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公司不賠償非醫保用葯部分,合理嗎
保險公司應當賠償非醫保用葯部分。
一般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以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條款中都會約定:「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核定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這是一種格式條款。那麼在理賠中,是否就需按照車主與保險公司約定的進行賠償,只在醫療費用中就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賠償?筆者認為保險公司應當對非醫保用葯進行賠償。
首先,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保險公司對於醫療費只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准賠償其實是在免除自己的責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保險公司對於該條款沒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那麼該條款是無效的。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九條:「責任保險合同或人身保險合同對醫療費用賠付標准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一般應參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報銷標准確定。因治療確需使用標准以外的葯品,被保險人主張列入保險賠付范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被保險人能夠舉證證明上述葯品不屬於治療必需葯品的除外。」可知,保險公司作為賠償義務人,對於認為不需賠償的葯物應舉證是不屬於治療必須的葯物。
綜上,保險公司應當對非醫保用葯進行賠償。交強險與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設立的目的就在於保障受傷者依法得到賠償,而且上述兩種險種屬商業性質的保險,與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准賠償。
Ⅱ 保險公司不全額賠償醫療費用怎麼辦
保險公司是根據你所購買的產品條款來做賠付的!她會要扣除你的一些自費的部分,比如自費葯等,所以不可能做到費用100%賠付的!你可以在醫保相關部門先報,剩餘部分再到保險公司報,那樣個人承擔的范圍就很小了!
Ⅲ 為什麼交通事故有些醫葯保險公司不理賠
有些葯品是所有的保險(包括社保)都是不理賠的
Ⅳ 保險公司不全額理賠醫葯費怎麼辦
賠償多少,比例多少,上限多少,這些保險合同里都有明確顯示,如果你認為保險公司做法是錯誤的,你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投訴,或者也可以發起訴訟,前者成本低些。
Ⅳ 經過我查詢 是社保先行扣除了我們醫葯單據不可報銷的部分,所以跟醫葯單總計金額不一樣 保險公司不理賠 咋
無論是社保還是商業保險都必須要在可報銷的范圍內,說的白一點,就是去醫院治療前,提前和醫生說一下自己是有保險的,他們就知道如何用葯了,他們會盡量減少自費葯,當作是自己的一次經驗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提前聯系,把手續准備齊全,有重要提示的,理賠人員會全部告訴您的!
Ⅵ 那些是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丙類葯物
各個公司、不同險種的具體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應能保險條款為准,若有疑問可以直接向該保險公司理賠部咨詢。
丙類葯是不能賠的,乙類葯有的公司也是賠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體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規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還有50%的,這個要看當地社保規定了。
不過,一般而言,丙類葯是不能賠的,乙類葯有的公司也是賠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體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規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還有50%的,這個要看當地社保規定了。
(6)保險不理賠個別醫葯擴展閱讀:
例如:
某建築公司職工王某,在施工過程中因建築腳手架滑落而發生左腿腓骨粉碎性骨折,隨即被送往該市第二醫院就醫(該醫院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其所接受的診療項目為:血壓和心電圖測定50元、腿部包紮固定200元、X光透視160元、波姆光放射350元,其中前三項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所包含,共計410元。
最後一項不屬於該項目范圍而不能計入;其所用葯品為:烏司他丁760元,非阿片類鎮痛劑450元,施捷因660元,前兩項都屬於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規定用葯,共計1210元;其所接受的住院服務為普通型,60元/床/天共住院50天,計3000元,符合工傷住院服務標准。這樣,王某的醫療費賠償金額為:
醫療費賠償金額=410元+1210元+3000元=46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述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而在該方面具體規定尚未出台的情況下,可參照1999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管理暫行辦法》,以及1999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發的《關於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中所確定的標准。
在受害人的具體索賠過程中,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一款的規定。
Ⅶ 交通事故賠償,對方全責,但保險公司不全部理賠醫葯費
醫葯費全賠,誤工費得做三期鑒定
Ⅷ 交通事故,我買了全險,為什麼醫葯費有些保險公司不賠的
由於報銷規定針對不同公司略有不同,但不過由於保險公司有賠償限額。保險公司賠償的限額。雙方協商,由車主陪同到保險公司核算賠償數額,由保險公司在強險范圍內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這種情況肯定是責任方的保險公司賠償,全險方只是防止出交通事故的保險全部都交了,如果對方出那豈不是成了對方的責任了。
Ⅸ 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償非醫保用葯嗎
可以不賠償,但保險公司必須證明其主張的非醫保用葯范圍的合理性。
1、保險公司所主張的扣除非醫保用葯,應當認定為扣除非醫保用葯和同類醫保范圍用葯之間的差額部分。若保險公司不能證明其主張的非醫保用葯范圍的合理性以及醫保范圍內同類用葯的合理替換方案,就應當對投保人賠償事故傷者的全部醫葯費進行理賠。
2、保險合同屬於格式條款,該格式條款合同中並未明確解釋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核定醫療費用即是非醫保用葯不予理賠,在保險人無證據證明已明示告知投保人非醫保用葯不予理賠的情況下。
將商業三者險合同條款「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核定醫療費用」解釋為非醫保用葯不予理賠,不產生法律效力。
3、商業險合同中保險人收取的保費金額遠遠高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投保人對於保險的利益期待也遠遠高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因此如果對醫保外用葯不予理賠就明顯降低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減少了其應盡的義務,限制了被保險人的權利,也有違誠信。
4、保險合同約定的是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核定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該條款不應簡單理解為保險人不承擔非醫保用葯的費用。依照民法的公平原則,保險人即使不承擔非醫保用葯的醫療費,也應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同類醫療費用標准賠付。
(9)保險不理賠個別醫葯擴展閱讀: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