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保險法關於大病未告知賠付案例
新保險法關於大病保險
投保前先要簽訂投保提示書
根據保監會相關要求,所有壽險公司都必須啟用《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對投保的注意事項和風險進行明確提示。一方面是盡到告知義務,保護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險公司從保護自身的角度考慮,將此作為憑證,力求避免模糊宣傳產生糾紛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相應地,所有壽險展業人員在銷售規定產品時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書,銀行(資訊論壇產品)代理銷售網點也需提供投保提示書,否則即為違規行為。投保人在簽署投保單之前要先仔細閱讀這份提示書並親筆簽名。《人身保險(資訊論壇產品)投保提示書》主要提示內容為投保風險、猶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項,還提醒消費者確認保險機構和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等,當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也不能例外。
體檢成為投保健康險的必經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險中的重疾險時,保險公司對體檢並沒有硬性要求,只是對健康體檢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檢,對不符合健康體條件的、年齡超過45周歲的投保人進行健康檢查。但《保險法》實施後,由於新法更加側重保護被投保人權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辯規則,保險人賠付比例將會上升,導致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上升,保險公司將會提高投保重疾險門檻,要求被保險人必須體檢,以防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降低經營成本。
投保人不如實告知兩年後保險公司也要賠償
新法借鑒國際慣例,增設了保險合同「不可抗辯」條款,規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險合同成立滿2年後,保險公司不得再以該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如果投保人購買重疾險之前,故意隱瞞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條款,投保人日後出現相關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但新保險法實施後,如果投保人的這一重大疾病在2年內沒有發作,此後再發作,保險公司必須給予理賠。此規則對於長期人壽保險合同項下的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意義重大,填補了現行保險法的空白,也將給保險公司將帶來成本的增加。
出現了二次賠付、多次理賠、終末期疾病可理賠等多種方式
所謂「二次賠付」,是指被保險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後,不幸確診初次患合同所列35種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險金額領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險金,主合同保額等額減少,保單繼續有效;在首次理賠的重大疾病確診日算起滿365天之後,如果被保險人確診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屬組別以外其他兩組中的任何一種重大疾病,按保險金額領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次理賠可以彌補傳統重疾險產品「一次患病保障終止」的缺憾。比如信誠人壽推出的附加重疾則主推「二次理賠」概念,為惡性腫瘤提供二次理賠保障,無論是惡性腫瘤初次確診還是第二次病發(包括復發、轉移),提供每次最高達100%的保額賠付。在舊保險法中,被保險人罹患重疾險,被保險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賠後,合同即告終止。
再如太平人壽的「福祿雙至」提出了「終末期疾病也可理賠」的概念。「舉個例子,如果客戶在醫院被確診,生存期不超過6個月,現在醫院只能給予一些基本的葯物治療減輕患者的痛苦,就可以獲得相應理賠。」熟悉「福祿雙至」產品的個險銷售人員表示,該條款的設置並不限於重大疾病,如重大車禍造成的疾病也能獲得理賠,實際上擴大了理賠范圍。
重大疾病保險保障范圍擴大
由於新保險法對重疾險高殘的定義等發生變化,高殘將細化為具體的病種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險的產品保障范圍隨之擴大。如停售的佔全國重疾險市場份額達40%以上的中國人壽的「當家花旦」——「康寧終身」和「康寧定期」兩款重疾險產品,將由升級版的產品替代,其保障范圍有所擴大,如新的「康寧終身」重疾險的保障將由原來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險范圍由原來的10多種擴展為20多種。
理賠將更加順暢和快捷
從理賠方面,新《保險法》加強並完善了對相對處於弱勢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有效保護,修改或者細化了保險人的理賠程序或者時限。新《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要求保險人說明拒賠理由等。
重疾險作為附加險投保
