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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風險保險理賠

發布時間:2021-09-08 21:59:46

1. 國際貿易中的平安險和水漬險是由誰來賠付

  1. 平安險和水漬險出險後由承包保險公司承寶。

  2. 水漬險,該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3. 平安險,平安險的英文意思為「單獨海損不賠」。其責任范圍主要包括:

A.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

B.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C.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D.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E.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F.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G.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H.運輸合同中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2. 在國際貿易貨物中,那些問題找賣方索賠,那些問題找保險公司索賠

如果出現了問題找賣方索賠的情況下,那麼你就應該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解決。

3. 國際貿易-保險公司是否應當賠償

這個損失並不包括在一切險的保險范圍內

4. 國際貿易保險賠付問題

這個要看你們的保險合同如果合同上有明確表示的可以賠償。如果不是食用水管破解是因為水管老化或者船內工作人員導致可向貨輪公司申請,如果因不可抗力則無法賠償。

5. 什麼叫國際貿易風險

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國際貿易流程中存在的風險,也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與國際貿易有關的某些因素在一定的時間內發生始料未及的變化,導致國際貿易主體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或實際成本與預期成本發生的不一致,從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信息不對稱是國際貿易風險產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國際貿易海上貨物風險為例,在CIF價格屬於成交的進口業務中,通常會遇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及運輸欺詐等風險。 自然災害是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等;而意外事故則是指船舶擱淺、碰撞、沉沒、失蹤等現象;運輸欺詐是指貨物運輸的過程中,由於合同一方當事人或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隱瞞事實,而是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為。 可見,在地球上某一海面發生自然災害的信息對於一家從事進口的企業來講,基本上是不能確切掌握的。運輸貨物的船隻會在何時何地擱淺、碰撞、沉沒、失蹤同樣也是難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簽發了假提單、是否會無單放貨,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賣方是否裝運了劣質貨物、是否與承運人合謀,這些情況對於一個善良的合同當事人無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對於賣方和承運人來講,信息較為充分。具有豐富經驗的船長會了解很多的與航線有關的自然、氣候、地理條件、航線狀況、船舶性能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會通過堆場、運輸公司、倉庫等渠道了解到貨物、裝運、船舶行駛狀況,賣方會很了解產品的質量、包裝、通關、結匯等情況。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買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賣方和承運人掌握的信息較多,信息出現了不對稱現象,而恰恰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導致了國際貿易中的風險。 將國際貿易風險從風險的不同角度進行了分類,如從本身性質角度,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從產生原因角度,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從表現形態角度,分為有形風險和無形風險;從作用強度角度,分為高度風險、中度風險和低度風險。等等。 還有人將國際貿易風險分為國家性風險、市場性風險和欺詐性風險三個大類;也有從市場風險角度進行深入分類的:國際市場區域選擇與進入時機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匯率波動風險、政治局勢風險。針對出口業務的經營風險,一般認為應分為:交貨風險、收匯風險、付款風險、市場風險、國內客戶資信風險、國外客戶資信風險等六類。 國際貿易風險應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劃分。從宏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應包括本國和目標市場國家的政治風險、社會風險、政策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和文化風險,即營銷環境中PEST結構化的風險。從微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則應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和經營策略方面的風險,後者最為常見,如合同風險、運輸風險、結算風險、價格風險等。 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管理 1、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首先要通過國際貿易中的風險分析和因素分解,將國際貿易中復雜的現象分解成為構成風險影響的一系列要素,並找出這些要素對國際貿易帶來的風險大小。在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過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樹、決策樹等,還可以採用德菲爾法、專家會議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國際貿易風險。首先使用概率來度量風險可能性,其次度量風險後果的嚴重程度。當然風險發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觀估計來確定的。 3、制定應對措施。國際貿易風險的識別和度量的目的就是為制定應對措施服務的,因此在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後,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制定應對措施。