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員主要負責在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後,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等工作。
工作內容
1、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
2、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後,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
3、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
4、檢查索賠形式和其他記錄確定承保范圍,對職責范圍內所有賠案、代理算賠案進行賠款理算;
5、向客戶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釋理賠結論,處理客戶反饋的有關查勘定損意見和理賠意見;
6、理賠文件整理歸檔,建立、維護理賠業務資料庫和客戶風險檔案,分析客戶風險分布狀況,提出風險管理對策,確保理賠信息數據的真實准確;
7、研究理賠有關政策、管理制度和實務流程,提出擬定以及修改意見,不斷提高賠付的質量和效率。
(1)保險理賠稽查擴展閱讀
發展路徑
保險理賠員一般分為保險人直接理賠與保險代理人理賠兩種。而在財產與責任保險中,理賠員主要有理賠代理人、公司理賠員、獨立理賠員和公眾理賠員等。根據目前不同行業的現狀和發展狀況來看,汽車及醫療理賠方面的人才需求量最大。
保險理賠員可以晉升為理賠部經理、客服部主任等上級職務,或是平調到保險公司的其它部門或者晉升至更高級的行政管理職位。除此之外,良好的素質讓他們還可向理財規劃師、注冊會計師等方向發展。
保險理賠員到崗前一般需要在櫃面或相關服務崗位實習半年左右,從事理賠工作後依照具體環節分為接報案、初審、處理(理算)、調查和後期審核等環節。2011年起各家保險公司對理賠員的招聘主要採用公開招募和大學生集中招聘,就業前一般不需要特殊的職業證書。
在基層從事理賠櫃面崗位2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各公司內部組織的兩核人員專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取初級核賠員資格。4年後可申請中級核賠師(納入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體系)。高級核賠師原則上需要報請總公司一級審批。
從2012年保險公司組織專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數字和2009年考試通過人員數字來看,目前無資格證書的主要是市級以下單位工作,日常與客戶接觸較多,從事工作全面但專業性稍差。初級核賠員多數工作在4年以上,一般在第5年會調入上級單位從事具體崗位任職。
一般各地市級均有中級核賠師任職,主要從事案件審批核定工作。高級核賠師相對較難獲取,部分省直轄市僅個位數,多從事業務主管和後台審批工作。
❷ 保險公司理賠稽核實則細則
保險公司稽查實施條款。
❸ 保險理賠的理賠稽核
對保險公司承辦保險標的 發生保險事故損失後進行賠償情況的監督檢 查。 稽核的主要內容:①檢查理賠檔案是否齊 全完備。有無出險通知單,被保險人事故報告 損失清單、查勘報告、出驗證明、現場照片、 保單抄件、賠款計算書等。②檢查定案估損是 否准確,責任確定是否符合條款規定。③賠款 計算情況是否正確合規。④審批手續是否齊 全。⑤檢查拒賠案件的拒賠理由是否充分,有 無該賠不賠的現象。⑥檢查有否以賠謀私。
❹ 保險公司稽查是干什麼的
有可能是你以前的理賠有虛假吧,如果沒有理賠過那估計是騙子吧
❺ 稀里糊塗和保險第三方稽查簽了協議,還可以申請理賠嗎
若是出現交通事故。違規車輛是保了險的,而且是全保。你稀里糊塗和保險公司簽訂了協議。那麼這個責任事故就由保險公司承擔。根據交通部門的責任劃分情況是可以申請賠償的。
❻ 保險稽核是什麼意思
稽核工作檢查:檢查各個門店程序執行情況;
稽核員許可權:稽核員受控於總公司,檢查各個門店的程序執行情況,無權指揮和管理;
稽核員檢查內容:抽查門店各項工作,各項程序的執行;
稽核報告:定期檢查後,稽核報告一份給總公司,一份給店長;
店長稽核總結:收到稽核報告後,開全店會議,總結工作中的問題並改正。
部分紀律參考下面文獻:
第一條為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人員的管理,實現稽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提高稽核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6號)和《江蘇省社會保險稽核實施辦法》(蘇勞社[2003]66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稽核人員分為稽核員和稽核監督員,稽核員分為專職稽核員和兼職稽核員。
專職稽核員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稽核部門具有稽核資格、專門從事稽核業務工作的人員。
兼職稽核員是指經辦機構從稽核部門以外具有稽核資格的人員中聘用的、非專門從事稽核業務工作的人員。
稽核監督員是經辦機構聘請的、對稽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的人員。
第三條實行全省統一的稽核員資格和聘用分開的管理制度。
第四條稽核員共分四個等級,依次是:主管稽核員、主辦稽核員、稽核員、助理稽核員。
第五條主管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副科級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熟練掌握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較高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豐富的稽核工作經驗,能勝任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五年以上;
(五)任主辦稽核員三年以上。
第六條主辦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科員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較為系統地掌握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稽核工作經驗,能較好地完成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三年以上;
(五)任稽核員三年以上。
