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出車禍死亡,公司沒有買保險,要負多少責任,賠償多少
員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身亡的,公司應賠償多少工傷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員工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不屬於工傷,公司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2、如果屬於工傷,且繳納了社保的,則應由工傷保險基金向死者家屬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3、如果屬於工傷,但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的,才應由公司向死者家屬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其中: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為31195元。據此,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623900元。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② 車禍死人對方無責保險怎麼賠付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自己無責任和車相撞。可以叫對方的交強險陪。但是,交強險只有11W,如果自己有買車上人員險,可獲賠、但是要看你買多少的保險,也可能有一定的免賠率的。追問:
對方全責,但是受損車也買了車上人員保險,車上有人員死亡,對方車肯定得賠,但是受損車的保險公司對車上人員殘死亡的人還賠償嗎回答:
賠付的,有車上人員險就應該賠付。追問:
可是保險公司說對方是全責,事故車無責,所以不能賠付。回答:
是朋友的朋友的車,這輛車發生事故後,車上夫妻兩人均死亡。他的車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他的車無責。對方車接交通事故進入理賠程序。問題是他的車保險公司說他的車無責,車上人員不予理賠,合理嗎?回答:
舉手之勞。不客氣~~
③ 車禍死亡 保險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車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流程:
1、如果是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如果發生雙方事故,你的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麼方便就怎樣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強險會有把上調,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就隨他去他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你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如果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車禍賠償的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④ 肇事車沒有保險致人死亡怎麼里賠
肇事車沒有保險致人死亡怎麼理賠。肇事車輛沒有入車輛事故保險,保險公司就不會對交通事故進行保險理賠。但是受害人家屬因家庭困難,可以向交警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第三章救助基金墊付費用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一)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依法應當由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及時墊付。
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應當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核算。
第十三條發生本辦法第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在搶救受害人結束後,對尚未結算的搶救費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墊付申請,並提供有關搶救費用的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墊付通知和醫療機構墊付尚未結算搶救費用的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當地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書面告知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
(一)是否屬於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救助基金墊付情形;
(二)搶救費用是否真實、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機構認為需要審核的其他內容。
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相關費用劃入醫療機構賬戶。對不符合墊付要求的,不予墊付,並向醫療機構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救助基金管理機構與醫療機構就墊付搶救費用問題發生爭議時,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七條發生本辦法第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的,由受害人親屬憑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屍體處理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墊付申請。
對無主或者無法確認身份的遺體,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收到喪葬費用墊付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後,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標准墊付喪葬費用,並書面告知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不符合墊付要求的,不予墊付,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對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的墊付申請進行審核時,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等有關單位核實情況,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⑤ 意外車禍死亡保險理賠
車禍導致死亡,意外保險究竟賠多少,這個是需要根據保險合同來確定賠償的,需要賠付的金額低於保險合同的投保理賠金額的,按照實際需要支付的額度給予全額賠償,需要賠付的金額高於保險合同約定的投保理賠金額的,按照保險合同投保約定金額支付。投保的金額越高,獲得的理賠金額也越高。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本車輛人員或者第三者受傷搶救無效死亡的,按照交通肇事案件中當事人在事故中承擔的責任給予賠償,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做出賠償以後,按照被保險人的投保合同給予保險理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交通事故中,我方無責任,駕駛員身亡,保險理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中本車無責也是需要報保險的,交強險當中有一個無責代賠的規定,就是無責任方保險需要替有責任方保險佩服一定比例的費用。如果是死亡事故,那麼無責方保險需要支付1000元,其餘部分才是對方保險佩服。
⑦ 出了交通事故人已經死亡我沒有交保險該怎賠償
視同投保,參照投保的賠償,損失有點大了,要有心理准備
⑧ 車禍 死亡 保險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車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流程:
1、如果是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如果發生雙方事故,你的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麼方便就怎樣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強險會有把上調,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就隨他去他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你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如果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車禍賠償的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⑨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方死亡無保險找誰陪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一個民事權利主體生命權的喪失(死亡)作出的賠償。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生命權則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因此,死亡賠償金實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為給付條件。肇事逃逸的情況應該更加嚴格處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會有更嚴厲的處罰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准
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來計算。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准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來計算。普遍的以戶籍為准,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計算。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准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並無什麼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准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死亡賠償金計算方法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准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賠償原則
第30條規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標准。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不一致的計算方法,受害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准賠償,盡可能的給受害人多賠償一些。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
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來源,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並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我國的《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上採納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性為精神損失。「繼承喪失說」認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歲內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給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體造成了應得財產的損失。因此,死亡賠償金應當是一種物質損失。我國《國家賠償法》所確定的賠償的原則為受害人的物質損害的范圍,其將死亡賠償金也列入賠償的范圍之列,也就是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性質地位。車禍賠償標準是事故責任人支付給交通事故死亡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定額化的死亡賠償金。
2,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定義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相關法規定為「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八條規定了死者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項賠償項目
因此這些賠償項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張的賠償賠償費用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
3,死亡賠償計算方式
城鎮標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農村標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喪葬費:59345÷2=29672.5元
3、交通費:2000-5000元
4、住宿費:2000-5000元
5、家屬誤工費:家屬工資÷30×3人×15天
6、被撫養人生活費:
[父母撫養費]
城鎮標准:24105.60×[20-(實際年齡-60周歲)]÷兄弟姐妹數
農村標准:8343.50×[20-(實際年齡-60周歲)]÷兄弟姐妹數
[小孩撫養費]
城鎮標准:24105.60×(18-實際年齡)÷2
農村標准:8343.50×(18-實際年齡)÷2
7、精神撫慰金:20000-100000元(根據事故責任認定)
交強險理賠規則:現國家法律規定,機會車必須購買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規則是不分交通事故責任,不管誰的責任,保險公司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責任分擔,1-7項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限額是11萬。收起收起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