據某壽險公司個險部負責人介紹,因為新《保險法》增設了「不可抗辯條款」,即保險合同成立滿2年後,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如實告知義務如誤告、漏告、隱瞞某些事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純重疾險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險多以「主險+附加險」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於為防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的考慮,同時也是迎合市場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險是重疾險,根據保監會的規定是不能參與分紅的,而選擇附加在某主險上的重疾險,如果主險可以進行分紅,投保人就可以在獲得重疾保障的同時獲得收益。此外,在同樣的保障范圍、保障額度下,附加險為重疾險要比主險為重疾險便宜。消費者自主選擇的餘地更大。
重疾險費率將微調
由於新推出的重疾險在保障范圍上有所拓展,保險公司的賠付風險增加,同時新保險法中的2年不可抗辯條款、理賠中索賠、訴訟時效的變化等新條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加大了賠付支出。新《保險法》運行之後,各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賠付率可能會增加幾千萬元,新改版的險種費率可能要做上調。如太平人壽的「福祿雙至」產品,若30歲男性,保額20萬元,採用30年繳方式支付,原產品的價格大約為6060元,而新版的產品價格約為6340元,價格增長的幅度約為4.60%,按照這個價格核算,購買新產品,30年繳費年限,多繳的費用總計大約為8400元,相當於多購買了另5種重大疾病的保障。
觀察期也能獲得賠償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加條件或者附加期限。這意味著,觀察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能推脫責任。
李先生為自己投保了某保險公司的健康險及附加住院費用保險,7月3日,他因腸胃疾病住院治療。病癒出院後,李先生來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依據舊《保險法》相關規定表示,因為李先生病發時間在保單生效後90天內的觀察期內,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但新《保險法》相關條款規定,「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考慮到保費交納與保單正式生效之間需要必要的核保環節,新《保險法》也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同時,針對新《保險法》中有關「保險合同成立時間與效力」問題的新規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鼓勵壽險公司引入「臨時合同」這一特殊處理規則。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起至同意承保,或發出拒保通知書並退還保險費期間,為消費者提供臨時保障,保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Ⅱ 保險公司比銀行先破產的案例多麼
這年頭,沒有穩定性,所謂的受益只是官方和少數人,大多數人都在「囚籠中」難以自保,樓市的泡沫越來越大,也會到了它破滅的一天,然而銀行的倒閉,只是名稱倒閉了,實際上是債務被收購了。保險業稱自己永垂不朽,其實是借用了政策的一個殼,最重要的是它真正保障的是部分利益者,以及維護國家和各層的利益,祖國需要它。誰家錢多去買保險,現在的人剛剛解決溫飽和住房問題,還有部分地方底子薄,保險業無非就是幫國家減輕了壓力,減小了負擔,才讓他們生存的。試想一下,如果銀行都沒了,那是什麼概念。保險就會跳出來說,來錢存我這里,有保障。那你的錢有進無出,直到你有事那天,放出高額借貸,直到你還不清為止。現在很多保險罩著國家撐腰很無恥,已經扭曲保險理賠的的概念了。屢見不鮮,建議大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當的保險。所謂的保險看個人經濟能力,錢多的自然選擇,沒錢的生存都困難,買保險幹嘛!都需要國家來救濟。
Ⅲ 香港保險如何理賠麻煩嗎
理賠金如何匯入內地?
可以讓保險公司電匯到國內的銀行賬戶
保險公司把賠償金電匯到內地銀行,不需要內地銀行同意,也可以收到保險公司電匯的款項。只是周期會長一點,一般是一周;
理賠金可以在內地的四大行(中、農、工、建)去做托收。時間大概在45天左右,客戶需要在托收的銀行開個賬戶。但要注意的是,退保和拒保後退回的金額是不能托收的!(防止洗錢)。
香港賬戶直接入賬,這是最方便的方式,沒有之一;
理賠的現金支票可以直接存到你在香港的銀行賬戶,然後客戶自己把這筆港幣直接通過網上銀行匯到客戶內地的銀行賬戶,客戶可以在內地銀行櫃面直接先兌換成人民幣(等值5萬美金)後,再把剩餘的港幣直接提現,可以通過你的家人、親戚、朋友來把這些港幣換成人民幣,每人等值5萬美金額度。
POS機直刷
如果是重疾理賠,急需交一大筆住院或者手術費用的話,可以用香港銀行賬戶的銀行卡在醫院的POS機直接刷卡。
如果是工銀亞洲(香港)賬戶,在內地的工行也是可以免費提現的, 每天大概16000人民幣(等值2萬港幣)。這樣基本就解決了大部分問題!基本不需要麻煩,直接跟用內地的銀行開是一樣的!
本人到香港將理賠支票到銀行兌換,然後提現、轉賬至他人賬戶;
本人到香港將理賠支票到銀行兌換,然後提現,再找外幣兌換店,給他們港幣或者美金,他們將外幣換成人民幣匯到內地賬戶上(匯率比銀行還劃算)。
Ⅳ 中國銀行理財產品有風險嗎以上有賠的實例嗎
很少有賠的 一般 99.9
Ⅳ 支付寶里的銀行卡安全險有人理賠成功嗎
支付寶里的銀行卡安全險當然是有人理賠成功的,只要你是,符合條件就可以
Ⅵ 爸爸05年時去銀行辦了一個平安人壽穩贏一生2萬能保險,可今年不幸意外身亡。現在共能領多少錢
應該是領取兩倍保額,萬能險都是復利計算,但這種計算方式必須時間很長才能看到優勢,也就是1萬保費加上每年算多點4%累加保額,六年應該不到3000,個人覺得不會超過2X13000元,前提是保險公司確認事故屬於意外。希望對你有幫助,最好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一般這種事故,都會有理賠人員跟進,家屬不需要太操心這事,作為保險公司的員工,很多情況下其實都是願意為客戶考慮,請不要太擔心。
Ⅶ 民營銀行高利率拉存款,享受存款保險100%賠付,真的能賠嗎
把錢存銀行,安全,放心 ,可靠,錢跑不了!
