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是無權賠償的,因為您父親的受傷是因為勞累所制,現在說,
但旅遊公司和那個人是有責任的,你可以找他們索要你們的賠償
2. 請問有關上海工傷保險的理賠流程和鑒定資料是怎麼樣的 各位有沒有上海工傷事故的一些案例,謝謝。
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
◆辦理機構
1.工傷鑒定申請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
2.職業病鑒定申請向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提出。
◆辦理依據
1.《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
2.《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 [滬勞保福發(2001)34號]
3.《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06)
◆申辦條件
1.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診斷為職業病,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
2.工傷(職業病)職工經治療病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
◆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上海市因工負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
3.醫療保險契約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職業病病史摘要》。
◆辦事程序
1.申請人提出鑒定申請並預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2.繳費後請等待鑒定通知,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檢查及鑒定。
3.鑒定結束後,在規定時限內簽發《鑒定結論書》。
◆辦理期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受理鑒定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結論的時限可以延長30日。
◆收費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每件收費350元。先由申請人墊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其他
1.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鑒定結論書》15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2.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之日起一年後,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工傷認定
A、 填寫如下《工傷認定申請表》(字體、大小不要改變)
工傷認定申請表
申 請 人: 電 話:
申請人與傷亡人的關系:(本人口親屬口 所在單位口 工會組織口)
受傷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 地 址:
現住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注冊地址:
文書送達地址:
聯 系 人:
郵 編:
電 話:
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診斷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事故發生地點: 工作內容:
事故發生經過:
醫 院 診 斷 時 間: 年 月 日
診斷醫院(初診):
傷害程度或職業病名稱:
醫療費用:
申請人承諾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實質內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個人簽名且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用人單位如實填寫
受傷人姓名: 性別: 工種: 單位法定代表人:
用人單位對該事故的意見:(是口否口) 與受傷人員建立勞動關系
(是口否口) 因工作工傷亡或職業危害 (是口否口)認可工傷。
理由:
負責人簽字: 單位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所有項目均用水鋼筆完整填寫
申請工傷認定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及原件(請用A4紙)
B、提供以下資料(1、2、3、4、11、13為必備項)
1、 受傷人員身份證明(身份證):
註:若第二代身份證請復印正反兩面
2、 醫療診斷證明 或職業病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和拍片報告):
註:受傷人員住院治療請提供出院小結
死亡人員請提供死亡證明
3、 受傷人員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勞動合同)
註:若未簽訂勞動合同請單位提供相關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4、 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共商局注冊信息材料)
5、 公安交警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結論證明
6、 上下班行駛路線圖
7、 駕駛證、行使證
8、 戶口本(戶籍證明)
9、 住所證明
10、單位外派工作證明材料
11、綜合保險清單
12、安全事故監督管理局出具的重傷事故調查報告處理書
13、二位證人證言(身份證復印件)
14、還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為:
C、准備好A、B材料到所在區縣的工傷認定辦公室,如果材料完全的話,其會在15個工作日左右給予是否是工傷的答復(期間要面見傷者一次);
二、 傷殘鑒定
1、 如果認定的結果是工傷,而且根據醫生的初步診斷可能達到傷殘的話,要做傷殘鑒定。
2、 做傷殘鑒定需要按要求填寫一份《上海市因工負傷或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表》(可到所在區縣的傷殘鑒定辦公室領取)和350元鑒定費,提交到傷殘鑒定辦公室,其會安排傷者在指定的醫院指定的地點做傷殘鑒定。
3、 鑒定完以後,就可等待所在區縣通知傷殘鑒定結果的通知。
三、 工傷理賠
1、以上步驟全部處理完畢以後即可做工傷理賠,如果醫生和傷者本人都認為傷情並不嚴重,在工傷理賠時需要填寫如下放棄傷殘鑒定聲明〉,反之則不需要。
放棄傷殘鑒定聲明
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單位外來從業人員 HHH(身份證號: 5.....9 )自 20..年 ..月..日開始在我單位從事 作業員 工作(工種)。
