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公司的要求不一樣,只要你符合要求的話,你可以看看保險條款,重疾只要醫生確診書,是可以提前給付的,這個就很快
2. 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重疾險的理賠流程如下:3. 重大疾病保險理賠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重大疾病保險理賠一般需要的時間,需要分三種類型,如下。
惡性腫瘤是典型的確診即可理賠的病種。
需要注意的是,它必須是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並且不屬於已列出的非該項疾病責任保障范圍內的病種。
符合這兩項條件,才可獲得理賠。
這種通常是最直觀的,該項重疾會在條款中明確,需要實際實施了什麼手術、不保什麼手術,符合條件皆可獲賠。
事實上,因重疾確診無法賠而產生糾紛最多就是這種類型。
通常來說,保險條款中會明確此類重疾,需要達到什麼狀態才能獲賠。對於消費者而言,這也是我們最需要注意的地方。
尤其需要注意時間限制、狀態限制等,例如腦中風後遺症重疾險的條款中明確了,腦中風後遺症需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至少一種障礙。
也有部分重疾險會對年齡做出限制,符合條件才可獲賠,例如對雙耳失聰附加「9歲以內」這樣的限制條件等,雖然少見,但需警惕。
買重疾險時,需要仔細瀏覽重疾險的條款,以免買到看似保障充足,實際限制頗多而無法切實保障我們的重疾險。另外:《保險理賠按照這幾步走,其實不難。》
希望可以幫到你!!
資料來源:《關於保險理賠,你知道多少?》
4. 重大疾病如何理賠
這位朋友你好,說到理賠,這是一個人人都關心的問題,畢竟誰會跟錢過不去呢,那麼奶爸就簡單為大家講解理賠的注意事項吧:《保險理賠按照這幾步走,其實不難 》
所謂的重疾險,得了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腦血管疾病、腦中風等疾病,直接賠付現金。重疾險屬於給付型的保險。
據保監會統一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發病率數據顯示,男性一輩子患重疾概率平均74%,女性平均68%。
若不幸罹患重病,帶給家庭的不僅僅是高昂的治療費用,更是生病期間工作中止,收入中斷,甚至是永久性收入降低。
重疾險的作用很大,卻是最復雜的。在挑選重疾險之前,我們應該先搞清楚重疾險的分類有哪些:
重疾險的選擇可以從這5點進行考慮:
1、保費預算是多少?
買保險要想不踩坑,第一步,就是要控制你的保費預算。
2、結合預算,保額需要多少?
保額的高低,是衡量一款重疾險好壞的首要因素。一款重疾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再優秀,可是保額不夠治病,那就沒有意義了。
3、選擇哪種產品類型?
在確保保額充足的情況下,大家就要開始攻克一系列難題。「長期or短期」、「非返還型型or返還型」、「身故保障or不含身故保障」、「單次賠付or多次賠付」等等......
4、病種保障怎麼看?
一款重疾險保障是否全面,最直觀的就是看它對高發病種的覆蓋情況。
5、特色附加責任/可選保障需要考慮嗎?
