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車險的理賠,拿不到理賠金怎麼辦
你持交警事故認定書,4S店維修發票再復印一張,到你方便的地方法院起訴責任方保險公司就可以了,法院會判責任方保險公司直接支付賠款給你的。無需追責任人,追也是很困難的。
② 平安保險理賠拿不到理賠款怎麼辦
向你投保公司所在地的保監會投訴反應情況
③ 我現在沒拿到理賠,保險公司找不到怎麼辦
不可以,因為保險公司的一次理賠,自己的車子和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用是一起理賠的。不能分開,這是一次事故的理賠,不能分成兩次理賠。
一、報案
1、事故發生後,保留事故現場,並立即向車輛的投保公司報案;
2、如第三方損失為道路設施或者第三方損失為車輛,需向交警部門報案;
二、現場處理-
1、保險公司人員到達現場,並出具《查勘報告》
2、交警部門到達現場,並現場出具《事故認定書》
提醒: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向保險公司報案時,保險公司要求向交警報案時,保險公司人員無需到現場處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機動車,則最好要求保險公司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時,直接達成三方(第三者、保險公司、車主)公認的一個核損價格,如果當場不能核定損失,則在進行第三者損失核定的時候或者過程中,要求保險公司給出核損價格
提醒:如果不經過保險公司允許,自行答應第三者有關索賠金額的承諾,這種承諾保險公司是有權推翻重來的,如果重新核定的價格與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則這個差距會由車主自行承擔
2、如果第三者是機動車,則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與車主一同前往車主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當場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現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也就是說第三者將與車主去不同的修理廠進行車輛修理時,則第三者
可能要求車主在事故現場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費用,或稱押金或定金,(因為擔心事後找不到車主或者事後車主不認賬),切記:一、現場掏錢,一定要立收據;二、
支付一半的修理費用比較適當(因為也有可能發生事後第三者不認賬的情況)
提醒1:第三者車輛修理完畢後,車主必須先將修理費交付給第三者或其選擇的修理廠,然後拿到第三者的修理發票及維修明細才能進行保險索賠的,如果事後第三者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時,第三者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是不能賠付的
提醒2:雖然上文提到在現場掏錢時,要第三者立收據,雖說這種收據是不能作為賠償依據的,但是這種收據至少可以避免
第三者事後不認賬的情況。因為第三者修理完畢後,車主須將修理費交付給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選擇的修理廠,如果沒有這個收據,第三者萬一不認賬的情況下,車主
到底應該在第三者車輛修理完畢後,支付多少錢呢?
四、車輛定損修理
1、將受損車輛送抵定損中心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五、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理賠:收集索賠資料交給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六、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之後進行理算,以最後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七、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得出的金額,向車主的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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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買個保險真坑,怎麼都拿不到不賠款,還要證明,那段時間出了個意外出了車禍。都躺在醫院了還要怎麼證明
■車禍賠償,車上人員司機座位險,一般均只有一萬到5萬的保額,好低的。
■而人身意外險:則參照保險合同來。具體保險責任,因沒有看到詳細的保險合同。所以,較難以准確估計。
■如果確認是工傷,則可以得到工傷賠償。
(即可以在以上3處可以得到相關理賠金。)
■原則上上是這樣:人身意外險,不知道有沒有意外醫療,如果有的話,則可以請求此部分的賠償。
■如李小三,男,車禍受傷,傷得很重,合計醫療費用了5萬,車上人員險在A保險公司報銷了一萬元。餘下四萬。
■餘下四萬元,他可以拿到人身意外險的B公司進行理賠,B公司參照合同,賠償意外醫療合計3萬5萬。(因為意外醫療,B公司可能要扣除一些自費葯。)
■意外險:對於傷殘評定標准非常高,一般是評不到的。
■工傷保險: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可以向工傷保險基金進行申請進行工傷鑒定及理賠,可以得到相關工傷傷殘賠償金及相關的生活費用補助。具體以當地工傷保險相關管理規定為准。
■保險公司不賠償人身意外險:你就參照保險合同規定,提供相關理賠資料,如果他不賠償,得給出書面說明,是拒賠,還是不受理。。不然投訴此保險公司。(必須是書面說明,提交理賠資料時,必須叫保險公司簽收並提供簽收回執,證明保險公司有收到理賠資料。)
■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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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為什麼有人買了保險卻得不到理賠
最近很多盆友在小諾做出方案之後,購買之前都有點猶豫不定,一問說是「都說保險理賠很難,要准備各種材料和單據,跑很多地方,還有可能被拒賠,所以有點不敢買啊,害怕最後沒有保障反而變成雞肋」。
這可能是大家在最終購買之前的普遍糾結吧,但是小諾想說「為什麼『理賠難』,可能一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你傻」..
