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太平洋保險什麼情況下不予索賠
太平洋保險公司保險合同上有明確的不予索賠責任說明,具體參考合同條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醫療費用支出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太平洋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殺害、傷害被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殺或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五)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經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登記許可的客運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
(七)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葯物;
(九)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十)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一)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二)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十三)不能提供旅行證明和相關資料;
(十四)社會醫療保險(含公費)管理部門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葯品。
發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三)項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並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凈保費。
Ⅱ 有些葯品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們很多人都買過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但有時候在理賠的時候在下線有些葯品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這是因為這些已經超出了當時的約定范圍,屬於自費葯品。對於大多數將社保醫療的民眾來說,我們每月繳納的那些保險額度,可以讓自身在發生一些普通疾病以及住院時報銷一定比例的葯品費用。比如對於甲類葯物來說大多數都是可以報銷的,對於乙類葯物有些葯物可以報銷,有一些不可以,而對於很多自費的葯品來說,它們的價格相對都比較高昂一些。而不予以報銷的,那就是被劃為自費葯品的。自費葯品是指:凡列入本省公費醫療葯品報銷范圍的葯品,均由保險公司醫保承保,未列入的葯品都是自費的國家處方葯,如大部分進口葯、部分營養滋補品、中成葯等。
其實初衷當然也是為了減輕很多不必要的葯品消費,看到了讓一些比較平價的國產類葯品進入了可報銷的范圍內,但也將一些進口的葯物排除了。有一些質量非常好的原研葯已經不能在醫院里配到了,這也成為了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
Ⅲ 保險不予理賠怎麼處理
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理賠原則
重合同,守信用。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確維護保戶的權益。
堅持實事求是。在處理賠案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正確確定保險責任、給付標准、給付金額。
主動,迅速,准確,合理。要讓保戶感覺到保得放心,賠得心服。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可以起訴嗎
即意味著訂立的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保險合同,否則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因而,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事實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商定了保險合同的條款,即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二是保險合同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即保險合同生效。但是在中國保險法理論與實踐中,對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問題爭議頗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本身內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則是涉及到構成二者的要件問題多與保險費交納、保險單簽發等實際問題密切相關,尤其是在保險實務中往往因立法的技術問題而使標准難於統一,造成許多賠付的糾紛。鑒於此,本文將對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問題作簡要的探討。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購買和同的時候都需要簽訂有效的保險合同,而保險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應的,如果保險公司沒有按照合同進行賠償,那麼我們是可以起訴保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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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有哪些
買保險時實事求是的填寫全部資料,不隱瞞虛報,特別是健康險有既往病史如實告知。只要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都可以理賠。
Ⅳ 關於平安保險不予理賠求解決辦法
平安是一個嚴進寬出的企業,投保時只要將即往病史如是告知,那麼一旦承包,理賠會沒有任何爭議,但如果辦保險之前忽視了如是告知,一旦出險,就需要及時和代理人聯系,讓他幫你參考病歷和發病情況的描述,否則,很可能會不予理賠。
Ⅵ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保險公司對於部分醫療費等相關事項不予賠償的依據是什麼
對於明顯不屬於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假如能提供證據證明的話,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依據的《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Ⅶ 保險法關於理賠的規定有哪些
保險法關於理賠的規定有很多,其中包括的賠償的流程和賠償的保險責任劃分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7)關於保險不予理賠的約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Ⅷ 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條款多了去了,會在這給你一一列舉嗎?把你遇到的問題說出來即可,不必出大題讓他人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