在制定應對措施的過程中,通常採用效用理論、雙因素集成控制方法與多目標決策等方法,還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經濟分析法。 4、控制國際貿易風險。國際貿易風險控制工作應根據市場和業務的發展與變化的情況,不斷重新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不斷尋找、發現和更新風險應對措施,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不斷發展擴大。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的最主要目標是,在識別與衡量金融風險的基礎上,對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進行控制和准備處置方案,以防止和減少損失,保障貨幣資金跨國籌集與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國際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一般包括兩部分,即損失發生前的管理目標與損失發生後的管理目標,兩者結合在一起,才形成風險管理的完整目標。 1.損失發生前的管理目標 (1) 管理成本最少的目標,又稱經濟目標,是指風險管理者用最經濟節約的方法為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好准備,它要求風險管理人員用最合適的、最佳的技術手段來降低管理成本。同時,嚴格核算成本和費用支出,注意成本與效益的分析,保證經濟目標的實現。 (2)減少憂慮心理和恐懼心理,提高安全保障。風險給參與者帶來精神上、心理上的緊張不安,而這種心理上的憂慮和恐懼會嚴重影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甚至無效率。損失前的管理目標之一就是要減少人們這種焦慮和不安情緒,提供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和有利生產生活的寬松環境。 (3) 履行有關義務。與其他各種管理一樣,實施風險管理也必須履行有關責任和義務。這包括必須遵守政府法令和規則及各種公共准則,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全面實施防範計劃,盡可能消除風險損失的隱患。 2.損失發生後的管理目標 (1)維持生存的目標。這是損失發生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為了使跨國經濟主體乃至整個社會不致因金融風險的發生而倒閉、破產和發生大的震動,維持生存成為風險損失發生後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標。一項成功的風險管理,有助於涉外經濟主體在損失發生後承受住打擊並度過難關,繼續生存下去。 (2)盡快恢復正常的資金籌集和經營活動秩序。很顯然,風險事件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給涉外經濟主體以至整個社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危害,而實施風險管理則能提供經濟補償,並為恢復資金的籌集和經營活動秩序提供條件,從而使涉外經濟主體在損失發生後迅速恢復正常的借貸和投資活動。 (3) 盡快實現穩定的收入。在成本費用不增加的情況下,盡快實現穩定的收入有兩種方式,即維持經營活動和提供資金以補償因經營活動的中斷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4) 實現資金籌集與經營業務的規模和范圍持續增長。實施風險管理,不但使經濟組織在遭到損失後能夠求得生存,恢復原有水平;而且應促使其在受損後,採取有效措施,繼續堅持並盡快實現持續增長的計劃,以求得經濟組織的連續發展。 (5)履行對社會的職責。國際金融風險常常會對一國乃至世界經濟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但是,道德責任觀念和社會意識要求是上述風險事件對其他人員或地區產生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實施風險管理時,應盡可能減輕損失給其他經濟主體和整個國際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以保持經濟組織在公眾中的良好聲譽。 國際金融風險對中國的影響 第一,中國面臨的外部經濟、金融壓力在逐步擴大。近期,多邊國際機構的態度轉變值得注意,它們開始指責發達國家的金融問題引起了國際金融市場動盪,幷缺乏金融監管的透明度。但是,它們卻對包括中國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給予了更多的肯定。 這種肯定也增加了中國經濟在未來應當承擔責任的壓力,同時也引起了外部世界高度關注對中國的投資與投機機會。其實,全球性流動性過剩風險,導致未來中國所面臨的風險不是在減小反而在上升。因為,當前中國的一些經濟現象有點類似於1994年墨西哥爆發金融危機前夕的某些特徵,即國際經濟、金融機構對墨西哥經濟模式和貢獻的過度追捧和贊揚。 因此,當目前中國已獲得國際輿論肯定和贊揚時,包括關注和認可中國經濟發展勢頭、經濟發展作用及對全球經濟的帶動作用等,中國所面臨的國際輿論壓力反而也在擴大。例如,隨著美元貶值和歐元升值,從歐元區13個國家到G7大國聯手指責,這預示著未來中國的金融壓力將更為顯著。 第二,對未來中國金融風險不可掉以輕心。從當前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狀況來看,盡管中國經濟仍處於較高增長周期,經濟增長質量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經濟的貢獻與影響都已得到了外界的高度關注。但是,目前中國依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幷非是一個經濟發展強國。這主要體現為:中國經濟平均水平低於發達國家,在市場機制、市場運行及市場規模上,也難以形成對發達國家的競爭格局。這就是當前中國經濟的一些基本特徵。 但是,正是由於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成熟特徵,也容易吸引外部資金進入,以獲得更多的投資收益。從這個角度分析,易於獲取財富及投資收益的特徵,也賦予了外部資金更多的投資與投機機會。但這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卻意味著它們所面臨的未來風險在擴大。泰國、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的教訓值得吸取。 第三,國際金融風險也值得提防。當前,中國經濟、金融改革開放的趨勢是難以改變的,幷且有跡象顯示國內外對中國經濟增長前景普遍表示樂觀。然而,面對當前國際金融市場存在較大變數,特別是難以預期和駕馭由美國次級債危機引發全球金融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我們在樂觀預期中也依然應當保持足夠的理性。 對此,我們應該理性認識中國經濟所面對的各種機遇與挑戰。例如,美國次級債危機的爆發,雖然反映了美國自身經濟結構的矛盾與壓力,但經濟全球化又促使這一危機波及到國際金融市場中。在這一外部經濟金融背景下,我們如何才能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政策與策略,來應對美國次級債危機可能構成對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的諸多挑戰,幷根據中國經濟和金融的利益要求與經驗積累,來實現中國經濟、金融的自身調整目標。這要求我們,必須從戰略高度來認知當前與未來中國經濟金融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看清自己的位置,把握住自身的發展機遇,以規避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