這或許是大多數人的真實心聲,銀行確實安全,從設立到破產都有一整套的程序和規定。但近30年來,依然出現了幾家銀行被銀監會接管,重整,甚至破產注銷的案例,通常是些城市商業銀行,性質更多屬於民營銀行。
所以把錢存銀行並不一定安全,如果銀行陷入了重整和破產後,還是會存在擠兌的情形,而對超過50萬的存款可能會分文不得。
結語既然銀行破產後存款小於50萬後能100%的賠付,那麼就不用為此擔心,只要不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里,那麼任何一家有存款的銀行破產了後,我們都可以及時地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但隨著民營銀行的增多,許多沒聽過的銀行出現,並以理財產品的形式進行存款拉攏,所以在存款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是存款還是買理財產品,因為許多人並不會認真的閱讀合同條款。
存款是本金永遠有保障,而理財產品可能就會折損本金,導致血本無歸,一定要合理認識風險才行。
存款保險制度是為銀行破產准備的。但一定不能超過50萬的額度,超過的是一分不賠的,只會賠付50萬以內,這是一個重點,必須把握好以免吃虧。
Ⅷ 買香港保險怎麼理賠
香港保險的索賠比一般人想像的更容易,甚至有些連客戶自己都認為可能會被拒賠的款項,都會及時賠到手中,並且賠的乾脆利落,不會出現保險公司故意不賠,少賠的情況。
索賠時,需要填寫好索賠的表格(重疾、醫療、身故各有不同的索賠表格),以及醫院開出的確診報告,一同寄給代理人/中介人,一般7-10個工作天內會收到理賠款項。
當然這一切要基於,投保時投保人遵從「最高誠信」原則的基礎之上。
寬松的賠償條件
香港保險對於疾病的界定是很寬松的,對比香港對中風的定義:
與內地對中風的定義:
可以看出針對同款疾病,香港更容易達到理賠的條件。更值得一提的是,投保之後超過一年自殺,也在受保范圍內。比如2003年張國榮自殺身故,就得到了巨額理賠款。
理賠金如何領?
在內地客戶數量日趨增長,而外匯管制日趨嚴格的環境下,尋求更多樣化的理賠方式,成了保險公司生存立足,實現業務增長的基礎。事實是,香港的幾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方式也日趨人性化。例如港險的幾家龍頭公司,陸續推出了新的理賠支付方式:
兩家保險公司最近都新增了「電匯支付」的方式向內地的客戶支付理賠金。也就是說,即使沒有香港的銀行卡,也可以選擇讓保險公司將理賠金以電匯的形式直接打到內地的卡里。不過,這里的電匯支付的是美金或港幣,要兌換成人民幣,還需要持單人/受益人親自去銀行做結匯。
支票如何變現?
香港保險的理賠,許多時候是以支票的形式給到客戶的手上。
如果持有香港銀行卡,可以選擇委託代理人直接將支票存在香港銀行卡里,當然,是以港幣或美金的形式。
如果沒來得及開香港的銀行卡,可以選擇在內地做支票托收,這是最常用的一種辦法。受益人/持單人受到保險公司的支票以後,在內地的銀行里做托收支票,將外幣的支票存入自己的外幣戶口中,然後結匯,轉換成人民幣。當然這個過程受到每人每年五萬美金上限的限制。
香港開戶
前面說了很多種領取理賠金的方式,當然最最推薦還是在香港開一張銀行卡。
現在常用理賠方式,不論是直接電匯,還是支票托收,都將受到外匯管制的影響,即是每人每年5萬美金的購匯結匯限額。超出5萬美金額度的部分,可以留到第二年再結匯,也可以選擇直接境外消費,或者最方便的,帶有銀聯標志的香港銀行卡,可以在大陸直接刷卡消費。
案例列舉
我們來分享保誠2017年最新的理賠案例,弘翼君重點挑出4個案子,供參閱。
一,病毒性腦炎(理賠金額151,869.03美金)
這是同組同事的客戶,一個有能力交百萬儲蓄保費的家庭,誰也沒想到也會需要保險來救急。客戶14歲的兒子因為病毒性腦炎住院2個多月。2015年1月底投保到今年剛好兩年整,基本投保額是10萬美金,前10年公司免費贈送5萬美金保額,加上退回的部分保費,理賠總金額為151869.03美金。希望這筆賠償金能給這個家庭帶來一些安慰。
二,胃癌(理賠金額:161萬港幣)
客戶李先生(32歲)在購買危疾終身保一年零七個月後,不幸確診胃癌。客戶投保額為15萬美金,加上首十年贈送的52500美金及部分退回的保費,共獲公司賠付206,755.88美金,合計:1610000港元。客戶在確診後,第一時間與我們同事取得聯系,並在內地准備好了理賠所需要的資料快遞至公司(全程本人不需過港)
三,兒童普通住院醫療(理賠金額875.35美金)
客戶於2014年8月份給寶寶投保危疾終身加倍保並附加了住院消費險,前面兩個案例針對的都是重大疾理賠。這個是普通的住院醫療,(住院滿3個小時即可實報實銷)想要特別說明的是,這是客戶投保至今的第八次理賠了。可見,在給孩子投保重疾的同時附加一份住院消費險,是很有必要的。
四,意外受傷(理賠金額:17586港幣)
同事自己投保公司高端醫療產品,於年初意外腳傷,在香港私家醫療住院一天,總共花費17586港幣。這也是同事的第二次意外受傷理賠。
其實,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很多,正如影帝黃渤說的:「雖然誰也不想拿到這張理賠支票。但你如果重視它,它必定會守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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