人的賠付責任以被保險人未獲得的實際賠償額或保險金額為限。
24、車輛保險中,保險人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未依照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而主張不予賠付的,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能舉證證明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不影響保險事故責任認定的除外。
五、保險合同解釋
25、對保險合同條款發生爭議的用語屬於專業術語的,應當按照其在專業上所具有的意義加以解釋。
26、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對保險合同的格式條款存在爭議時,應從保險合同的用詞、相關條款的文義、合同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認定條款的真實意思;按照上述方法仍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27、保險合同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准;特別約定條款與一般條款不一致的,以特別約定條款為准;書面約定與口頭約定不一致的,以書面約定為准。
28、投保單與保險單、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保險單、其他保險憑證的內容為准。但保險人未將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送達給投保人,或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後已提出異議,保險人仍同意承保的,以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記載內容為准。
29、保險合同內容採用多種記載方式或者出現多個落款日期,按以下規則進行解釋:
(1)時間在後的約定優於時間在前的約定;
(2)手寫的約定優於列印的約定;
(3)如有批單的,批單優於正文;既有加貼批註也有正文批註的,加貼批註優於正文批註。
六、財產保險合同的代位追償
30、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作出賠償後,保險人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行使代位追償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在訴訟中對自己享有的代為追償權負有舉證責任。
《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具有法定繼承關系的近親屬,及其他與被保險人共同生活的具有撫養、贍養或扶養關系的人等。
31、保險人行使代位追償權時,被保險人已經向第三者提起訴訟的,經被保險人同意,保險人可以向受理法院提出變更當事人的請求,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32、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的保險賠償金低於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 被保險人就未獲保險賠償部分對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優於保險人的代位追償權。 但保險合同或者理賠過程中達成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3、 投保人在投保前與第三者約定放棄對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的,應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書面告知保險人。
投保人履行告知義務後,保險人仍同意承保的,保險人又以投保人放棄對該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為由拒絕支付保險賠償金得,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保人未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請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以此拒付保險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就已經賠付的保險金主張被保險人返還或向第三者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4、 保險人代位追償權行使的范圍, 僅限於其實際支付的保險賠償金。
35、 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止、 中斷的,保險人代位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相應地中止、中斷。
七、其他
36、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險人要求理賠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可告知原告向保險人要求理賠,但不得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經理賠程序為由不受理案件。
37、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起訴侵權人並獲得生效判決確認的賠償債權未獲得執行,被保險人依保險合同起訴保險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8、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本院 2008 年 5 月 19 日印發的 《關於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0號)同時廢止。
❻ 申請理賠的時候被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有沒有律師推薦
答:我們在先保險公司投保的時候,一般都約定了保險責任,也就是說,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是負責理賠的,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負責理賠的,如果出現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那麼,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那麼,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
1.了解拒賠理由。
我們首先就是要和保險公司理賠部門進行溝通,首先弄清楚對方不予理賠的具體原因,然後根據對方的理由找出破綻,才能進一步維護權益。
2.得到書面確認。
保險公司的一些拒賠告知通常是口頭作出的,這樣做有利於他們保護自己,及時將來出現反復還有迴旋餘地,因此,我們先要求出具書面拒賠通知書。
3.看清保險責任。
我們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我們購買的保險,到底保險責任包括哪些方面,如果是明確已經告知不在保險責任的話,維權相對就更難一些。
4.抓住銷售環節。
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往往對於條款的解讀是不全面的,如果存在故意隱瞞的欺詐行為,那麼,將可以抓住這個環節來找到保險公司談判。
5.向保監會投訴。
我們如果遇到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完全可以投訴到保險公司的監管部門,也就是保監會,將情況一並講清楚,尋求保監會的幫助。
6.採取訴訟方式。
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索賠,其實,保險公司通常是不害怕訴訟的,他們有專業的團隊,因此,這也只能是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而為之的辦法。
❼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11〕44號)文件在哪裡下載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文件
粵高法發〔2011〕44號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院 2008年5月19日印發的《關於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0號)同時廢止。
關於印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廣州海事法院、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兩級法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已於 2010年7月22日由我院審判委員會2011年第51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深入貫徹落實。各地在執行本指導意見時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層報我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 九月二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統一裁判尺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保險人尚未出具保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但已接受投保單或收取保險費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合同成立,人民法院可予支持。但人身保險合同保險人需要等待體檢結果或者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財產保險合同約定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作為合同生效條件的,投保人已交付部分保險費但未交足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按已交保險費與應交保險費的比例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已書面通知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除外。
