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賠償金如何避免敗訴
一、敗訴原因
根據法院受理的人身保險合同案件分析,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主張保險賠償金的敗訴案件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敗訴主要有以下原因: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無法得到保險賠償金的原因是因為投保人在投保時未能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造成的。這種情況占敗訴案件的絕大多數,故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已經成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無法得到理賠的首要原因,投保人必須高度重視。
我國2009年2月28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新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實踐中,許多保險公司知曉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事實,但並不有所表示,而是直到被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拒付解約。新保險法對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隨意拒付解約的行為進行了限制,但這並不表示投保人可以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義務,有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法庭上以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了體檢為由,認為保險公司體檢後同意承保,則即使自己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也應理賠。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體檢屬於常規體檢,不能免除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但保險公司如果通過體檢確實知道被保險人患有某種疾病而仍然承保的,則保險公司應當理賠。
我們了解了投保人敗訴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不如實告知,似乎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但問題是,為何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呢?我們需要進一步分析:
1、不了解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現實生活中,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大多數人對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不了解,他們根本不知道應該如何訂立保險合同。他們所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出了錢,出現事故後,保險公司就應該理賠。但訂立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要承擔保障責任,就必須了解保險標的的情況,否則他們無法對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有正確的認識,也就無法計算保險費的費率。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了解有賴於投保人的告知,而如果投保人不如實告知,則會致保險公司於十分危險的境地,也會危害保險的存在,所以訂立保險合同必須堅持誠信原則,保險法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投保人如果不予以遵守,必然得不到理賠。
但是大多數投保人不了解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後果,他們也就對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並不在意。
2、不閱讀投保書和保險條款
在法院審理的大多數案件中,幾乎所有的投保人都沒有閱讀過投保書和保險條款的內容,而是直接在上面簽字。投保人這樣做的原因也許情有可原,因為投保書和保險條款的內容過多,投保人需耗費不少時間方能閱讀完畢,許多投保人怕麻煩,就直接簽字認可。另外,投保書和保險條款的用語都比較專業,投保人很難理解,大多依賴於保險公司業務員的解釋,故投保人很少直接閱讀。但是不得不說,投保人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致自己的權利於危險境地,保險條款是格式條款,如果不閱讀就不知道條款對自己權利、義務的規定,如果不履行條款規定的義務,必然對自己不利。
由於投保人不閱讀投保書,對於保險公司的詢問基本上不在乎,由保險公司業務員代其填寫,自己簽字即可。實際中,很多投保書都是業務員填寫後由投保人簽字的。
3、投保人故意隱瞞
當然實際中不排除很多投保人故意隱瞞自己患病的事實,為了投保成功,而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4、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原因
投保人自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固然不值得同情,但實際中存在的另一種情況是,由於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原因導致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業務員作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其向客戶推銷保險的最大動力就是獲得傭金。為了客戶投保成功,即使投保人向業務員告知自己患病的事實,業務員也很可能故意向保險公司隱瞞,而不在投保單上填寫。
由於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建立在保險公司的詢問基礎上,實際中由於投保人不閱讀投保書,故很多保險公司業務員直接讓投保人簽字,而未能告知投保人其他應填寫內容的法律意義,然後由業務員代填,填寫內容均為投保人未患任何疾病。
甚至有的業務員指使投保人不如實告知,作虛假表示,從而為自己獲得傭金。
即使是保險公司業務員造成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但實際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難以證明,因此,在個案中,法官很難採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辯解。
二、對策: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何防止敗訴
經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已了解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背後原因,不僅僅是投保人個人的原因,保險公司業務員也不例外。但既然投保人在投保單上簽字確認,其就必須受自己簽字行為的約束,投保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為了避免投保人敗訴,我們建議如下:
1、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加強學習,增強保險法相關知識;
2、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及投保書,遵守法律規定,不能只聽業務員的介紹;
3、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慎重對待自己簽字;
4、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注重收集證據,雖然一般情況下投保人在投保書上已簽字,但如果投保人能夠證明其向保險公司業務員告知過自己的健康狀況,則視為投保人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所以投保人保存證據十分關鍵。
5、保監會應加強對保險公司以及保險公司業務員的監管。
2. 保險公司對責任判定書不認可,是由保險公司申訴還是投保人申訴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交警部門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關於保險公司對責任判定書不認可,是由保險公司申訴還是投保人申訴?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可該判決書,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都可以進行申訴。一般來說是由投保人進行申訴,因為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是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投保人的。其次,只要是在正規的傷殘鑒定機構驗傷的,保險公司都會認可。對於保險合同范圍之內規定的情況,保險公司都會予以理賠。最後,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判定書是不會有問題的,如果保險公司對於大額賠付的案件需要再次調查的話,可以根據相關的理賠程序進行。如果保險公司依舊拒賠,那麼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一:投保人直接申訴。
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可該判決書,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都可以進行申訴。一般來說是由投保人進行申訴,因為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是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投保人的。
關於保險公司對責任判定書不認可,是由保險公司申訴還是投保人申訴?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3. 財產保險投保人在侵權人處獲得賠償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公司是與侵權人之間形成保險合同關系,侵權人在賠償受害人後,可能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受害人與保險公司之間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因此,受害人不能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然,交強險除外。
4. 怎麼投訴保險公司理賠
95519
很多人都感覺到,買保險容易,保險理賠卻很難!
