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對醫葯費不報銷的葯有哪些
應該全額理賠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只要是屬於合理的醫療費用,都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內進行賠償。
但是,如果是通過協商要求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公司一般會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醫保用葯費用,不會全額賠償
Ⅱ 醫保費保險部分不賠償
保險公司醫葯費中非醫保費用及交通事故無關的費用不予賠償。
1、與交通事故相關的醫葯費根據國家醫保進行報銷。醫保分為甲、乙、丙三類。乙類為大部分報銷(各地報銷比例不同,如浙江乙類葯品可報銷97%,如安徽60%-90%),丙類為自費費用,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你說某種葯10%不能理賠,考慮為乙類葯品。具體是不是可以打電話到當地醫保中心咨詢或經治醫院醫保辦公室查詢,其實現在在大部分的用葯清單上是直接標明的。再來與交通事故無關費用不予報銷,如傷者自身原有疾病,什麼糖尿病,高血壓治療的費用。
樓上有人說責任比例,7000元醫葯費不用考慮責任比例,全在交強險醫療項10000元中賠償。
2、陪護床費屬丙類,為自費項目。你有沒有住院,住院的話可以賠償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出院後一般沒有,如果扣了你的護理費,應該是你另外賠了陪護費,保險公司就把護理費扣除了。
3、誤工費應提供出險前三個月工資清單,超過2000的話還應提供納稅證明,如果都沒有,可能按行業標准,或根據戶口,按城鎮或農村人均收入。天數的話,要看你是什麼診斷,根據《人身傷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來確定誤工天數,如軟組織挫傷的話只有15天。最多還可加上住院天數。
如果你有議意的話可走法律程序或司法鑒定,但感覺你這個沒有太多必要。如果是都是保險公司都是按我上面說的做的話,基本是合理的,如果出入大你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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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醫療險什麼情況不能賠
Ⅳ 咨詢:保險公司對醫葯賠付范圍如:車禍受傷住院的,賠付什麼葯品、不賠付什麼葯品(詳細解說)
看清單,上面寫著無自費的,都可以。上面寫著自費的,就不給報銷了。
絕大多數都可以報銷,你可以在醫生開葯的時候和他說一下是交通事故的,一般就會注意了。
Ⅳ 有些葯品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們很多人都買過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但有時候在理賠的時候在下線有些葯品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這是因為這些已經超出了當時的約定范圍,屬於自費葯品。對於大多數將社保醫療的民眾來說,我們每月繳納的那些保險額度,可以讓自身在發生一些普通疾病以及住院時報銷一定比例的葯品費用。比如對於甲類葯物來說大多數都是可以報銷的,對於乙類葯物有些葯物可以報銷,有一些不可以,而對於很多自費的葯品來說,它們的價格相對都比較高昂一些。而不予以報銷的,那就是被劃為自費葯品的。自費葯品是指:凡列入本省公費醫療葯品報銷范圍的葯品,均由保險公司醫保承保,未列入的葯品都是自費的國家處方葯,如大部分進口葯、部分營養滋補品、中成葯等。
其實初衷當然也是為了減輕很多不必要的葯品消費,看到了讓一些比較平價的國產類葯品進入了可報銷的范圍內,但也將一些進口的葯物排除了。有一些質量非常好的原研葯已經不能在醫院里配到了,這也成為了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
Ⅵ 為什麼交通事故有些醫葯保險公司不理賠
有些葯品是所有的保險(包括社保)都是不理賠的
Ⅶ 醫療費中有保險公司不賠的項目,怎麼辦
因為什麼簽署協議?如果是和侵權方簽署侵權賠償協議,一旦簽署這個協議,差額是由你來承擔的,雖然你可以說「欺詐」或「脅迫」等理由,但是你很難拿出過硬的證據證明你受到欺詐或是脅迫。
Ⅷ 那些是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丙類葯物
各個公司、不同險種的具體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應能保險條款為准,若有疑問可以直接向該保險公司理賠部咨詢。
丙類葯是不能賠的,乙類葯有的公司也是賠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體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規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還有50%的,這個要看當地社保規定了。
不過,一般而言,丙類葯是不能賠的,乙類葯有的公司也是賠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體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規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還有50%的,這個要看當地社保規定了。
(8)保險醫葯都有什麼不理賠的擴展閱讀:
例如:
某建築公司職工王某,在施工過程中因建築腳手架滑落而發生左腿腓骨粉碎性骨折,隨即被送往該市第二醫院就醫(該醫院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其所接受的診療項目為:血壓和心電圖測定50元、腿部包紮固定200元、X光透視160元、波姆光放射350元,其中前三項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所包含,共計410元。
最後一項不屬於該項目范圍而不能計入;其所用葯品為:烏司他丁760元,非阿片類鎮痛劑450元,施捷因660元,前兩項都屬於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規定用葯,共計1210元;其所接受的住院服務為普通型,60元/床/天共住院50天,計3000元,符合工傷住院服務標准。這樣,王某的醫療費賠償金額為:
醫療費賠償金額=410元+1210元+3000元=46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述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而在該方面具體規定尚未出台的情況下,可參照1999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管理暫行辦法》,以及1999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發的《關於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中所確定的標准。
在受害人的具體索賠過程中,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一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