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已經發現有良性腫瘤,是重大疾病的一種,馬上去買保險,保險公司是否會賠償呢
不可以。這屬於帶病投保。保險公司據保。一但保險公司發現。不但不賠償。同時還沒收保費
⑵ 甲狀腺保險怎麼賠付
商業重大疾病和防癌保險估計是拒保的,高血壓都拒保,具體親自給保險公司打客服咨詢
而且就算你買了按照保險合同免責條款和賠付條件也不是你得病就肯定賠付,而且一般投保前得的疾病或因此引起的其他疾病也拒賠
你可以買社保中醫保,這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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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甲狀腺瘤良性的,是不是重大疾病我買了防癌險能賠付嗎
良性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重大疾病,但我們公司有賠付過甲狀腺瘤,按重大疾病賠付的。你自己買了防癌險,要了解自己的險種有沒有包括這個甲狀腺瘤,有包括就可以賠付。
⑷ 甲狀腺癌保險是否理賠
甲狀腺癌保險是否理賠
《新定義》規定:甲狀腺癌還保,只是按輕重程度,作為輕症或重疾來賠。
2021年2月1日實施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 (2020 年修訂版)》。新規將甲狀腺癌分級賠付,將原屬於惡性腫瘤的TNM分期為Ⅰ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劃歸為輕症,即賠付上限為保額的30%。甲狀腺癌,不一定屬於重大疾病。而在2007版的舊規范中,甲狀腺癌屬於惡性腫瘤的一種,只要確診了,就按照重疾險保額賠付。
那麼我們來整理下新規主要的幾點變動:
1.新增了病種數量:原25種重疾擴展為【28種重疾+3種輕症】,新增3種重疾是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新增3種輕症輕度惡性腫瘤、 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2.引入了輕度疾病定義:像癌症、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可分為重疾和輕疾
3.部分重疾優化了定義:比如前6種重疾的定義均發生了變化
4.對4種疾病定義進行了優化
新定義中,根據最新醫學進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范圍,完善優化了嚴重慢性腎臟病等疾病定義。
重大器官移植術:增加了小腸移植(前瞻性優化)
冠狀動脈搭橋術:開胸→切開心包(更符合醫學實務,相當於將高發輕症【微創冠狀動脈搭橋術】列入理賠范圍)
心臟瓣膜手術:開胸→切開心包(更符合醫學實務)
主動脈手術:理賠范圍擴大(更符合醫學實務)
總而言之,新重疾新規甲狀腺的理賠門檻提高了。畢竟,保險不是福利,如果被保險人罹患的是輕度甲狀腺癌,還按照舊版的「花費3萬、但獲賠50萬」,這樣,對於其他投保人是不公平的,因為大家的保費中都包含了所要平攤的風險成本。
⑸ 如果在已發現良性腫瘤後去買保險,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不會,原因如下:
1、帶病投保,保險公司是不會接受的,如果隱瞞病情,保險公司知道後也是拒賠的;
2、良性腫瘤不是重大疾病(政府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僅僅只有腦內良性腫瘤才算)
3、如果是買社保,包括職工社保、新農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過了180天觀察期,是可以按規定報銷的。
⑹ 04人壽保險康寧終身得了良性甲狀腺能報銷嗎
不能,康寧終身屬於終身壽險的一種,也就是身故理賠,另外就是合同約定的重疾可理賠。良性甲狀腺連保險行業輕症(特定輕度重疾)都沒有達到。
如果有其他的醫療險的話可以根據條款報銷。
⑺ 2001年有甲狀腺良性瘤,2017年查出惡性腫瘤。保險是17年上的。是否應該給足理賠
請說明1.投保的險種及投保人;2.投保單是如何填寫的?3.惡性腫瘤是否是甲狀腺惡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