隨著重疾險產品的同質化,特色的附加責任或可選保障也成為重疾險競爭的一個「加分項」。
綜上所述,保險的合同就顯得十分重要的了,那麼奶爸就教你如何高效讀懂合同:《4招快速看懂保險合同!3分鍾就能學會的閱讀技巧》
奶爸相信通過上面的知識,大家都對重疾險投保有著一定的了解,重疾險真的是必備的保障,倘若一場大病,讓家庭的支柱轟然如山倒,打擊非常之大。我們非常有必要把家庭的頂樑柱,配置非常齊全的保險。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來源:奶爸保險知識
5. 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有哪些步驟
重疾險理賠只需要以下幾步:
第一步:醫院確診
就診醫院需要滿足二級或者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水平,通過醫院檢查患者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並且給出具體是哪種疾病的結論。因為醫院出具的確診書是重疾險理賠的重要依據。
第二步:報案
被醫院確診了重大疾病這一行就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了。報案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官方公眾號、官方APP、線下代理人等等。不過最穩妥的方式是撥打當地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
報案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大家注意好時間。一般重疾險條款要求被保險人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或規定的期限內通知保險公司,並且在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的指引下進一步完成資料提交等事項。
第三步:提交申請材料
理賠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不同險種所需要的材料會有所不同,學姐將理賠小技巧和各險種需要的理賠資料總結為一篇攻略文章,詳情請點擊:保險理賠如何快速拿到理賠款,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個人信息:
理賠申請書:有申請人本人填寫,簽字
保險合同:保單
身份證明: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銀行賬戶:被保險人本人有效的銀行賬戶復印件,供保險公司打款使用
理賠資料:
病理、及其他檢查、化驗報告
門(急)診病歷、出院小結
比較重要的部分:入院記錄、出院小結、疾病診斷書。
第四步:保險公司立案、審核
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和合同約定的資料後,保險公司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進行審核,確定保險單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到期,是否保障責任范圍內等。
第五步: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公司在確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達成賠償協議後,履行賠償義務給付賠償金,保險理賠結果。
如果初審有問題、資料不齊全的會要求補充資料,在30日內作出核定,形成最後理賠處理結論,並告知申請人。
不符合理賠條件或者屬於免責,也會及時告知申請人無法理賠。
6. 新保險法關於大病未告知賠付案例
新保險法關於大病保險
投保前先要簽訂投保提示書
根據保監會相關要求,所有壽險公司都必須啟用《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對投保的注意事項和風險進行明確提示。一方面是盡到告知義務,保護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險公司從保護自身的角度考慮,將此作為憑證,力求避免模糊宣傳產生糾紛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相應地,所有壽險展業人員在銷售規定產品時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書,銀行(資訊論壇產品)代理銷售網點也需提供投保提示書,否則即為違規行為。投保人在簽署投保單之前要先仔細閱讀這份提示書並親筆簽名。《人身保險(資訊論壇產品)投保提示書》主要提示內容為投保風險、猶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項,還提醒消費者確認保險機構和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等,當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也不能例外。
體檢成為投保健康險的必經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險中的重疾險時,保險公司對體檢並沒有硬性要求,只是對健康體檢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檢,對不符合健康體條件的、年齡超過45周歲的投保人進行健康檢查。但《保險法》實施後,由於新法更加側重保護被投保人權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辯規則,保險人賠付比例將會上升,導致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上升,保險公司將會提高投保重疾險門檻,要求被保險人必須體檢,以防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降低經營成本。
投保人不如實告知兩年後保險公司也要賠償
