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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生育保險電話多少

發布時間:2021-08-20 19:37:43

⑴ 生育保險查詢電話多少

你可以打開支付寶,注冊你的社保信息。然後就可以查詢你生育保險的信息。

⑵ 查詢個人生育保險的電話

個人生育保險有如下幾種查詢方式,消費者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查詢個人賬戶生育保險繳費明細。生育保險只有單位才可以繳納的,個人的名義是不可以繳納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溫州生育保險怎麼報銷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需要的材料有:結婚證、准生證、身份證、出生證明、醫療費明細、病歷、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去報銷公司當月的稅單、勞動合同。還要准備復印件一份。
產後三個月內去社保局領取《溫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單》。
不過還是建議您撥打社保中心電話12333咨詢一下,他們會告知您最詳細的、最准確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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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溫州生育保險怎麼報銷

按照《溫州市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在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已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連續繳費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

(二)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三)職工申請支付生育保險待遇時,其生育保險關系處於存續狀態。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機關事業單位新考錄或者調入的編制內職工,在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已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並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三)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規定,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時,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育、終止妊娠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4個月(含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三)妊娠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貼:

(一)生育時遇難產實施剖宮產、採用產鉗助產、胎頭吸引術、臀位牽引術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國家調整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計發天數隨之調整。

(4)溫州生育保險電話多少擴展閱讀: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應當在產後或者術後1年內向所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保險待遇。申請待遇時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證和結婚證;

(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出院記錄或者醫療證明書;

(四)醫療費用收據等有關材料。

職工未就業配偶申請生育醫療費補貼時,需提供戶籍所在地主管部門出具的配偶未就業證明(失業證)或者在家務農證明、配偶本人未就業承諾書。受委託代為申領的被委託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溫州市人民政府-溫州市生育保險辦法

⑸ 溫州生育保險

第十條 生育保險基金用於下列支出:

(一)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即產假期間工資);

(二)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

(四)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

(二)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女職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產假及生育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引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按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享受產假及生育津貼的女職工,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產假及生育津貼:

(一)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二)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三)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第十三條 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30×產假天數。

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生育保險繳費不足12個月的,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實際繳費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

第十四條 產假天數,自生產、流產、引產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與產假期間職工本人工資不能重復享受。

生產、流產、引產的從業婦女已經享受的生育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收入的,不足部分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按照下列標准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

(一)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醫療費補貼為200元;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引產(含死胎、畸形)的,醫療費補貼為1500元;

(四)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醫療費補貼為1800元;

(五)難產的,醫療費補貼為2500元(其中剖宮產的,醫療費補貼為4000元)。

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醫療服務范圍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等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實際醫療費用超過所發補貼的,用人單位可予以酌情補助,但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服務費和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十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因計劃生育施行國家、省規定的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醫療費用,按照下列標准享受計劃生育手術費補貼:

(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補貼為50元;

(二)皮下埋植術,補貼為120元;

(三)絕育手術,補貼為300元;

(四)復通手術,補貼為2000元。

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治療費用,按照《關於解決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問題的通知》(浙勞社險〔2000〕108號)執行。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仍由原渠道解決。

第十八條 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未滿6個月分娩、流產、引產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其生育醫療費補貼和計劃生育手術費補貼不能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列支;生育津貼可以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列支,但應當扣除未繳滿6個月部分。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

(一)女職工已參加養老保險的,生育津貼=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30×(產假天數-未繳足的天數);

(二)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生育津貼=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未繳足的天數)。

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已滿6個月,因故中斷生育保險關系不滿2個月繼續參加生育保險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因故中斷生育保險關系2個月以上的,須繼續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後,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生育保險待遇,隨經濟發展和生育醫療水平的變化作相應調整。具體的調整辦法,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方案,經勞動保障、財政和衛生行政部門研究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應當在產後或者術後3個月內向指定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和結婚證;

(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五)醫療費用收據等有關材料。

受委託代為申領的被委託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享受待遇,並予以一次性計發;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截留、減發和挪用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和計劃生育手術費補貼。

第二十三條 職工在生育期間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戶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

審計、監察部門依法對生育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和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或者職工以非法手段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追回騙取的生育保險待遇;情節嚴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用人單位或者個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對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記錄和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記錄的;

(二)擅自增收或者減免用人單位應繳生育保險費的;

(三)無故延期撥付或者擅自增發、減發、停發生育保險金的;

(四)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生育保險基金流失的;

(五)截留、侵佔、挪用、貪污生育保險基金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參加生育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其職工發生的生育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支付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和計劃生育手術費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各縣(市)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3日溫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溫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溫政發〔2002〕21號)同時廢止。

還是給你個網站,你自己看: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135860

⑹ 溫州社保局電話是多少

溫州社保局工傷生育科電話:88861167 地址:溫州市黎明西路29弄5號。

⑺ 有誰知道溫州樂清生育保險科的電話是多少

樂清生育保險申領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待遇申請人已參加生育保險,並於生育、流產及計劃生育手術前六個月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需要的申 報 材 料: 1.《樂清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2.病歷原件及復印件、醫療費用收據;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生殖健康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5.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單位證明原件; 7.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8.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樂成鎮樂怡路110號 工傷生育保險科 電話:62584591 一般10個工作日能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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