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禍後保險公司賠償了,但對方出院後又起訴我,我佔一半責任,我該怎麼辦
只要你買了商業險,同時商業險的最高限額夠賠,就不用擔心。只需要等著法院通知你領取開庭傳票,到時候開庭就行。但是,記得把你的保險單跟事故認定書記得作為證據提交就行。
❷ 發生車禍後.我的全責.但是我們簽了協議.出院後任何事情與我無關. 現在保險公司也理賠完了.但現在他又去告我
那要看對方訴請什麼,最重要看法院判決,一般都會判保險公司賠償的。
❸ 十二年前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了,法院已經結案,現在受害人又起訴了,怎麼辦
這種情況,有可能是當年判決你承擔了責任,你沒有履行。所以你先確定是不是這種情況,再來回復。
❹ 蹭車之後對方不滿意保險公司賠償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該怎麼辦我買的全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車友,你因你方的保險公司給對方事故車輛的定損金額不滿意,而想將保險起訴至法院。對此我的看法是:
我認為在現實中,被保險人起訴保險人的案子還是比較少的。這是因為在許多的事故中因受害方想要提出的索賠要求往往過高,與保險公司的定損相差懸殊,就去起訴保險公司,這可以說是比較少的事情;除非保險公司有故意和明顯違反保險條例和保險合同之處。
通常發生受害方的索賠要求不滿意的話,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爭議,對方可以將加害方及保險公司一並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來解決賠償事故事宜;而且我還要告訴你的是,只有通過法院的判決,才能夠最大限度的得到賠償額度。一句話,法院判決賠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對方多少。正因為如此,據我所知,還有肇事方給錢出訴訟費,讓對方去起訴自己的事兒呢。
所以,你還是不要輕易採用由你方去起訴自己保險公司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為好。就讓對方去起訴你吧,最多就是再拖一陣子的事兒了。事故發生後,千萬記住:不能急於求成哈。
❺ 蹭車之後對方不滿意保險公司賠償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該怎麼辦我買的全險。
您好~中國人保小田為您解答~
首先保險公司的賠付原則是以修復為主~
就是能修復的保險公司是不會更換的~我猜你應該是遇到了對方要換新車啊~什麼零件都要更換吧!
遇到這種問題~首先小田為你感到不幸~
解決辦法呢~首先通過當地物價部門調解~
物價部門會根據保險公司和實際損失作出公平的判斷!
如果物價部門解決不了~就只有走司法程序了~
法院判對方的車要賠多少錢~都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當然要在你得保額范圍內!比如你三者保的10萬~對方車損過了20萬~剩下的10萬就要你自己出了~
而且要看交警判的責任的~如果對方也有責任這個賠償金額是雙方保險公司來定的~
目前你的狀況是屬於先走物價部門~物價局解決不了~走司法程序~
但是這種情況一般法院和物價部門會根據保險公司的定損為重要參考資料!
就是說這個官司你應該會贏!
❻ 因交通事故我被起訴,對方將我(車主)和保險公司告了,我該怎麽辦
1、只要不超出你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賠付范圍內的,不需要額外給對方再賠償,但如果超出了保險賠付的范圍,則車主要承擔。
另外一般醫保范圍之外的費用、鑒定費用、訴訟費用一般由車主承擔。
2、主次責任,如果是機動車之間,一般是按照80%、20%劃分。如果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一般按70%、30%劃分。
3、超出理賠范圍的醫葯費由雙方協商解決,但一般法院支持的費用保險都能報。
4、開庭前注意收集相關事故證據,如事故認定書,對方的診斷證明以及所有已墊付費用的單據證明材料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6)車保險理賠後又告我咋辦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❼ 交通事故,我和保險公司都被告了,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