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交通事故現場需要報警,讓交警給予出示責任認定書,然後在報保險,保險那邊對方不簽字也沒有關系的,你拿著責任認定書給保險公司就可以正常理賠了。如果保險公司還是不給予理賠,直接打電話給保監會進行投訴。
㈡ 交通事故理賠對方不簽字保險公司不賠怎麼辦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保險賠付對方不簽字,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保險賠付對方不簽字可以找交警處理,每個交警季度都有結案率,交警作為審判單位有權利催促雙方辦結所有手續。也可以委託律師給肇事方發律師函,這樣能給到對方壓力,收到律師函就說明事態嚴重。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准。
(2)保險理賠家屬不簽字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索賠流程:
1、
事故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2、
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後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交警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3、
首先,根據責任承擔情況與對方按照以下情形協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養人,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親屬辦理後事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應的財產損失等。
若受害人受傷的,治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傷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養人,是否需要輔助器材,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輔助器材費、住宿費、相應的財產損失等。
4、協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訴。
案件的處理涉及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政策,其中關鍵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和理由。
只有這樣才能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計算索賠的具體項目金額,從而最大化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論是法律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交通事故專業律師都有著一般人無法比擬的優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㈢ 父親去世保險理賠12萬繼承人有一方不簽字怎麼辦
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保險合同受益人一欄寫的是法定吧。這種情況比較復雜,正常來說理賠金應該有,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領取的,算是遺產了。如果繼承人一方對其繼承部分有疑問,不簽字的話,你可以先自己協調,如果協調未果只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沒有其他辦法。
㈣ 保險理賠傷者不配合簽字,訛人
保險理賠
傷者
不配合
簽字
訛人
,我認為傷者不配合簽字是不對的,因為保險理賠都是有一定的尺度的,不配合簽字,那是無理取鬧,應該讓他開導,他要簽字以理服人
㈤ 保險理賠需要車主簽字嗎,車主不簽字應怎麼辦,拖久了對誰沒好處
發生事故你是全責,但對方不簽字,遇到這樣的,你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有簡易程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才需要雙方簽字,正式程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需要雙方簽字的,交警要求簽字的也是責任認定書送達收到的簽字,也就是說簽字與否都生效的。
拿到認定書就可以找保險公司和對方協商賠償問題,對方還是不配合的,你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提供相關手續配合你找你的保險公司報銷。
涉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將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告知當事人。
境外臨時來華人員發生交通事故並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請求。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檢驗、鑒定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檢驗、鑒定後立即發還;其不同意檢驗、鑒定的,記錄在案,不得強行檢驗、鑒定。需要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進行調查的,可以約談;本人不接受調查的,記錄在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所收集的證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通過外交途徑轉交給其所在機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人員死亡交通事故的,應當將其身份、證件及事故經過、損害後果等基本情況記錄在案,並將有關情況迅速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國務院公安、外交部門。
涉外交通事故的調解,可以採用單方調解方式進行。交通警察可以轉交當事人協議交通事故賠償款項。
㈥ 交通責任認定書,一方不肯簽字,保險賠付怎麼處理
目前這種情況首先一定要堅決拒絕一切費用的墊付,然後和對方協商,原則上沒有因事故受傷的話乘客是不能索賠的,如果對方只是想訛些小錢且額度是可以接受范圍內的話,可以私了解決,然後盡快簽字出具事故認定書進行理賠辦理。如果對方想訛大額度的話,那就一分錢不要賠,將情況反映到處理該案的交警,在規定的取證調查期限結束後交警應該會出具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