第七條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辦事員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一定的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稽核工作經驗,能擔負一定的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兩年以上;
(五)任助理稽核員兩年以上。
第八條助理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從業資格;
(二)掌握一定的財務、審計、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
(三)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崗位的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四)具有中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兩年以上。
第九條對長期從事社會保險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稽核員的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十條稽核監督員由經辦機構根據稽核工作需要聘請。
第十一條按照下列程序獲得和晉升稽核員資格,且一般不得越級晉升:
(一)各級經辦機構組織報名,並進行初審;
(二)初審合格的,報上級經辦機構審核;
(三)審核通過的,由省級經辦機構會同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進行培訓和考試;
(四)考試合格的,頒發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對獲得資格的稽核員,由同級經辦機構根據情況進行聘用。
對已聘用的專職稽核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
對已聘請的稽核監督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員證書。
第十三條各級經辦機構應建立稽核員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進行廉政規定、社會保險政策、財會審計稽核專業知識等各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稽核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省級經辦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稽核員培訓,並對新增和晉升的稽核員進行資格考試。
第十四條經辦機構應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辦法,對稽核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十五條對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稽核人員應當給予獎勵。稽核人員的獎勵種類有:
(一)通報表揚;
(二)嘉獎;
(三)授予模範稽核人員榮譽稱號。
第十六條各級經辦機構應設立稽核專項獎勵基金,對受獎勵的稽核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十七條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人員的監督。對越權或非公務場合使用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違法亂紀的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撤銷聘任、收繳其社會保險稽核證件,並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對稽核人員的證件實行每年一次的審核驗證制度。
審核驗證合格的,在證件上加蓋驗證專用章。
審核驗證不合格,且持證人不能通過或不參加全省統一的培訓考核的,收回其證件並注銷。
省級經辦機構負責全省稽核人員證件的審核驗證工作。
第十九條專職稽核員調離稽核部門,收回其稽核執法證件並注銷。
第二十條稽核人員遺失社會保險稽核證件應立即向同級經辦機構報告,並在報上登載啟事聲明作廢。經同級經辦機構上報省級經辦機構審核後,予以補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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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險公司稽查部是干什麼的
同意樓上的,不過保監會的話不是那麼好進的,如果你關系夠硬可以考慮。稽查主要就是稽查下級公司有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很吊的,這是總公司的稽查,有問題罰款,老總扣錢。保監會就不會那麼客氣了
❽ 車險理賠流程轉到稽查上,會被拒賠嗎
事故真實,查實為保險責任的華,正常賠付。
調查為無證駕駛、酒駕、調包、並非本車責任、偽造現場等等,非保險責任,拒賠。
❾ 保險公司的稽核崗位職責
二是推行四項制度,更好地發揮稽核為經營管理工作的保駕護航作用。
1、稽核盡職機制。稽核人員對檢查的內容負盡職責任,對稽核工作不盡責,履職不到位,該查出的問題未查出、已查出的問題未反映、該處理的問題未處理,在日後檢查中一旦發現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先後順序依次追究相關稽核檢查人員的責任。
2、現場輔導整改制。對稽核工作中能現場整改的一般性問題,稽核人員要現場督促整改,防止重查輕糾,問題越積越多,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輔導,將涉及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章制度進行耐心細致的講解,防止前改後犯現象。
3、問題督辦制。在限定整改期限到期前3天的時間內,包片稽核人員應通過電話催辦、通知的形式提醒督促相關責任人對問題進行整改,並如實上報整改情況。稽核部門還要組織力量進行現場「回頭看」,逐條對照檢查發出的整改通知書,對整改執行不力的,要問責和加重處罰,進一步消除隱患。
4、協調溝通制。稽核部門不定期地就一段時間以來發現的問題向聯社各職能部(室)通報、反饋,共同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拿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措施和辦法,及時解決信用社工作存在的問題,消除各種問題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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