我們來看個案例吧
2010年,張先生在多次接到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電話後,因不好意思拒絕,也覺得保險應該有用,遂購買了一份,但是對於自己買的什麼產品並不是很清晰,只知道每年能領一些錢,還有一些保障。
2013年,張先生因冠心病住進了醫院,需要做心臟支架手術,突然間想起了自己原來購買的保險,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得到的結果卻讓張先生傻了眼,自己當時買的是每年領錢的理財型年金保險,對於疾病是不予理賠的。
這是一個常見的拒賠案例,結果令人扼腕嘆息,出了風險卻得不到賠償。
在這個案例中,保險業務員素質不高,解釋不清楚,對客戶不夠負責,這是主要原因,但是這個案例中真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問題么?
客戶張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買了什麼產品,保險最大的風險,是你買的產品不能匹配你的需求,理財險當然不能賠付重疾啊..
所以你說理賠難,是不是也一部分因為你傻~
當然普通人之所以會對保險有「理賠難」這樣的印象,其實有著方方面面的因素:
信任危機
社會大環境中信任危機長久存在,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普通客戶,都有責任。
保險公司的宣傳中可能存在銷售誤導,很多客戶也存在騙保行為。
再加上媒體報道中常有保險公司拒賠的新聞,而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理賠了的新聞卻比較少,所以造成了這樣的刻板印象。
保險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國內的保險業務員說實話從業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在和客戶溝通時更專注「怎麼賣」這方面,解釋合同的時候,也是更多關注對他們有利的,誇大保單責任、保單收益,不提或少提除外責任等對客戶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信息,客戶真有理賠需求的時候卻發現不能實現,這也是導致大家有「保險都是騙人的」這種印象的原因。
產品條款專業而繁瑣,理解成本高
保險合同條款長,而且很多專業名詞和條款解釋對於普通人來說猶如「天書」,疾病定義、殘疾標准、除外責任、豁免責任…普通客戶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解釋和指導,是很難看明白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小諾的原因啊~
消費者本身的因素
這一方面是因為上面說的產品條款繁瑣而難以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客戶在購買時,對產品的保險責任和保障范圍的了解不充分就投保了。
例如,大部分人買重疾險只關注保障多少種重疾,但沒有仔細研究重疾的定義,以及什麼程度的重疾、什麼樣的手術治療方式才能給予賠償,這很容易導致由於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程度或手術方式而被拒賠。
再如,在投保前填寫健康告知時,忽略了某些病史或者不確定某些病史需不需要提前告知,而導致客觀上沒有做到如實告知,當然不排除部分投保人有逆選擇的情況,但大部分人可能只是無心之失,但最終也會導致拒賠。
那麼,保險理賠的正確姿勢應該是怎樣的呢?
理賠申請
撥打你所投保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
理賠的申請人可以是被保人、監人、受益人以及法定繼承人,報案的時效性要嚴格遵照各種險種的條款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索賠時效,不同險種的索賠時效不同,如,人壽險索賠時效為5年,除人壽以外的人身險索賠時效為2年。
提供單證、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保單資料、客戶身份資料、填寫單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ps:每一個理賠案件,需要的的單證、資料要求不同。
如,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需要: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書;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申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需要: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證明;門診診療收據、處方和病歷;住院費收據、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核保理賠
把相關資料交給保險公司後,就要等待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了。
如果客戶的保險事故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賠付條件,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會將保險金匯至指定的銀行賬戶。
小諾說,不想出現」理賠難「,你需要做到下面這幾點:
1理性分析需求,拒絕單純推銷
買保險前要認真結合自己的個人情況,考慮自己最需要的保障是什麼,再根據這些需求去匹配產品。
並且也可以對自己的保險需求做個優先順序排序哦,隨著個人保費預算的增加,來增加產品配置,最大化保險的杠桿作用。
2認真研讀保險條款,避免因遺漏或者不了解造成的損失
自己花了這么多錢買來的保障,一定要坐下來好好看看合同內容啊親們!
對保險條款(保障責任、除外責任、投保要求等情況)一定要充分解讀,不明白就請教專業人士,一直到自己心中沒有疑問為止。
拿重疾險來說,部分產品的理賠規定需要實施相應手術,比如針對冠狀動脈的手術要求必須是開胸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手術是不予賠付的,也有規定病情到了約定的狀態,還有些必須要到了終末期才能賠付,在購買前一定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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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你買的保險為什麼沒理賠
在保單的保障范圍裡面,保險才會給你理賠。如果不在保障范圍裡面,保險公司自然不會給你理賠。
⑦ 貨物辦理了保險為什麼得不到理賠,被保
你的問題能否描述的清楚一點,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貨物運輸保險,投保的時候資料要按實際真實情況投保,然後要仔細閱讀保險的保險條款是否是自己的貨物所需要的,貨物貨損是在保險范圍之內的話,一般保險公司都不會拒賠的,所以請和保險業務員咨詢好你所投保的保險。
⑧ 買保險得不到理賠 保險怎樣買才能真保險
很多購買過保險的市民都會有這樣一種感覺,看著保險合同中密密麻麻的條款不明就裡,只能聽憑業務員的解釋。而個別業務員為了工作業績,不惜誤導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只是輕描淡寫地一句帶過,甚至讓投保人冒著「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風險買下保險。被保險人一旦出險索賠時,就會遭到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或「免責條換」等理由拒賠。消費者究竟應該怎樣購買保險才會繞過這些或明或暗的「陷阱」呢?