財產保險合同未約定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作為合同生效條件,投保人未按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以投保人拖欠保險費為由主張免除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險人可在應向被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中扣減欠交的保險費。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予以賠付保險金的行為不應作為認定變更保險合同的依據。保險人請求返還所賠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的告知義務及保險人的提示、說明義務
4、對於不屬於投保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保險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合同或免除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以保險人指定有關機構對其進行體檢為由,主張免除其如實告知義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而未告知保險人的事實,應當是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重要事實,保險人對此應負舉證責任。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有關事項與保險事故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保險人以投保人未盡如實告知義務為由拒絕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保險合同訂立或效力恢復時,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應以保險人書面(包括投保單、風險調查問卷或其它書面形式)詢問為限。
8、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率、免賠額、等待期、保證條款以及約定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履行義務時,保險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賠付責任的條款不屬於《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
9、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內容明確、具體,沒有歧義,並已經使用黑體字等醒目字體或以專門章節予以標識、提示,且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以書面明示知悉條款內容的,應認定保險人履行了責任免除條款的說明義務。航空意外險等手撕式保單不需要投保人填寫投保書的除外。
保險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原則上應當達到普通人通常情況下能夠明白地知曉免責條款內容、涵義和法律後果的程度。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險種向同一保險人再次或多次投保,且有證據證明保險人曾經履行過明確說明義務,被保險人以本次投保中保險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為由主張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被保險人按照保險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履行通知義務後,保險人與投保人就保險費調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保險人主張解除保險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合同解除前非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發生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依照原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保險利益
11、人身保險合同訂立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但保險事故發生時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人以此為由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財產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應認定其具有保險利益:
(1)對保險標的享有物權;
(2)對保險標的享有債權;
(3)保險標的系其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4)對保險標的享有其他合法權益。
財產保險合同中不同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分別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時,應按照各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分別保險利益大小,判斷保險人對各被保險人所應承擔的保險責任。對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的超出自己保險利益范圍的索賠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保險事故發生後,如保險標的系被保險人違法取得或保險標的物違法,保險人主張認定被保險人沒有保險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保險標的系被保險人善意取得的財產,被保險人主張認定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4、保險合同有效期間,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受讓人主張自標的物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起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保險標的轉讓後,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以保險標的的轉讓未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與受讓人不同為由主張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除外。
15、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保險人主張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部分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保人主張保險人退還多餘部分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保險理賠
16、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雖違反合同義務,但其能舉證證明未增加保險風險或影響理賠處理,保險人以投保人、被保險人違反合同義務為由拒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7、多個原因造成保險事故,其中有承保風險又有非承保風險的,被保險人主張保險人按承保風險占事故原因的比例或程度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8、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第三者以保險人為被告或以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為共同被告直接請求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第三者起訴時被保險人尚未向保險人提出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險金的書面申請的,視為構成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被保險人怠於請求」,人民法院可支持第三者的請求。
19、責任保險合同或人身保險合同對醫療費用賠付標准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一般應參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報銷標准確定。因治療確需使用標准以外的葯品,被保險人主張列入保險賠付范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被保險人能夠舉證證明上述葯品不屬於治療必需葯品的除外。
20、責任保險合同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與第三者協商確定的賠付數額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主張按照協商確定的賠付數額認定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而保險人又不予認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1、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在訴訟中對保險事故原因或損失有爭議的,如保險合同約定或者保險事故發生後雙方同意由相應保險公估機構或其他中介機構對保險事故原因進行鑒定或損失評估,該保險公估機構或中介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應作為法院確定事故原因和損失的依據。雙方對鑒定機構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在訴訟中指定的鑒定機構所作出的鑒定結論應作為確定事故原因和損失的依據。
22、保險事故發生後,精神損害賠償部分不屬於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范圍,保險人主張不予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3、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起訴侵權人而未實際獲得賠償或賠償不足的,被保險人就未獲得賠償部分向保險人主張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人的賠付責任以被保險人未獲得的實際賠償額或保險金額為限。
