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保卡給家人買葯後果會影響重疾險理賠嗎
有影響。
如果外借過醫保卡投保前應主動體檢,這種情況建議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曾經外借過醫保卡,然後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來「自證清白」,比如提交近兩年的體檢報告或者去體檢。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買保險的時候,投保人有責任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如果保險公司認為問題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費承保,那麼就算將來導致嚴重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賠。但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1)醫保買降壓葯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㈡ 用單位醫保卡去葯店為父母買了降壓葯,對自己有影響嗎
當然會影響!
醫保卡的兩個賬戶
醫保一般分為兩個賬戶: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
你手裡拿的醫保卡就是醫保個人賬戶專用卡,每個月醫保卡裡面都會增加一定的金額。
很多人會把自己的醫保卡給父母來買葯,在監管不嚴的地方,甚至可以用自己的醫保卡給父母住院、檢查。這種情況很普遍,也很容易被忽略。
醫保卡是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會儲存記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賬戶金額的消費情況。用醫保卡進行的所有行為,都會默認為是醫保卡所有人的行為。
所以醫保卡外借,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外借醫保卡,其實是違法
首先,這種行為是違背《社會保險法》的。醫保是國家給你的福利,規定只能自己使用。如果外借給他人使用,實際上是一種欺騙的行為,嚴重時可構成犯罪,空爸也是不建議的。
ps:據說有小部分地區,如果滿足一定條件,醫保卡可以全家共享。大家注意各地規定不同,可以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熱線咨詢。
估計有的人要問了,那我的醫保已經外借過了,對自己會什麼影響嗎?
主要是會影響自己購買商業保險。
我分情況和大家說明:
情況一:
用自己的醫保卡在連鎖葯店幫父母買葯
如果只是在連鎖葯房,影響不大。
因為這種情況用的是你醫療卡里本身就有餘額。就算今後保險公司通過醫療系統查起來,也只能查到金額的消費記錄,查不到具體的葯品信息。對我們購買保險和保險的理賠影響不大。
情況二:
用自己的醫保卡在醫院幫父母買葯
普通的感冒發燒還好,本身商業保險的健康告知對這些常見小毛病不做要求。
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葯物,慢性疾病的葯物,那就會影響你的保險購買和理賠了。
因為你的購買金額,具體的葯品信息,都默認是你的。而且保險公司都可以查到,他們有理由懷疑你在投保前就有相關的疾病,屬於帶病投保。
情況三:
自己的醫保卡借給父母就診、住院
這種情況就更嚴重了。
現在醫院都要求實名制、就診人、病歷、醫保統籌...都要求是同一人。
如果用自己的名字、醫保卡統籌賬戶幫他人就診或住院。這所有的醫療信息都會記在你的醫保卡賬戶下,默認是你本人在就診或住院。
理賠時,保險公司一查,發現你原來有過相關住院記錄和就診記錄,他們可以直接拒賠。而且這種情況是你自己違法在先,你要去告保險公司也是理虧。
㈢ 買保險後發現是高血壓保險公司怎麼理賠詳細
買保險後發現是高血壓,在投保時沒有告知的前提下很可能被拒賠。㈣ 高血壓醫保報銷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高血壓屬於慢性疾病,要長期服葯控制,因此國家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納入慢病醫保范籌,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辦理高血壓慢病醫保,要到三甲或以上醫院掛心血管內科做相關檢查,證實有高血壓後醫生會出具高血壓病歷證明和開出一個月處方降壓葯!(這里說明一下,如果你當時在服葯,到醫院是驗不到你高血壓的,所以你去醫院檢查前必須停葯幾天,測到血壓高於140/90mmhg時再去檢查)。拿到證明後到醫保局或者與醫保局掛勾的相關銀行辦理手續即可,得到了醫保卡,你可以選擇一間三甲或以上的大醫院和一間社區衛生服務站辦理定點,即可享受每月100-150元/月的降壓葯補貼+150-300元/月門診費用+65%住院報銷待遇!
㈤ 有醫保卡,買高血壓的葯,要怎麼報銷
報銷的。
辦理高血壓慢病醫保,要到三甲或以上醫院掛心血管內科做相關檢查,證實有高血壓後醫生會出具高血壓病歷證明和開出一個月處方降壓葯。
如果當時在服葯,到醫院是驗不到高血壓,所以去醫院檢查前必須停葯幾天,測到血壓高於140/90mmhg時再去檢查。
拿到證明後到醫保局或者與醫保局掛勾的相關銀行辦理手續即可,得到了醫保卡,可以選擇一間三甲或以上的大醫院和一間社區衛生服務站辦理定點,即可享受每月100-150元/月的降壓葯補貼+150-300元/月門診費用+65%住院報銷待遇。
(5)醫保買降壓葯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㈥ 高血壓能不能走醫保報銷呢,如能可如何辦理呢
一、高血壓屬於慢性疾病,要長期服葯控制,因此國家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納入慢病醫保范籌,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二、辦理高血壓慢病醫保,要到三甲或以上醫院掛心血管內科做相關檢查,證實有高血壓後醫生會出具高血壓病歷證明和開出一個月處方降壓葯。拿到證明後到醫保局或者與醫保局掛勾的相關銀行辦理手續即可,得到了醫保卡,可以選擇一間三甲或以上的大醫院和一間社區衛生服務站辦理定點,即可享受每月100-150元/月的降壓葯補貼+150-300元/月門診費用+65%住院報銷待遇。
㈦ 高血壓屬於醫保報銷范疇,但是長期個人買葯,花費不菲,那麼能不能走醫保報銷呢、如能可如何辦理呢
辦理高血壓慢病醫保,要到三甲或以上醫院掛心血管內科做相關檢查,證實有高血壓後醫生會出具高血壓病歷證明和開出一個月處方降壓葯。
到證明後到醫保局或者與醫保局掛勾的相關銀行辦理手續即可,得到了醫保卡,你可以選擇一間三甲或以上的大醫院和一間社區衛生服務站辦理定點,即可享受每月100-150元/月的降壓葯補貼+150-300元/月門診費用+65%住院報銷待遇。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㈧ 降壓葯可以社保報銷嗎
醫保的報銷范圍較農合的報銷范圍大,大部分降壓葯均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