仔細閱讀「免責條款」
案例:市民王先生在購買保險時由於沒有仔細閱讀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保險業務員也沒將其內容詳加解釋,導致日後索賠無門。在與保險公司理論時,保險公司稱,保險條款中已對「免責條款」加以明示,王先生在保險合同上簽字,就表示他已經仔細閱讀過條款全文,責任並不在保險公司。
對策: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查閱保險條款中內容,明確自己所購買的險種保險責任以及除外責任,尤其是,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一般在這些條款中規定了,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內容。只有弄懂了「免責條款」中的內容,才會知道保險公司在哪些情況下不承擔保險責任。
名詞解釋:「免責條款」,是指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又稱責任免除。指保險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
「如實告知」關系日後理賠
案例:市民姜女士在購買醫療保險前,不清楚應當將以往病史告知保險業務員,而保險業務員也沒有仔細向她詢問。結果等到她住院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對策:在購買保險時,投保人如果不如實告知以往病史,不僅得不到保險保障,甚至連保費都有可能拿不回來。而作為保險業務員,應該在客戶購買保險前仔細詢問客戶的病史,並提醒其履行告知義務。但往往因為利益驅動,很多代理人對投保人是否如實相告聽之任之,甚至還進行不當的干擾。消費者此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排除干擾。
名詞解釋:「如實告知」,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如實告知一切有關保險的事項,如保險標的的狀況、保險利益的大小、危險程度以及一切關繫到保險人能否承保以及以何種保險費率投保等情況,不得隱瞞、欺詐保險人。
「投連險」並不保本
案例:2007年6月,在某銀行工作人員反復游說下,市民張女士買了一份與股市緊密掛鉤的「投連險」。當時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她,這個產品的最高收益率能達到30%。然而,受累大盤調整,張女士「投連險」賬戶收益大幅縮水,5萬本金只剩3萬。
對策:近年來,投資型保險產品開始走俏。消費者在購買這類保險產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投保特別提示書,並且還要明白保險的主要功能仍在於保障而不是投資,要理性看待保險與儲蓄的區別。
名詞解釋:「投連險」,是一種融保險與投資功能於一身的新險種。由於投資賬戶不承諾投資回報,保險公司在收取資產管理費後,將所有的投資收益和投資損失由客戶承擔。客戶在獲得高收益的同時也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
當心保險業務員「吃單」
案例:為圖省事,在一家公司上班的馬女士每月都會把保費交給保險業務員,再由業務員轉交給保險公司。豈料一年後,這名業務員突然消失。馬女士到保險公司一打聽才知道,這名業務員拿到客戶的保費後銷聲匿跡。而馬女士交給她的保費也都被「吃單」。
對策:消費者在與保險代理人打交道時,除了要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工作證,還要索取蓋有保險公司印章的正規保費收據。
名詞解釋: 「吃單」,是保險行業內部的一個說法。是指保險業務人員或機構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後,未將保費入到保險公司的賬上,私自截留騙取投保人的保費。
專家支招:三招助消費者安心買保險
第一招 注意了解保險合同中的四個「要件」
了解保險責任 所謂保險責任就是買了保險後,保險公司承諾會為你做些什麼。如身故、全殘給付,就是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不幸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會怎樣賠付;重大疾病給付,就是被保險人首次患約定的哪種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會如何支付理賠金額。
了解責任免除 「免責條款」一般會在保險合同中以列舉方式規定。例如:自殘、犯罪、吸毒等。在投保前,應通讀責任免除條款,了解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了解保費繳納 在保險合同條款中通常會寫明投保人應當以什麼樣的方式繳付保費、繳費的最後時限等。投保人應當牢記這些要點,以便按照約定及時繳費,防止保單中止或者失效。
了解保險金的領取 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後,客戶應如何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並索賠,特別要注意應在多長時間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錯失良機。
第二招 投保後有十天猶豫期
根據保監會的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長期人身保險產品都設有猶豫期,指的是從投保人收到保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10日內的一段時期。在這段時間內,投保人可以仔細考慮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合適。如果所投保的產品與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招 利用回訪可再次了解購買的保險產品
根據有關規定,保險公司應在猶豫期內對投保人進行100%回訪,投保人要利用好回訪的機會,盡量了解自己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以此來消除心中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