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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承保與理賠的關系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08-22 16:19:44

保險與保賠區別

保賠保險協會(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又稱保賠協會(P & I),它是由船東們自願成立的一種互相保險的組織,其會員各自交納保險費,共同分擔各個會員所應承擔的船東責任的損失賠償額。所以,保賠協會的會員,既是投保人,又是承保人。保賠協會與一般保險人的區別主要是:
①一般保險人基本上只承保船殼、機器和船上屬具,而保賠協會則承保一般保險人所不承保的,有關船舶的風險,主要是船東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②一般保險人是專營保險業的經濟實體,它以營利為目,向社會上的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並收取保險費。而保賠協會則是船東之間相互保險的互助性組織。作為會員的船東之間通過保賠協會,相互投保,又相互提供保險保障,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可接受協會以外的船舶投保。
③一般保險人出於營利目的,向被保險人提供有償性的保險保障,按照承保標的的保險價值和承保的保險金額承擔有限賠償責任。它與被保
險人之間是一種保險商品交換關系。而保賠協會則是處理船東賠償責任的專業機構,除了為保證賠償力和維持必要開支向會員收取保險費外,不追求經營利潤,卻向會員提供無限的賠償責任 ( 油污責任例外 ) ,所以,它與會員船東的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種無償的保障關系。

Ⅱ 保險防災與展業,承保,理賠有何關系

風險管理與保險有著密切的關系,兩者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人類處置風險的強有力手段。
(一)風險是保險和風險管理的共同對象
風險的存在是保險得以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原因與條件,並成為保險經營的對象。但是,保險不是唯一的處置風險的辦法,更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保險。從這一點上看,風險管理所管理的風險要比保險的范圍廣泛得多,其處理風險得手段也比較保險多。保險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財務手段,它著眼於可保風險事故發生前的防預、發生中的控制和發生後的補償等綜合治理。盡管在處置風險手段上存在這些區別,但它們所管理的共同對象都是風險。
(二)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基礎,風險管理又是保險經濟效益的源泉
1.風險管理源於保險。從風險管理的歷史上看,最早形成系統理論並在實踐中廣泛應用的風險管理手段就是保險。在風險管理理論形成以前的相當長的時間里,人們主要通過保險的方法來管理企業和個人的風險。從20世紀30年代初期風險管理在美國興起,到20世紀80年代形成全球范圍內的國際性風險管理運動,保險一直是風險管理的主要工具,並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地位。
2.保險位風險管理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科學資料。由於保險起步早,業務范圍廣泛,經過長期的經營活動,積累了豐富的識別風險、預測與估價風險和防災防損的經驗和技術資料。掌握了許多風險發生的規律,制定了大量的預防和控制風險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所有這些都為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3.風向管理是保險經濟效益的源泉。保險公司是專門經營風險的企業,同樣需要進行風險管理一個卓越的保險公司並不是通過提高保險費率、惜賠等方法來增加利潤的。它是通過承保大量的同質風險,通過自身防災防損等管理活動,力求降低賠付率,從而獲得預期的利潤的。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擁有並運用風險管理技術為被保險人提供高水平的風險管理服務,是除展業、理賠、資金運用等環節之外最為重要的一環。
(三)保險業是風險管理的一支主力軍
保險業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除了不斷探索風險的內在規律,積極組織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之外,保險業還造成了一大批熟悉各類風險發生變化特點的風險管理技術隊伍。他們為了提高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在直接保險業務之外,還從事有效的防災防損工作,使大量的社會財富免遭損失。保險公司還通過自身的經營活動和多種形式的宣傳,培養國民的風險意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水平。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職能,更多的是通過承保其他風險管理手段所無法處置的巨大風險,來為社會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所以,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支主力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核保理賠工作對於保險公司經營的關系

在保險經營中,保險核保的主要目標是辨別投保標的的危險程度。
保險核保是指保險公司在對投保標的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實的基礎上,對可保風險進行評判與分類,進而決定是否承保、以什麼樣的條件承保的過程。
核保的主要目標在於辨別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並據此對保險標的進行分類,按不同標准進行承保、制定費率,從而保證承保業務的質量。
核保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繫到保險合同能否順利履行,關繫到保險公司的承保盈虧和財務穩定。
因此,嚴格規范的核保工作是衡量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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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關系和區別 再保險與重復保險的區別

保險索賠是指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去提出索賠申請,保險理賠,由保險公司進行理算和賠付,它是一個相對大的概念,整個保險案件從提出索賠到最後的賠付都是理賠程序。
再保險是保險公司對承保的風險再次到再保險公司進行投保,重復保險是投保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到幾個保險公司進行投保。

Ⅳ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關系和區別再保險與重復保險的區別

1.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但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可能超過保險價值。正因如此,重復保險容易引發道德風險,法律對重復保險的要求和規定也比較嚴格。根據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2.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簡稱「共保」,是指投保人和兩個以上的保險人之間,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風險共同締結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在保險損失發生時,各保險人按各自承保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攤損失。共同保險是對可保風險的橫向轉移,但仍是第一次轉移,這是它與再保險的主要區別。
重復保險與共同保險都存在多個保險人,但共同保險只簽訂一份保險合同,保險金額不高於保險價值,而重復保險則簽訂數份保險合同,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
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有重大的區別,一是共同保險是投保人的風險一次性轉移,而重復保險則是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轉移。二是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緊密。因為,在共同保險中,盡管保險人為數人,但它們和投保人之間只存在一個保險合同。而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基本上沒有,因為,在重復保險中,各保險人和投保人存在數個保險合同,但數個保險合同彼此沒有任何聯系。三是共同保險中,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超過保險標的可保價值。重復保險則相反,保險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標的可保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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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請問汽車保險方面的問題, 承保理賠查詢, 的承保理賠是什麼意思,。

承保理賠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1、就意外險和壽險而言,一般公司是劃賬後第二天開始承保,也就是對意外風險引起的損失進行報銷補償;
2、住院險、大病險、住院補貼等險種需要經過公司規定的觀察期才能承保,也就是說在觀察期內發生風險是不能理賠的,過了猶豫期才賠;
總之來說承保理賠是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對發生的風險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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