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孝心女為媽媽買保險,6年交了7萬多,為何母親患癌保險卻拒賠
俗話說得好「盡孝要趁早」,父母年紀大了,所面臨的疾病和意外風險也會隨之增大,於是很多子女會在父母年老之前,為他們買一些保險,用來補充風險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不過買了保險被拒賠,這也是我們目前最擔心的一個問題。
保險究竟是什麼原因不賠?是他們存在欺騙,還是我們認知度不夠?
那接下來我就以「孝心女為媽媽買保險,6年交了7萬多,母親患癌後保險卻不賠」說起,看看保險公司到底是以什麼理由拒賠。同時,我會在文末將一些常見的保險拒賠的原因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01
真實案例
2019年2月,32歲的林女士在某家保險公司給母親買了一份重疾加醫療的組合型保險,一年保費12538元,重疾保額20萬,觀察期3個月。結果就在2019年7月份,母親王女士在醫院查出了甲狀腺惡性腫瘤,隨即在醫院做手術。事後林女士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卻被保險公司給當面拒絕了。
(2)有重疾病史但沒有如實告知
重疾險屬於健康險,在投保之前都需要如實健康告知,保險公司設定這個規則,也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騙保一類的事故發生。沒有如實告知,就算順利投保,保險公司也不賠。
舉個簡單的例子,像患有慢性腎病,或者有過腎病住院史的人,他們都屬於保險公司指定的高風險人群,如果他們沒有如實告知,就意味著他們屬於「故意帶病投保」,一旦被查出,100%會被拒賠!
B. 在婚姻存續期間,媽媽給自己買的保險,受益人是閨女,離婚後這筆錢會不會被當做
這個描述可以這樣理解么:夫妻婚姻期間,妻子購買保險,受益人是女兒。假定夫妻離婚,保險如何處理?首先排除身故因素,因為說的是離婚,所以不存在身故受益金分配的問題。也沒有提到理賠,生存受益金也不存在。那剩下的就是保單作為財產分割的情況。因為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又是婚姻存續期間購買,不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離婚時可以協商贈予一方,也可以主張要求分割(就是把保單退保,現金價值平分,這種方式損失很大,屬於我不好過也不讓你好過的極端方式),還可以妻子補償丈夫現價或者其他財產不退保來保證合同繼續有效。至於說保單是個人不可分割的神聖財產的那類話,那是有前提的,不是無條件無限制的成立。
C. 為母親買份商業保險~急~
我先要知道你的一些基本情況:
你母親有自己的社保嗎?你們家庭單位的年收入大概在多少,從你母親的年齡來看,你大概也工作不多久吧。
如果你母親有自己的養老金(社保)那麼你可以暫且不考慮養老保險方面的。而是隨著年齡增長,體質下來後,容易生病,建議你給你母親購買消費型的純保障產品。這類產品費率低,保障高,性價比高。為父母買這類產品主要是防止萬一發生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因素導致的住院等,這方面開銷,可以轉嫁風險給保險公司。
而你作為剛入社會的新人,肩負家庭責任,和父母養育的報效責任,你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要支柱。所以你的保障需求是更加急迫的,同時,年輕人的消費意識比較強,要及早培養理財的觀念。我們說理財由:保障,儲蓄,投資三部分組成。合理配置你的財務資源。及早理財,不僅可以規避人生風險,也能早為幾年後的婚姻,育子,養老奠定基礎。其實保險公司的產品已經很豐富了。我是太平洋安泰(PING)的國家理財規劃師,可以根據你和你家庭的基本情況,以及你的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力,來幫你打造一套屬於你自己理財計劃。