20..年..月..日 HHH(受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生傷害事件,造成 左手被擠傷 ,現經寶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該員工現治療已基本結束,傷情穩定,按規定應作傷殘鑒定。我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及該員工本人已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並經對比《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認為該員工的傷情達不到致殘程度。經本單位與員工協商及慎重考慮,一致決定自動放棄傷殘鑒定權利。並確認此次工傷涉及醫葯費全部由該方墊付(二選一):
單位 受傷員工
我單位承諾本《放棄傷殘鑒定聲明》由受傷員工本人簽字,如有未盡事宜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² 員工如發生骨折或受傷程度嚴重,建議申請勞動能力傷殘鑒定。
² 醫葯費如為員工墊付,請提供受傷員工本人的上海市工商銀行活期存摺清晰的復印件(存摺具有轉帳功能),並在轉帳支付通知書及賠款收據相應位置簽字。
員工本人簽名(字跡端正不得代簽): 員工所在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2、還需要填寫〈〈綜合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和〈〈工傷保險醫葯費專用收據理賠清單〉〉;
綜合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工傷(亡)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傷發生時間
受傷部位(傷殘級別)
工傷事故單位名稱
單位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聯系電話
單位傳真電話
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手機
工傷保險醫葯費專用收據理賠清單
就診醫院
日期
收據金額
收據張數
小 計
工傷鑒定費
合 計
備註:
以上內容必須填寫真實完整並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理賠資料一起向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申請索賠,以便我中心及時與貴單位聯系。
3、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進行索賠。
A、參保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所在單位應在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工傷治療結束後,傷情嚴重者應向所在區縣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通訊方式詳見參保憑證背面的索賠指南)
B、 用人單位向工傷服務中心提出索賠申請時,需要提供以下單證(1-7項必須):
1、 工傷待遇申請表和醫葯費專用收據理賠清單:(須填寫完整)
2、 綜合保險參保憑證(工傷保險)復印件+工傷保險參保人員清單復印件(注意是工傷發生當月的參保憑證和清單)
3、 受傷員工的清晰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書(原件);
5、 必須提供首次病史。與發票相對應的病歷原件(無病史的醫葯費不能理賠),住院者需提供出院小結和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出院時憑住院號向醫院結帳處索取);職業病需提供職業病診斷書。
6、 符合醫保規定的醫葯費專用收據及費用明晰清單原件(自費和醫院外葯房購買的葯品不能理賠);
7、 有致殘等級者必須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傷殘鑒定費收據(原件)(輕傷者如拒絕做傷殘鑒定,需在工傷服務中心提供的放棄傷殘鑒定聲明上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8、 配置輔助器具者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及首次配置的發票原件;
9、 醫療費用由受傷員工本人墊付的須提供本人上海市工商銀行活期存摺清晰的復印件(存摺須具有轉帳功能);
10、 因工死亡的,需提供醫院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死亡者家屬需提供享受人的身份證明及死亡者供養關系證明;
11、 其他根據個案所必須的證明材料(服務中心根據審核需要,另行通知)。
a.本服務中心提供的放棄傷殘鑒定聲明及工傷待遇申請表和醫療費專用收據理賠清單可自行復印留存以備後用,單位留存醫葯費專用收據復印件以備核對。
b.有致殘登記的索賠案件審核結束後,服務中心會安排與外來從業人員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本人上海市工商銀行存摺原件)及單位經辦人見面,三方確認賠付金額,並將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金劃入受傷外來從業人員本人帳號內,若用人單位需在服務中心賠付先行墊付受傷外來從業人員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金或工傷死亡保險待遇金,必須事先得到服務中心的確認。
3. 上海意外死亡保險理賠
一、2010年上海市職工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標准:
1、喪葬補助金為21396元(賠償標准為: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566元*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178300元(因工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賠償標准為:50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566元*50個月);
以上兩項合計:199696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從業人員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繳費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詳見《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二、2010年上海市職工1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24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256752元、最低為85584元;
2、傷殘津貼: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90%(最低不得低於3209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2010年上海市職工2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22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235356元、最低為78452元;
2、傷殘津貼: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85%(最低不得低於303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2010年上海市職工3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20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213960元、最低為71320元;