24、車輛保險中,保險人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未依照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而主張不予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能舉證證明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不影響保險事故責任認定的除外。
五、保險合同解釋
25、對保險合同條款發生爭議的用語屬於專業術語的,應當按照其在專業上所具有的意義加以解釋。
26、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對保險合同的格式條款存在爭議時,應從保險合同的用詞、相關條款的文義、合同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認定條款的真實意思;按照上述方法仍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27、保險合同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准;特別約定條款與一般條款不一致的,以特別約定條款為准;書面約定與口頭約定不一致的,以書面約定為准。
28、投保單與保險單、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保險單、其他保險憑證的內容為准。但保險人未將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送達給投保人,或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後已提出異議,保險人仍同意承保的,以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記載內容為准。
29、保險合同內容採用多種記載方式或者出現多個落款日期,按以下規則進行解釋:
(1)時間在後的約定優於時間在前的約定;
(2)手寫的約定優於列印的約定;
(3)如有批單的,批單優於正文;既有加貼批註也有正文批註的,加貼批註優於正文批註。
六、財產保險合同的代位追償
30、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作出賠償後,保險人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行使代位追償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在訴訟中對自己享有的代為追償權負有舉證責任。
《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具有法定繼承關系的近親屬,及其他與被保險人共同生活的具有撫養、贍養或扶養關系的人等。
31、保險人行使代位追償權時,被保險人已經向第三者提起訴訟的,經被保險人同意,保險人可以向受理法院提出變更當事人的請求,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32、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的保險賠償金低於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被保險人就未獲保險賠償部分對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優於保險人的代位追償權。但保險合同或者理賠過程中達成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3、投保人在投保前與第三者約定放棄對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的,應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書面告知保險人。
投保人履行告知義務後,保險人仍同意承保的,保險人又以投保人放棄對該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為由拒絕支付保險賠償金得,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保人未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請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以此拒付保險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就已經賠付的保險金主張被保險人返還或向第三者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4、保險人代位追償權行使的范圍,僅限於其實際支付的保險賠償金。
35、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止、中斷的,保險人代位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相應地中止、中斷。
七、其他
36、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險人要求理賠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可告知原告向保險人要求理賠,但不得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經理賠程序為由不受理案件。
37、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起訴侵權人並獲得生效判決確認的賠償債權未獲得執行,被保險人依保險合同起訴保險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8、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院 2008年5月19日印發的《關於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0號)同時廢止。
❽ 保險合同請律師所看下要多少錢,我看不懂,聽說好多坑,我想看下我的合同是不是個坑,但不知道叫律師看下
可以自己先嘗試看下,給你些參考:
一份保險合同一般都包含保險條款、投保單、客戶服務指南和人身投保提示書,哪部分屬於最重要的內容呢?當然是保險單和保險條款。
保險單是何物?保險單裡面有我們的個人信息和保險產品的全部信息,我們通過保險單可以知道被保人是誰、保障有哪些、保障期間有多久、每年保費多少錢……保險單一旦生成,會有一個保單號碼,這個號碼是唯一的,我們可以通過這個保單號碼查詢到合同裡面的全部內容。
保單上哪些內容是需要我們重點關注的呢?
1、保單上的個人信息
保單上的個人信息主要是投保人、被保人、收益人以及生效時間。這里投保人一般是指買這份保險的人,被保險人就是這份保險保護的人,收益人就是被保險人出險後領取保險金的人。
保單上還有生效時間,很多人以為保險一旦投保就意味著生效了,然而並不是每一份保險都是立即生效的,保險險種不同,生效時間也會有差異,通常意外險次日凌晨會立即生效,但是像很多人身保險都有等待期,只有過了等待期,保險合同才稱得上是生效,不然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2、保單上的產品信息
除了要關注保單的個人信息,還要關注保單的產品信息。比如你買的保險究竟是重疾險還是醫療險,很多人買完了也沒有搞清楚自己買的究竟是什麼險種,你買的保險金額是多少,是30萬的還是50萬的?你每年需要交納多少保費?這些內容都可以在保單的產品信息里看到。
除了這些比較淺顯易懂的,有的保單上還會有特別約定,特別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如果條款和特別約定有沖突,是以特別約定為準的。所以大家在查看保單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單上特別約定的部分。
現如今網上保險銷售火熱,但是很多朋友擔心網上買的保險電子保單不具備法律效益會不會影響理賠,小編在這里說明下,電子保單和紙質保單一樣具有法律效益。
保險條款應該怎麼看?
保險合同裡面的內容不僅結合了金融、醫學還有法律方面的知識,是非常嚴謹的。保險條款少說有幾千條,這么多的保險條款裡面,如何大海撈針獲取我們認為有意義價值的東西呢?
可以重點關注這幾個方面: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現金價值。
1、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很好理解,就是這份保險到底保障哪些?比如意外險是保障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的,重疾險是保障重大疾病的,醫療險是保障疾病醫療的,財產險是保障財產安全的……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的相關規定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後承擔相應的理賠責任。
2、責任免除
除了要知道我們獲得了哪些保障,還要知道哪些保障沒有,責任免除是指這些責任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比如像一些違法亂紀、吸毒酗酒、感染艾滋等一些極端的情況,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責任免除的。
責任免除的內容一般會用粗體顯示出來,這部分內容也是非常關鍵的,大家要仔細留意。比如意外險,責任免除裡面肯定會寫酒後駕駛導致的意外,意外險是不賠的。
3、現金價值
短期險是沒有現金價值的,但是長期保險一般都會有現金價值。現金價值是退保的時候會用到,比如很多人交了幾年保費想要退保了此時保險公司給你退的錢就屬於現金價值。
很多人在退保時會發現自己交了幾年保費怎麼也有幾萬了,可是退到手裡只有幾百,我們交的保費包含了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和承擔風險的部分,一般保險合同裡面都會有現金價值表,想要退保的朋友都可以對照著現金價值表看看自己可以退回多少錢。
對於買了保險卻不清楚保險規則的朋友,一定要花時間好好看看保險合同條款,不要等到需要的時候手足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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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請採納!
❾ 出車禍請律師找保險公司賠償,假如保險公司賠了我十萬,律師收費應收取多少
涉及第三人不?車險還是意外險,車險賠基本的醫療傷殘,誤工,營養等還要看保的具體險種,意外險只賠殘疾和醫療,看具體合同。先自己去找保險公司,看看他們賠多少,如果滿意也不用找律師。不滿意,可以先咨詢,至於律師收費,各地可能些許不同,我們這里大概是標地額5%,案子不復雜的話,2-3也行了,最低2500但是估計2500找不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