新法借鑒國際慣例,增設了保險合同「不可抗辯」條款,規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險合同成立滿2年後,保險公司不得再以該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如果投保人購買重疾險之前,故意隱瞞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條款,投保人日後出現相關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但新保險法實施後,如果投保人的這一重大疾病在2年內沒有發作,此後再發作,保險公司必須給予理賠。此規則對於長期人壽保險合同項下的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意義重大,填補了現行保險法的空白,也將給保險公司將帶來成本的增加。
出現了二次賠付、多次理賠、終末期疾病可理賠等多種方式
所謂「二次賠付」,是指被保險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後,不幸確診初次患合同所列35種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險金額領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險金,主合同保額等額減少,保單繼續有效;在首次理賠的重大疾病確診日算起滿365天之後,如果被保險人確診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屬組別以外其他兩組中的任何一種重大疾病,按保險金額領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次理賠可以彌補傳統重疾險產品「一次患病保障終止」的缺憾。比如信誠人壽推出的附加重疾則主推「二次理賠」概念,為惡性腫瘤提供二次理賠保障,無論是惡性腫瘤初次確診還是第二次病發(包括復發、轉移),提供每次最高達100%的保額賠付。在舊保險法中,被保險人罹患重疾險,被保險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賠後,合同即告終止。
再如太平人壽的「福祿雙至」提出了「終末期疾病也可理賠」的概念。「舉個例子,如果客戶在醫院被確診,生存期不超過6個月,現在醫院只能給予一些基本的葯物治療減輕患者的痛苦,就可以獲得相應理賠。」熟悉「福祿雙至」產品的個險銷售人員表示,該條款的設置並不限於重大疾病,如重大車禍造成的疾病也能獲得理賠,實際上擴大了理賠范圍。
重大疾病保險保障范圍擴大
由於新保險法對重疾險高殘的定義等發生變化,高殘將細化為具體的病種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險的產品保障范圍隨之擴大。如停售的佔全國重疾險市場份額達40%以上的中國人壽的「當家花旦」——「康寧終身」和「康寧定期」兩款重疾險產品,將由升級版的產品替代,其保障范圍有所擴大,如新的「康寧終身」重疾險的保障將由原來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險范圍由原來的10多種擴展為20多種。
理賠將更加順暢和快捷
從理賠方面,新《保險法》加強並完善了對相對處於弱勢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有效保護,修改或者細化了保險人的理賠程序或者時限。新《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要求保險人說明拒賠理由等。
重疾險作為附加險投保
據某壽險公司個險部負責人介紹,因為新《保險法》增設了「不可抗辯條款」,即保險合同成立滿2年後,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如實告知義務如誤告、漏告、隱瞞某些事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純重疾險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險多以「主險+附加險」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於為防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的考慮,同時也是迎合市場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險是重疾險,根據保監會的規定是不能參與分紅的,而選擇附加在某主險上的重疾險,如果主險可以進行分紅,投保人就可以在獲得重疾保障的同時獲得收益。此外,在同樣的保障范圍、保障額度下,附加險為重疾險要比主險為重疾險便宜。消費者自主選擇的餘地更大。
重疾險費率將微調
由於新推出的重疾險在保障范圍上有所拓展,保險公司的賠付風險增加,同時新保險法中的2年不可抗辯條款、理賠中索賠、訴訟時效的變化等新條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加大了賠付支出。新《保險法》運行之後,各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賠付率可能會增加幾千萬元,新改版的險種費率可能要做上調。如太平人壽的「福祿雙至」產品,若30歲男性,保額20萬元,採用30年繳方式支付,原產品的價格大約為6060元,而新版的產品價格約為6340元,價格增長的幅度約為4.60%,按照這個價格核算,購買新產品,30年繳費年限,多繳的費用總計大約為8400元,相當於多購買了另5種重大疾病的保障。
觀察期也能獲得賠償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加條件或者附加期限。這意味著,觀察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能推脫責任。
