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應該就是一定要及時的報案,而且需要醫院確診的一個證明,一定要有確診說最後就是一定要准備齊全材料,門診病歷,出院小結,住院小結,醫療費用收據,病理、化驗、影像、心電圖等檢查報告,這些報告需加蓋醫療機構的有效簽章。
❷ 保險理賠的原則是什麼
損失賠償原則是指在保險標的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按照合同規定,以貨幣形式賠償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失,或者以實物賠償、或修復原標的。具體的原則有兩點:
一、保險賠償的一般的准則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權利,保險賠償原則首先要求保險人對財產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損失的賠償必須做到及時、准確、守約。
1、有損失才有補償,補償以損失為前提。而且,該損失必須是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2、損失補償有最高額限制。
(1)保險賠償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
(2)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利益為限。
(3)保險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二、近因原則
1、單一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如該原因屬保險事故,則保險人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可以拒絕賠償。
2、多種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可區分以下四種情形:
①如果多種原因均為承保危險,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多種原因均非承保危險,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②多種原因連續發生,如果其中持續起決定作用或處於支配地位的原因屬承保危險,則保險人負賠償責任,否則保險人不陪。
③多種原因間斷發生,即前因與後因並不連續,後因與前因不相關聯,後因不是前因的必然、直接結果,而是新的相對獨立的原因。
④多種原因同時發生或相對獨立,無法確認近因,對此,如果可以依其原因對損失加以劃分,則保險人對承保危險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失無法劃分,多數學者認為保險人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❸ 車輛保險理賠依據
需要的理賠依據:1 你出事的時候向保險公司保案了嗎?報了的話來出現場的查勘人員會給你一份(索賠申請書)和(索賠須知)。沒有的話也不要緊,可以後期補。
2 你的車在交警隊的時候保險公司來人照相了嗎?來了的話會告知你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及聯系修理廠進行定損,並出具(定損項目單)。看這樣子你的車在修理過程中你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前來定損。那估計保險公司就只能憑據先前的照片能夠反映出的損失給你的車輛定損。而照片反映不出的部分,保險公司多半不會認定。
3 你的車被扣留至交警隊?那是不是發生了人傷事故?發生了人傷事故的話得等人員傷亡痊癒才能在保險公司結案。
A 無人傷且單車事故的你要帶的東西有:(事故認定書、本車的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修理廠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維修發票)
B 有人傷且單車事故的:(傷亡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的傷亡人員住院病例復印件、事故認定書、修理廠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維修發票)
C 無人傷且兩車以上事故的: (事故認定書、三者車和自己車的定損單、保險卡、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三者車及本車的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三者車的交強險保單復印件或標志照片、車輛維修發票)
D 有人傷且兩車以上事故的: 上面括弧里的東西全部帶上OK!
最後,友情提示,如果你不是被保險人本人的話,最好要上被保險人的銀行卡賬號,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為了遏制騙保行為,已經不進行委託了。都是將索賠金額直接轉入被保險人的賬戶下!
】
對方不去處理,交警會通知他的。這個是交警操心的問題。另外你這事故有人傷嗎?有人傷的話建議你別SB認全責哈,要不認定一下來,麻煩死你!
❹ 保險理賠的依據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簽署的條件
❺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依據是什麼
生車禍後保險公司賠償哪些費用,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保險公司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准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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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費用,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計程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2.營養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可以適當賠償點營養費用。
3.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稅單(如果退休了,沒誤工費用)。
4.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方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來的。
5.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放的證明。
6.醫葯費用:醫院的發票扣除不屬於醫保范圍及不合理的用葯,(進口葯費基本都被剔除)。
7.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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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什麼是保險理賠簡述保險理賠的程序
一、什麼是保險理賠調查
保險理賠調查是指案件處理人員結合保險條款及事故發生經過,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為進一步理清事實、確定保險責任,而進行的調查走訪、搜集證據資料等理賠工作。廣義的理賠調查也包括醫療跟蹤。
案件處理人員對於需要進行保險理賠調查的案件,應根據案情經過,在明確調查對象、調查重點及調查方式後,提交開展調查工作。
保險理賠調查分為及時報案調查和非及時報案調查:
(一)及時報案調查的案件是指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案的案件或被保險人尚在住院治療中的案件。此類案件要求案件處理人員及時介入,大量收集第一手理賠資料,並結合案件情況,不斷調整調查計劃,跟進案件進程,以幫助作出准確理賠決定。
(二)非及時報案調查的案件一般指事故現場已經清理,被保險人相關治療、善後工作已經結束,但案件處理人員在理賠過程中發現可疑疑點提請調查的案件。此類案件的調查,一般為針對性的調查,主要在於核實相關資料證明是否符合事實經過。
二、怎樣進行保險理賠調查
進行保險理賠調查一般來說要符合下列原則:成本效益原則、重點調查原則以及統籌規劃原則。
(一)成本效益原則
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是追求利益的金融企業,特別是近兩年,保險公司在上市和盈利的壓力下,更注重成本的控制,理賠調查也不例外,也要注意投入與產出的關系,除考慮調查成本與賠付的金額的關系外,還要制定調查最佳路線和計劃。
(二)重點調查原則
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採用的重點調查標准為:
1、需要現場調查的;
2、在同一保險事故死傷三人以上的或者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的;
3、預計身故給付5萬元、殘疾給付3萬元、醫療費用型給付1萬元、醫療津貼型給付超過常規住院時間的;
4、合同成立2年內死亡,且給付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
5、難以用客觀指標、儀器確定殘疾的;
6、重大理賠案件給付後需跟蹤調查的;
7、存在惡意投保、保險欺詐、保險犯罪或其他責任免除可能的;
8、上級理賠人員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的。
(三)統籌規劃原則
在理賠調查實務操作中,一次性調查成功的不是很多,許多案件調查中原先制訂的調查計劃可能存在漏洞,這時就需要分析,對調查計劃做及時調整。
如許多重大疾病死亡案件,可能提供的信息是錯誤的,不完善的,原先檢查和治療的醫院是異地或其他姓名,這就需要理賠調查人員在理賠調查過程中有新發現,隨案情發生變化及時調整計劃,還要確認有無忽略的線索。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是保險理賠調查」、「怎樣進行保險理賠調查」相關問題的解答。隨著近年來我國保險欺詐案件的日益增長,對一些保險事故進行理賠調查顯得非常必要。但現實生活中,不少保險人在理賠調查這方面缺乏經驗和專業的法律知識,從而使保險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因而,如果您遇到了保險理賠調查的事宜,不妨委託專業的保險理賠律師進行,讓他們幫您處理調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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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險理賠的依據有哪些,保險糾紛怎麼處理
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其依據是保險合同及保險相關法律、同業規定和國際慣例 , 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釋均不能作為理賠的依據。
保險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和解。在爭議發生後,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地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向保監會當地辦公室投訴。如果保險代理人及保險人在展業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或違紀行為,可以向當地的保監辦投訴,通過行政途徑解決。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書面協議,願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
4、訴訟。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於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