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彭先生因糖尿病5年來反復住院。每次出院到公司辦理賠都還很順利。到第六年卻接到保險公司一紙拒保書,因為其身體狀況公司決定從第六年開始不再受理其投保醫療險的要求,彭先生非常的不理解了。因為保險公司會根據客戶的身體狀況象我們公司就是5年一次檢視,如果在正常范圍內就保證續保;如果客戶身體惡化要麼就會增加保費,如遇到客戶身體非常糟糕就會拒保。當然這樣的情況並不多見,一旦客戶遇到了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最後的結果肯定是覺得保險是騙人的了。案例五、黃姐去年買了醫療保險,當時在身體告知這塊說以前沒有生過病,保單順利成保。今年因子宮肌瘤住院後我去跟公司申請理賠的時候,公司一紙批文,說這個客戶是帶病投保的,公司拒絕賠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是根據投保方的自述來決定是否可以承保,所以投保方的誠信和道德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保險合同與一般合同而言,更需要講誠信和道德。那麼在這樣的條件下,保險公司的最大誠信原則也就應運而生。所以,我們在投保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如實告知。大家現在可能已經看出點門道了,我們在辦理保險時,是要和保險公司以簽訂合同的形式來達成雙方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當發生理賠的時候是按當初簽訂的合同條款辦事的。說實話,那些保險條款確實比較晦澀難懂,而且理賠涉及保險、醫學等許多專業知識,業務員可能自己也沒弄明白或者有的業務員素質不高為了簽單故意誤導客戶,一旦發生理賠的時候客戶一看怎麼跟自己當初買保險的時候了解的不一樣就會有理賠難的問題浮現。重點出問題的就在醫療險這一塊。因為凡是醫療險都是補償性原則,而不是讓被保險人通過保險來獲得額外的收益。客戶都要自己掏點腰包地,區別是沒買保險呢就自己全掏,買了呢就只掏一部分而已。還有就是在報銷范圍的界定上,有的界定是客戶覺得不能接受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大多數老百姓對醫療保險的理賠界定不清楚造成的。大家不防想一想,國家的醫療保險也是有很多不能報銷的,道理相同。我的一些對醫保有了解的客戶在接受商業醫療報銷的時候很容易就是這個道理。綜上所述,我認為買保險選擇一個好的業務員非常重要。一個負責的業務員會如實告知你保險是什麼,它的優缺點在哪裡,根據你的家庭財產狀況和需求你該如何買保險才合適?因為客戶一般來說是不了解保險是怎麼回事的,所以業務員誠信告知就尤為重要。我認為保險是一個充滿愛心和責任心的職業,用我的專業、責任、愛心,陪你看盡人生路。點滴感想,但願有買保險的讀一讀,能對你們有些許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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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險理賠到底難不難
一般符合理賠要求,並且材料齊全,一般保險理賠不是很難。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保險法》第 22 、 23
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理賠程序:
1、立案查勘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
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3. 為什麼保險理賠這么難
保險公司首先要根據保險合同規定的理賠范圍、相關證明材料、單據等來進行核賠,如果出現疑問可能還需要進行調查,整個過程非常復雜,時間也相對會很久。無形中增加了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和風險。因此選擇包含有第三方服務的保險品種,將會大大簡化理賠的程序,減少理賠的時間,降低風險。
在第三方理賠服務中,第三方公司會幫助你收集所需的證明材料、醫療單據等,全權代理理賠,將被保險人從復雜的理賠程序中解放出來。服務更高效快捷。
國內目前服務比較全面的第三方服務商遠盟,是中國大陸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能夠提供從院前急救到院中急診和院內住院治療的無縫隙緊急醫療救援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除了提供普通的理賠服務外,還能提供緊急醫療救援服務,院前及急門診、住院的擔保墊付、以及後續保險理賠一系列健康保險解決方案,也是遠盟的一大服務特色。目前國內很多大的保險公司的健康險產品中包含都有遠盟的服務。
4. 怎樣解決保險理賠難問題
隨著保險監管力度的加強,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秩序逐漸規范,但「理賠難」問題依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聲譽,降低了人們購買保險產品的積極性。因此,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將是關繫到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的關鍵。根據被調查人員的建議及筆者的思考,提出以下幾點對策: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制度建設 1.完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從承保到理賠的全過程,都將影響理賠服務質量,因此,要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從承保過程看,重點解決銷售誤導、核保不嚴等問題,提高承保業務質量,降低理賠糾紛隱患;從理賠服務看,加強對結案率、結案周期和未決案件等的考核,將其與績效考核相聯系,並將客戶的理賠服務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同時,分析出現理賠糾紛的原因,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明確界定保險條款內容。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內容的模糊性是造成理賠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險公司應收集整理那些容易引起理賠糾紛的條款,將其進行明確界定,以減少可能出現的糾紛。 3.加大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對保險公司違規的處罰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以打消或限制保險公司從合同條款制定、產品營銷到後期理賠等環節迴避履行賠付責任的動機和行為。 加強保險業信息披露制度建設 1.提高保險公司經營信息透明度。目前,盡管法律法規對保險公司有詳盡的信息披露要求,但對缺乏專業知識的投保人而言,其運行效果較為有限。提高保險公司經營信息透明度可行的做法,是及時公布對各公司的處罰情況等信息,以幫助投保人作出直接有效的投保判斷,從而有效起到公眾約束的作用。 2.推動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發展。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提供的信息,可為消費者比較各保險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提供便利,從而減少由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理賠糾紛。此外,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還對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形成約束,是一種政府強制監管之外的補充監督機制。 3.加強輿論導向建設。客觀公正的輿論導向,一方面,可對保險業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也為消費者了解保險業提供便捷的渠道。因此,針對媒體更關注「理賠難」和公眾保險知識素養不高的現實,可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以促使媒體以客觀、公正和積極的態度,關注保險業發展及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建立統一的理賠流程標准 針對不同險種,調查各家保險公司從報案、查勘、定損、單證收集到賠付結案的整個流程,制定統一的理賠標准,要求各保險公司統一執行。對理賠過程中的每一具體程序,統計分析其具體的操作時間,從而制定統一的賠付時間限制,對達不到這一條件的公司給予處罰並及時向公眾公布。 建立跨行業跨部門合作機制 1.加強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聯系,打擊保險欺詐等違法行為。由於針對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的信息不對稱,騙保、騙賠等保險欺詐行為時有發生。一方面,保險欺詐給保險公司帶來了高額賠付;另一方面,一些不成功的保險欺詐行為在客觀上還助長了「理賠難」言論的泛濫。因此,應加強與執法和司法部門的合作,嚴厲打擊保險欺詐行為。 2.加強與醫療、交警等機構或部門的合作,減少理賠取證難度。單一保險公司很難建立與這些部門的有效合作機制,因此,建議通過政府各部門之間聯合發文的方式,為保險理賠建立暢通的取證渠道,以降低取證時間和成本,有效提高理賠效率。
5. 保險理賠難是怎麼回事
其實沒有什麼理賠難的,我給客戶包過兩三個理賠,每個都很容易就理賠了。其實這個就是一些人以訛傳訛,其實只要資料齊全都很容易理賠成功的。這個畢竟涉及到個人的錢,所以保險公司都會要求出具完整的材料或證明等等。如果不全保險公司就會要求重新收集齊全以後再辦理理賠。很多人就會覺得我當初買的時候只要交錢就行,理賠的時候就要這要那的,覺得理賠難。而且保險的理賠第一個要注意的是第一時間報案,這個是很重要的,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規定7天或10天內給保險公司報案(具體要看保險公司,我記得有一個公司只有5天),這個時間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