李先生為自己投保了某保險公司的健康險及附加住院費用保險,7月3日,他因腸胃疾病住院治療。病癒出院後,李先生來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依據舊《保險法》相關規定表示,因為李先生病發時間在保單生效後90天內的觀察期內,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但新《保險法》相關條款規定,「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考慮到保費交納與保單正式生效之間需要必要的核保環節,新《保險法》也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同時,針對新《保險法》中有關「保險合同成立時間與效力」問題的新規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鼓勵壽險公司引入「臨時合同」這一特殊處理規則。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起至同意承保,或發出拒保通知書並退還保險費期間,為消費者提供臨時保障,保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7. 保險重疾賠付怎麼賠
有房有車有娃之後,保險越來越受到關注。特別是重疾險,幾乎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標配。然而,很多已投保者對重疾險卻並不了解,認為只要得了重疾險上包括的疾病就一定會獲得理賠。事實上,保險重疾和醫學重疾的意義並非一致,得了重疾也不一定能獲賠。
▉得了重病不一定能獲賠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沿用的重疾險條款,是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2007年制訂統一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其中規定了25種常見重疾標准條款,並且約定前6種是必須保障內容。
此後,各保險公司推出的重疾就在這25種基礎之上進行增加,有很多公司將輕症條款也納入保障范圍,重疾險保障種類有的多達50至70種。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這25種之外,其他的重症和輕症均不是標準定義,由各家保險公司自己決定輕症疾病理賠標准。
輕症定義為各家公司自行掌握,那麼得了25種必保的重疾,是否就意味著一定能理賠呢?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因為保險醫學和臨床醫學並不一樣。
以知乎用戶得的「急性心肌梗死」為例,這也是一種日常生活里的常見疾病,也是標準的25種重疾之一。但是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書卻並不一定符合理賠條件。
記者查閱了多家保險公司重疾險條款對心梗的定義,內容完全一致:急性心肌梗死屬於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這里的急性心肌梗死是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死;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從知乎用戶發的診斷書截圖來看,其第二和第三項理賠條件存在爭議,而第四項顯然並未達到。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核賠條件,確實不容易拿到賠付。
▉腦梗不賠腦中風後遺症才賠
官方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中包括「腦中風後遺症」,看到這個名稱,很多人第一聯想定義是腦梗,這是種日常生活中的常見疾病。而據記者了解到,兩者保險定義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經常引起理賠糾紛。
有著醫學背景的保險核賠員康晨告訴記者,腦梗與腦中風後遺症在保險上是兩種不同的定義,主要是程度之別。很多腦梗患者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就可以康復。以腔隙性腦梗為例,約80%的病人在5年內不會復發,及早發現手術完全復原的機會很大,算不上是重大疾病。而腦中風後遺症則是嚴重的腦梗,患者在一段時間後出現了功能性障礙,這才在保險的理賠范疇里。
再以慢性腎功能衰竭為例,輕微症狀不在理賠范圍。必須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者是進行了手術治療才符合賠付要求。
此外,腦腫瘤裡面,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而在臨床工作上,垂體瘤的發生概率都是很高的。
「其實,重疾險對重疾的定義一直是『三高』原則。」康晨告訴記者,「三高」分別是高死亡率、高治療成本、高發病率。同一種病,程度上不嚴重的就算不上重大疾病。臨床醫學解決個體問題,而保險醫學定義則是基於大數法則,如果沒有嚴格統一的標准就無法計算費率。
▉惡性腫瘤理賠條件不一
再以癌症為例,在人們日常認知中肯定屬於重大疾病,自然可獲理賠。事實卻不是這樣。不是所有癌症都可獲賠。記者查詢各家公司對癌症理賠的條件,其中原位癌都不在理賠之列。對此,保險核賠人員告訴記者,科學的解釋是:原位癌是指上皮惡性腫瘤局限在皮膚或黏膜內,還未通過皮膚或黏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圍組織。這種癌症由於沒有轉移,所以治癒率比較高,如結腸原位癌的治癒率可達80%到90%,肝臟原位癌的治癒率也不低於50%。按照重疾險理賠的「三高」原則,原位癌不符合標准。
記者了解到,目前惡性腫瘤的重疾險理賠條件之一就是需要醫生用病理切片確定,對此,很多投保者存在質疑,難道非切片確診就不能理賠嗎?
一位資深核賠員告訴記者,對於許多惡性腫瘤,切片是許多醫生的診斷依據。而且從患者的角度來說,沒有切片就被定性為惡性腫瘤,自己和家人也很難接受。
不過,在癌症重疾險理賠上,也不一定都需要切片作為依據。保險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做不了切片的,考慮大概率,也可以理賠。比如女性絨癌,就可以以病理為依據確認。還有一些可以被治癒的癌症,也能得到理賠。比如甲狀腺癌,術後治癒率相當高,也在重疾理賠范圍。