話說回來,你想為你母親買保險,我想多數就是為了解決年齡大了以後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吧。那我先簡單介紹下我所在的公司,太平洋安泰保險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太平洋和ING(荷蘭國際集團,世界上經營健康醫療險最大的保險公司)合資的。產品特點:可以對社保報銷范圍外的進口葯,特效葯,進口器材,進行報銷。重大疾病方面,確診即賠(有些保險公司條款要求要確診後存活幾天,或者是必須經過制定的醫療方案等限制條款),關於醫療險方面我公司是限額不限次數的(有的保險公司產品,你買了1萬的醫療,發生一次,報銷了5千,那麼當年裡,你再次發生風險,那麼剩下的額度就是5千;而我公司是不論次數,每次都是以1萬來計算,條款上有明確說明)住院方面也是同醫療險,值得注意的是因同一病例或同一次意外事故導致住院,住院上限180。如果今天手摺了,下個月腳折了,再下次怎麼怎麼的,反正,如果不是同一病例或意外事故,那麼是不限次數的。並且住院補貼,住院醫療險是無免賠日的(有的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客戶因為小病申請住院而使保險公司買單,他們都會設定兩三天的免賠日,而我公司是沒有的,哪怕你晚上23點住院,就當天剩下的一小時,保險公司照樣把當天的住院補貼報銷給你)。有些疾病可能會復發,針對這一情況,我公司的優勢是保證五年續保。(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對於已經理賠了,一般保險公司的做法是以後就不保了,或者是加費,而我公司會給你五年的時間保證續保,因為你需要保障,五年裡正常繳納保費,五年後體檢,如果確定沒問題了,繼續承保,如果有問題那麼可能加費,可能特別約定此項疾病不保,也可能拒保)所以,從健康醫療險角度看,我們公司是最具有優勢的,條款簡潔清晰。
如果你自己要買保險,因為你的需求點多,而且普遍存在,所以為你定製的話就不能單以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優勢上來考慮了。而且,客觀的講,以我以前小時候的經驗:92年買人壽兒童險,說是讀大學的時候一年一千,但是我04年讀大學了,寢室費就要1500了。說明傳統壽險雖然可以短期內以低保費支出獲得高額保障,但是它抵禦不了通貨膨脹,關於這一點,分紅險也好也是沒有什麼很大優勢的。如果你買保險,就不能為買保險而買,而是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
希望我們有機會能面談溝通,我科研羅列出一些數據給你看。
[email protected] 陸先生.
D. 女兒給父親買相互寶賠償金下來了,女兒有支配權嗎
女兒出錢給父親買的,相互寶賠償金下來的話,嗯女兒她應該是沒有權利來支配的,因為雖然是女兒出的錢,但是是以父親的名義來買的,所以說這個只有父親才有權支配。
E. 70多歲的母親為50歲女兒買了一份保險,保險受益的法定順序是什麼,包括雙方意外身故,疾病等問題
被保險人死亡,確定了受益人的,保險金歸受益人;沒有列明受益人的,保險金按遺產繼承。
配偶,父母,子女為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
F. 女兒買的保險受益人能轉移到媽媽名下嗎還是受益人必須是購買人
女兒購買的保險受益人可以轉移到媽媽名下。其實大家大家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必須幾個概念,那就是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保險人就是提供這項保險產品的主體,投保人就是購買這個產品客戶,被保險人就是產品保險指向的對象,受益人就是保險是想發出之後保險公司賠付的對象。區分清楚了這幾個概念之後,我們對於一份保險的主要軀干就了解的差不多了。
購買保險本來就是自己風險防控意識的一種體現,有的時候我們為了規避風險,或者讓風險來臨的時候自己的損失盡量減到最低,就為自己購買某一項保險。但是很多人貪圖保險的利益或者因為購買了保險而降低對風險的防範意識,這時就會產生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問題。很多時候這都是一項經濟問題,但是具體發生的時候就會變成一項社會問題。
G. 女兒給媽買的保險媽媽死了兒子不給身份證戶口本女兒是不是就得不到保險錢
女兒給媽媽買了保險,
媽媽死了,兒子不給身份證戶口本,
那女兒肯定領不了保險,
最好就說服自己的兄弟姐妹們,
把這保險領回來。
H. 母親給女兒買了保險母親去世這個保險還要交嗎
覺得保險好了就可以繼續交,申請個投保人變更就可以,變更成女兒就行。
申請投保人變更的所需資料建議咨詢保險公司客服人員。
I. 女兒給媽買的保險媽媽死了兒子不給媽媽的身份證戶口本女兒是不是得不到保險公
不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只要帶著保單然後去居委會會開一個死亡證明就可以了。去保險公司,他就會給你弄了。
J. 兒子拿著媽媽得保險賠償款買房女兒可以起訴嗎
兒子拿著媽媽的保險賠償款買房,女兒當然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