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客戶電話是不是您留的,有沒有簽字,如果是您留的,對不起,肯定不退,否則結果就是您父親把保費傭金拿走了,您反過來有要把保費退回?就算是給您退保費,您父親也要受到處罰。
Ⅱ 買保險電話回訪時投保人沒接到會有影響嗎
新單回訪客戶沒確認的話,保單是不生效的
Ⅲ 保險公司電話回訪客戶冒充投保人接聽電話兩年後客戶提出退保如何處理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是可以全額退保的!在投保中,出現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屬於沒有合規操作,你可以去當地的銀保監會進行舉報,讓政府部門來為你解決,但前提是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這樣保險公司就會全額退還你的保費!你可以拿上證據先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如果保險公司和你無法達成一致,你可以通過銀保監會來進行,最後可以走司法程序!
Ⅳ 買保險電話回訪是打給投保人還是被保險人
是投保人。 如果被保險人是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你覺得回訪有效嗎!呵呵
Ⅳ 如果客戶買了份保險,在猶豫期內,保險公司給投保客戶打回訪電話,客戶不接的話,這份保單(或過了猶豫期
會的。
保險合同會在保險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費並簽發保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合同上會寫明。
Ⅵ 保險回訪電話打給受益人有效嗎
你好
、回訪是必須打給
投保人
的
不會打給
受益人
。
因為投保人是買這份保險
明白買的是什麼產品
得到的是什麼養的保障
並且知道了解這個產品的主要條款。知道很多注意事項
.所以保險回訪
是永遠不會打給受益人的
Ⅶ 2007年保險公司對投保人進行電話回訪嗎
好像有些公司有
Ⅷ 投保人代替被保險人在保單上簽字,但回訪電話說的是被保險人本人簽字,這樣的合同生效嗎應該怎麼做
如果合同中需要客戶簽字的地方非本人簽名的,屬於無效合同!未成年人可以由監護代簽!
記住:代簽名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以刑法論!
Ⅸ 保險公司電話回訪內容
隨著居民保險意識不斷增強,很多有條件的家庭會提前購買一些保險,為家庭未來投一份保障。為了更好地了解保險出險後,消費者案件的進程和理賠狀況,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會對消費者進行電話回訪。那麼,電話回訪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呢?
為什麼要重視電話回訪
電話回訪是指保險公司銷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後,在猶豫期內對客戶進行回訪,告知並確認投保險種的權益義務。
保險出險後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案件的進程和理賠狀況,保險公司一般是以服務專線電話回訪,或採用現場查勘服務跟蹤回訪方式進行,一是了解保險公司服務人員對案件處理情況;二是宣導索賠流程,方便後續索賠。通過回訪體系的貫穿到服務流程中,幫助客戶解決在索賠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電話回訪內容
發布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人身保險新單業務回訪應包括以下內容:(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投資連結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回報是不確定的,實際投資收益可能會出現虧損;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僅基於假定的投資收益,不代表未來的實際收益;(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費用扣除項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額;(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接聽保險公司專線回訪時,一是要認真傾聽專線電話的告知事項;二是要及時提出我們的保險服務需求,實現我們與保險公司的互動和溝通;三是留下准確的個人信息和最方便的聯系方式,如有變化及時變更,以保證在第一時間享受到保險公司的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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