碰上保險公司代理人的誤導,或是保險公司理賠拖拉,常令保險消費者心痛不已,造成很多保險糾紛,也就導致了保險投訴。
但是如何通過保險投訴讓中國人壽保險做出更快更好的理賠,已是很多人一直想知道的答案。
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保監會一直強調要重視被保險人的利益,對惡意拖賠等違法違規現象必須查處。但是保監會和各地保監局主要只接受對保險公司和主要負責人違規違紀問題的信訪。被保險人關注的保險糾紛一般不是其處理的重點。因此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似乎不是最好的保險投訴途徑。
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總部投訴?
向中國人壽保險總部投訴,似乎是一條比較好的途徑,中國人壽保險的投訴電話是95519。一般來說,簡單的保險投訴糾紛,向總部投訴後,相對來說,會取得一定進展。但是大部分投訴,通過該途徑,仍然無法獲得及時理賠。甚至讓很多人氣憤不已。
向新聞媒體投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很多投訴人,迫不得已通過向新聞媒體投訴,以期望獲得合理理賠。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訴,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終結果卻不容樂觀,讓投訴人情緒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險條款的復雜性和專業性讓很多媒體無法像處理消費類電子類投訴一樣,簡單有效。因而保險投訴必須要有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處理。比如:世紀保網。
向世紀保網投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世紀保網由專業資深的保險公司高管組成,其團隊近期處理了1000多起投訴,投訴受理率為100%,投訴成功處理率為96%。包括福建和遼寧的投訴人,通過世紀保網的投訴頻道解決了投訴,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保險賠款。通過專業的投訴分析和公眾的第三方角度,世紀保網在保險公司和消費者心目中有著卓越的威信,不少投訴人還專門給世紀保網寄去了感謝信和感謝錦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投保人拿商業險賠付款不賠付受害者家屬,耍無賴,保險公司理賠手續有問題,保險公司應該怎麼幫助受害人追償
首先你要明確,法院判決多少錢,然後弄清楚對方商業三者險保了多少。然後你搞清楚你曾經打過的收條有多少。那麼如果都能確定保險公司確實要從商業保險中拿出這么多錢的,你可以起訴商業險保險公司了,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五條。
6. 投保人收到保險公司拒賠通知以後的起訴期限
一般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均可起訴。
7. 保險公司明知炸保還理賠,然後又起訴投保人,投保人可以起訴保險公司嗎
可以起訴保險公司的,關鍵是證據,建議你找律師咨詢,因為律師在法律面前知道的比我們多,律師可以研究保險合同理賠是否合理。
8. 車險理賠: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致產生的理賠糾紛問題。
現在的車險理賠,比較規范了...
首先..在理賠的時候,所需提供的資料是以 被保險人為準的...如身份證,銀行卡.等等..
必須是被保險人的名字的才行...
而且...理賠時所提供的修車發票也必須是原件...所以,就沒有你說的: (如果同時來索賠,該如何處理?或者投保人領過前走了,被保險人又來索賠,如何處理?)這個情況出現了. 因為不是說,你想來理賠就來理賠的..得拿一些相關資料去保險公司才行的啊...
投保人的義務就是交個保費吖..而且車險也是一年一年交的..所以誰交保費對保險公司來說不存在任何的意義吖..因為,你必須交了錢,保險公司才會給你承保那輛車...關於保單信息,被保險人,你愛寫誰寫誰去了..車主不變就行了..
我發現一般是車主與被保險人不同而已.....
很多的車主是太太的名字...而車呢..又經常是先生開...為了以後的理賠方便...
很多先生就會選擇被保險人為.自己的名字..到時方便提供資料理賠而已...
基本上沒有人會糾結於,投保人..和被 保險人..這兩個信息上的...呵呵..
9. 作為投保人可以起訴保險公司嗎
如果保險公司違規操作或者該理賠的不理賠或者少理賠,作為投保人可以起訴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