▉重疾險能否更人性化
在此次知乎的討論中,一位專業的內科醫生表示,重疾險理賠條款中可以「摳」細節的地方很多。
這位醫生舉例,「腦炎後遺症」的定義是: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語言功能或者吞咽功能完全喪失;生活自主能力完全喪失。粗看條款只要達到其中一條就可以獲賠,似乎很容易,而實際上,中風是通過評估肌力來算分,「完全」不可能達到。幾個「完全」定義就把患者的病情推向了極端。此外,嚴重帕金森綜合征、嚴重運動神經元損傷等病的保險理賠條件中,也有很多類似限制。重大疾病,只要達到標准就可以理賠,理賠關鍵在於是否滿足這樣的病情程度。
重疾保險對於極端病例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是對於更多人們概念里的重疾,是帶有限制性的。目前,我國沿用的是2007年的重疾險定義,如今10年已經過去了,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條款設定也應當與時俱進。比如以前不少重疾理賠條件為必須進行手術,而現在一些重大疾病通過微創技術也可以處理,雖然不會對身體造成很大傷害,但同樣治療費用不低。這種情況是否也可以得到理賠?不少人呼籲,重疾險條件定義應該隨著時代進步更新,體現得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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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大保險理賠案件進行梳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大家投了保險,特別是重大疾病保險,最為關注的就是理賠是不是簡單方便快捷,目前各大保險公司推出的服務都不錯,但我個人真心為陽光保險公司點個贊。該公司新推出的一款線上產品「健康隨e保」還真是相當不錯的重大疾病保險,首先他是線上產品,利用互聯網的發展推廣,免卻了中間環節和渠道,所以保費就得到了控制,成本很低,全是凈保費。沒有附加費用。另一個是免體檢,這個相當有人性化,使一部分群眾本身怕麻煩,卻沒有了麻煩,省時省力省心。另外一個就是保障范圍相當之廣,有四十一種之大,幾乎覆蓋了所有易發的重大疾病,最後就是關於理賠的問題了,,手續相當之簡便,只要提供相關資料當時就可以辦結,款項在三個工作日內打入個人帳戶。就這么簡單。
9. 人壽保險重大疾病理賠需要的材料
為了更好的應對人生當中的各種因生、老、病、死、傷殘、失業等造成的困難,投保一份合適的壽險是必要的。人壽保險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保險金給付申請書由被保險人填寫並簽名;(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文件;(3)保險單原件,包括最後一次交費收據。人壽保險怎樣辦理理賠?理賠流程是怎樣的通常情況下,壽險理賠要經歷下列流程:接案、立案、初審、調查、理算、復核審批、結案歸檔七個環節。具體的理賠流程如下:1.接案:接案是指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接受客戶的報案和索賠申請的過程。報案的內容包括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相關情況,被保險人(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保險單號、投保險種和日期,報案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2.立案:立案是指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受理客戶索賠申請並按公司相關規則對索賠案件進行登記和編號的過程,以使案件進入正式處理階段。3.初審:初審是理賠人員對索賠申請案件的性質、合同的有效性、索賠材料等進行初步審核的過程。4.調查:調查是指對保險事故進行核實和查證的過程,它對理賠處理結果有著決定性的影響。調查的原則包括實事求是的原則,迅速、准確、全面的原則,雙人查勘的原則,迴避原則,調查過程中禁止做出任何承諾的原則等。5.理算:是指理算人員對索賠案件做出給付、拒付、通融賠付、豁免處理和對給付保險金金額進行計算的過程。理算人員根據出險合同以及類別進行理賠計算並繕制《理賠計算書》與《理賠案件處理呈報表》。6.結案歸檔:結案人員根據復核人員送交的理賠案卷的批示進行不同的處理:1)給付案件的處理。對繼續有效的合同,繕制《批單》一式二份,一份附貼在合同上,交還客戶以明示,另一份歸檔;同時繕制《理賠領款通知書》寄送申請人並將合同作「已結案且合同繼續有效」處理。對於終止的保險合同,繕制《理賠領款通知書》寄送申請人並註明保險合同效力終止的原因,同時將保險合同作「已結案且合同終止」處理。2)拒付案件的處理。對繼續有效的合同,繕制《拒賠通知書》寄送申請人並註明拒賠原因和提示申請人取回相關材料,同時將保險合同作「已結案且合同繼續有效」處理。對於效力終止的合同,繕制《拒賠通知書》寄送申請人並註明拒賠原因及合同效力終止的原因,如有退還款項的,同時在通知書中註明應退款項,將保險合同作「已結案且合同終止」處理。3)豁免案件的處理。對豁免保費的案件,繕制《豁免保費通知書》寄送申請人並將合同作「已結案且合同豁免保費」處理。(2)歸檔。歸檔是結案人員將已結案的理賠案件的所有材料按規定的順序排放和裝訂,並按業務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歸檔管理,以便將來查閱和使用。為了便於您後期的理賠,建議您盡量通過正規投保渠道來購買人壽保險。通過購買人壽保險一旦不幸發生保險事故,我們專業的理賠小組會全程協助您理賠到底。為您推薦以下產品:人保壽險精心優選定期壽險合眾定期重大疾病保險(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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