2、傷殘津貼: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80%(最低不得低於2852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2010年上海市職工4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18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192564元、最低為64188元;
2、傷殘津貼: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75%(最低不得低於267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2010年上海市職工5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16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171168元、最低為57056元;
2、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70%(最低不得低於2496元/月),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30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698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七、2010年上海市職工6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14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149772元、最低為49924元;
2、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60%(最低不得低於2139元/月),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25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8915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八、2010年上海市職工7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12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128376元、最低為42792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20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7132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九、2010年上海市職工8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10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106980元、最低為35660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15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5349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十、2010年上海市職工9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8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85584元、最低為28528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10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3566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十一、2010年上海市職工10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准為:6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但最高為64188元、最低為21396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5個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7830元)。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項規定的待遇。
備注一:
1、以上各項工傷賠償標准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計算所得。
2、除以上各項賠償外,工傷賠償項目還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3、以上賠償金額標准按上海市200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566元為基數計算。
4、關於繳費工資的特別規定:工傷人員或者因工死亡人員負傷前或者死亡前一月繳費工資,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按照工傷人員或者因工死亡人員負傷前或者死亡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確定。
6、本賠償標准只適用於上海市各區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求保險理賠須知!!!
各個保險公司具體要求不一樣。
險種不一樣也有區別。
簡單說幾種:
意外險理賠:
首先,第一時間通知代理人或者保險公司
其次,收集各種單據,包括意外事故證明 門診費用清單及發票 被保險人身份證 保單原件 拿著這些東西,交給代理人 或者找到保險公司
其他也差不多,關繫到金額方面的東西,都要求把發票留下,進醫院,要進指定的正規醫院就行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找到你的代理人,你在哪裡買的保險,就去找誰。
5. 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理賠程序
1、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綜合保險基金報銷80%。現在已改為直接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不用去保險公司了。
2、由用人單位或者本人憑住院醫療保險憑證復印件、身份證明、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憑證和相關證明等申請領取住院醫療保險金。
具體辦理手續,參見:關於調整「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支付機構的通知
http://www.12333sh.gov.cn/xsy/newgd/200904/t20090408_1063503.shtml