6. 關於國際貿易實務中保險問題

1 ****倉至倉條款的適用條件:

倉至倉條款屬於海運貨物保險險別,
是適用於除戰爭險以外的險別,
至於戰爭險,
則實行只負水面危險的原則,即岸至岸條款.

*****倉至倉條款是保險責任是確定保險責任的起訖,即此程保險公司賠付. 但本案是說,保險公司肯定負責,但要確誰是受益人,誰來索賠,不是一個概念.

2 CIF/FOB區別在於運輸條件/費用劃分,而貨權/風險/保險利益之轉移皆在船舷.因此沒有區別.

本案中無論FOB/CIF,貨權都仍在賣方.但由於賣方不是被保險人,因此無法得到索賠.正確的做法是把賣方自己做成被保險人,等貨物裝船後,將保單背書轉讓給買方,連同提單一並寄給客戶.這對於FOB/CIF都是一樣的.

7. 國際貿易運輸保險中,保險公司是如何確定賠償金額的

主要根據當地法律規定的賠償限額,海牙規則(中國未加入)規定對於貨損,除托運人事先申明貨物性質和價值並在提單上註明,承運人賠償不超過100英鎊/包。visby規則(中國未加入)對海牙規則的修改:每包賠償限額為10000金法郎或30金法郎/公斤,以高者為准,1979年改為特別提款權(sdr)1sdr=15金法郎。部分損失貨物價值參照當地價格或當地市場價格或同類商品價格。集裝箱、托盤運輸,貨物數量由托運人寫明,否則一個集裝箱或托盤算一個個包件。
漢堡規則現在只有少數發展中國家加入,故一般不作為依據
我國根據《海商法》的規定限額進行賠償

8. 國際貿易中,下面一關於平安險的題,保險公司應該賠付多少

賠付跟貨物損失掛鉤的,跟貨物來源沒有關系的,都按照損失3000的貨物價值來賠付

9. 國際貿易,保險索賠

以CFR貿易術語出口貨物一批,在從出口公司倉庫運往碼頭待運中,貨物火滅,如果沒有投保,則應該有賣方負責——因為CFR的風險轉移是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而這是在貨物裝船之前發生的貨物滅失,因此應由賣方負責。

如買方已向保險公司投保,則買方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10. 國際貿易保險問題!

1 由你方承擔。因為買方買的保險是海運的保險。保險公司賠償也是賠的那部分金額。根據CFR條款,賣方負責貨物越過目的港船舷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2 被火燒毀的文具為推定全損,而另一部分文具和茶葉為共同海損。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應投保水漬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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