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好!請問保險公司已經理賠了、還能對事故負責重新認定責任嗎
首先,沒走交警直接走保險,說明是小事故而且是只有車損沒有人傷。其次,保險公司已經理賠,說明你當時是對事故的認定是同意的,而且肯定是簽字的。那麼你現在還要去重新進行事故責任認定,不說有沒有意義,肯定的是已經結案的事故不可能重新來過的。
2. 撞車後對方全責,保險公司錢已經賠付,對方卻不賠錢怎麼辦
第一步,首先去工商局。去之前先了解清楚對方投保公司是登記在省局還是市局,到所在的工商局的信息科,花一塊錢,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
第二步,去交警支隊。去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這里不需要蓋章。
第三步,去地方法院。大廳辦事人員給你一個模板,填好起訴書,需要50元的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復印4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第四步,回家等消息。一般過個幾天,法院會給雙方通話,試圖調解,但是有時候也會不成功。如果對方一直無賴,不肯調解,等15天後開庭。
在等待的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達成協商。保險公司如果不願意進入開庭環節,就會讓法庭開一個協助辦理函,把復印的材料蓋上章以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在對方收到以後,會立刻把錢打到法院,之後法院會通知你去拿錢。
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麼,就是要去跑幾趟法院。
拿到錢的同時,書記員會要求你寫一份撤訴申請書,不要擔心,他會教你的,簽字。過兩天你就會收到一張法院法律文書特快專遞,高速你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原告撤訴之類的,這也是法院為此案畫上一個句號,所走的法律形式。
3. 車輛刮擦對方保險已經理賠,但對方遲遲不肯賠付該找什麼部門
行使代位求償:
保險代位求償權又稱保險代位權,是指保險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方之索賠求償權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於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通常認為保險代位權其實質是民法清償代位制度在保險法領域的具體運用。
代位求償權的行使條件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提出代位求償權,來索要賠償款
事故如果出具了《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本認定書具有法律效益,可起訴
尋求對方保險公司的幫助
4. 車禍我全責,對方出院保險已經結案了,可過一段時間對方又因此得了後遺症,還要我賠償,我需要賠償嗎
如果發生交通肇事你是全責,對方出院保險已經結案了,過一段時間對方又因此得了後遺症要你賠償,你可以不答應。為了查證事實,你讓對方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你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再賠償。
5. 對方全責,保險公司已理賠,錢卻拖著不給我怎麼辦
可以向交警有一個專門處理此類的法庭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6. 前幾天追尾了一個車,保險公司已經理賠了,對方對維修效果不滿意,保
車全保,你就不用自己操心了,這些都是修理廠的問題,一般情況都是保險公司駐地在修理廠裡面,他們是掛鉤的,不行再修好為止,也都由保險公司出錢
7.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的款多久下來哪位知道的能說一下謝謝了
根據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若我方已與對方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協議,金額多會於十日內賠付,但若涉及殘疾或死亡賠償金時,約需二至三周左右,方能賠付。
若雙方尚未進行和解協商,則需待雙方有賠償金額的共識後,再簽訂和解協議。
一般來說受傷的人,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的大致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若我方達到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准中的傷殘等級時,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如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我名字,與我討論。
加油。
8. 對方保險理賠後,不給我。怎麼辦
如果是車險糾紛的話,拿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法院起訴。
9. 我上次出了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我買過意外險,保險公司說對方的保險已經做出理賠了,他們這邊就不用賠了
意外傷害醫療是報銷的,對方已經理賠了,你就不能再報了,這個是不能多報的。如果因為意外身故和全殘,這個是有買多少就賠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