6. 本人在上海工作,想買保險,請幫我制定份詳細的個人保險計劃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一個要買的是意外傷害保險,身體雖好但意外事故難防,雖然醫療不用愁,但如果是大事故,那麼將又會輪回成家裡的負擔,因為一旦殘疾,將會失去工作和收入,如果是身故,那麼就更對不起養育自己的父母了。很簡單,一兩百元解決問題,買一張很好的保險卡不過一百元,相信這點錢對於任何一個有工作有收入的人不會成為負擔,保10萬或20萬為宜。
如果每年再能承受幾百元,那麼可以買10萬的重大疾病保險,選擇消費型產品。隨著重大疾病發病率提高且有年輕化的趨勢,投保大病保險起到同樣的作用,可以保障因為重大疾病喪失工作的能力的人有一筆經濟補償,維持以後的生活,待身體改善之後繼續選擇其他的工作,重新獲得收入。
收入穩定且高點的年輕人可以購買一些儲蓄型重大疾病保險,因為這筆錢早晚能拿到。我推薦選擇分紅型產品,可以增加保額,或者是現金分紅,適量抵禦通貨膨漲。我推薦的這兩項有個共同特點就是:都是收入保障型產品,言下之意:一但發生風險,保險公司的賠款可以維持以後的生活,不會輪為家庭負擔。
如果確實收入非常好,再下一步選擇的就是養老保險了。老年階段是純消費階段,社保那點退休金只能維持一個基本的生活,剩餘的缺口只有靠自己,未來的需求是固定的,但越早准備,壓力肯定就小,這個道理很簡單。40年攢100萬和10年攢100萬,哪個容易呢?答案很明顯。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老年生活很狼狽,那麼做一些養老儲蓄是非常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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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險理賠有哪些內容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內容包括賠償和給付兩種方式。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理賠內容在保險合同中有條款規定,包括出險條件、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等內容,為了使被保險人盡快獲得經濟補償,保險人應積極主動地作好理賠工作。理賠遵循以保險合同為依據、遵守國際慣例和有關國際公約、及時和合理作出賠償的原則。
8. 保險公司理賠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怎麼寫
主要寫一下工作內容,取得的成績,以及不足,最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轉載: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總分析、總研究,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總結與計劃是相輔相成的,要以計劃為依據,制定計劃總是在個人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的。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麼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3.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於今後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並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今後的打算。根據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不誇大,缺點不縮小,更不能弄虛作假。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 3.要剪裁得體,詳略適宜。材料有本質的,有現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去蕪存精。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該詳的要詳,該略的要略。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9. 什麼是保險理賠簡述保險理賠的程序
一、什麼是保險理賠調查
保險理賠調查是指案件處理人員結合保險條款及事故發生經過,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為進一步理清事實、確定保險責任,而進行的調查走訪、搜集證據資料等理賠工作。廣義的理賠調查也包括醫療跟蹤。
案件處理人員對於需要進行保險理賠調查的案件,應根據案情經過,在明確調查對象、調查重點及調查方式後,提交開展調查工作。
保險理賠調查分為及時報案調查和非及時報案調查:
(一)及時報案調查的案件是指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案的案件或被保險人尚在住院治療中的案件。此類案件要求案件處理人員及時介入,大量收集第一手理賠資料,並結合案件情況,不斷調整調查計劃,跟進案件進程,以幫助作出准確理賠決定。
(二)非及時報案調查的案件一般指事故現場已經清理,被保險人相關治療、善後工作已經結束,但案件處理人員在理賠過程中發現可疑疑點提請調查的案件。此類案件的調查,一般為針對性的調查,主要在於核實相關資料證明是否符合事實經過。
二、怎樣進行保險理賠調查
進行保險理賠調查一般來說要符合下列原則:成本效益原則、重點調查原則以及統籌規劃原則。
(一)成本效益原則
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是追求利益的金融企業,特別是近兩年,保險公司在上市和盈利的壓力下,更注重成本的控制,理賠調查也不例外,也要注意投入與產出的關系,除考慮調查成本與賠付的金額的關系外,還要制定調查最佳路線和計劃。
(二)重點調查原則
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採用的重點調查標准為:
1、需要現場調查的;
2、在同一保險事故死傷三人以上的或者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的;
3、預計身故給付5萬元、殘疾給付3萬元、醫療費用型給付1萬元、醫療津貼型給付超過常規住院時間的;
4、合同成立2年內死亡,且給付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
5、難以用客觀指標、儀器確定殘疾的;
6、重大理賠案件給付後需跟蹤調查的;
7、存在惡意投保、保險欺詐、保險犯罪或其他責任免除可能的;
8、上級理賠人員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的。
(三)統籌規劃原則
在理賠調查實務操作中,一次性調查成功的不是很多,許多案件調查中原先制訂的調查計劃可能存在漏洞,這時就需要分析,對調查計劃做及時調整。
如許多重大疾病死亡案件,可能提供的信息是錯誤的,不完善的,原先檢查和治療的醫院是異地或其他姓名,這就需要理賠調查人員在理賠調查過程中有新發現,隨案情發生變化及時調整計劃,還要確認有無忽略的線索。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是保險理賠調查」、「怎樣進行保險理賠調查」相關問題的解答。隨著近年來我國保險欺詐案件的日益增長,對一些保險事故進行理賠調查顯得非常必要。但現實生活中,不少保險人在理賠調查這方面缺乏經驗和專業的法律知識,從而使保險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因而,如果您遇到了保險理賠調查的事宜,不妨委託專業的保險理賠律師進行,讓他們幫您處理調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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