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與保賠區別
保賠保險協會(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又稱保賠協會(P & I),它是由船東們自願成立的一種互相保險的組織,其會員各自交納保險費,共同分擔各個會員所應承擔的船東責任的損失賠償額。所以,保賠協會的會員,既是投保人,又是承保人。保賠協會與一般保險人的區別主要是:
①一般保險人基本上只承保船殼、機器和船上屬具,而保賠協會則承保一般保險人所不承保的,有關船舶的風險,主要是船東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②一般保險人是專營保險業的經濟實體,它以營利為目,向社會上的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並收取保險費。而保賠協會則是船東之間相互保險的互助性組織。作為會員的船東之間通過保賠協會,相互投保,又相互提供保險保障,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可接受協會以外的船舶投保。
③一般保險人出於營利目的,向被保險人提供有償性的保險保障,按照承保標的的保險價值和承保的保險金額承擔有限賠償責任。它與被保
險人之間是一種保險商品交換關系。而保賠協會則是處理船東賠償責任的專業機構,除了為保證賠償力和維持必要開支向會員收取保險費外,不追求經營利潤,卻向會員提供無限的賠償責任 ( 油污責任例外 ) ,所以,它與會員船東的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種無償的保障關系。
2. 保險中賠付與給付有什麼區別
賠付: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行為。
給付:
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行為。
意思是一樣的
出險後賠付或給付
還有返還型的就不能叫賠付了
因為沒有出險,所以叫給付
3. 保險金與賠償金的區別
兩者可以兼得:對於人身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法律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中,受害人領取了保險金後,仍有權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賠償,而在財產損失賠償中,受害人只能在扣除已領取的保險金後,就余額部分要求侵害人賠償。我國《保險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該法條的立法本意就是被保險人在因第三者造成損害的賠償利益情況下,可以雙倍獲取保險利益和損害賠償利益,而不是擇一享有。
從理論上來講,人壽保險是依合同約定而取得賠償,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是約定之債;而人身損害賠償是因侵害人的過錯而形成的一種侵權之債,是法定之債,兩者取得賠償是依據不同的法律關系。從生活實踐上來講,人身是無價的,它不同於財產,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4. 保險中賠付與給付有什麼區別
支付賠款:
在保險人理賠過程中,對於一些雖然已經確定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由於與索賠申請人不能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數額的協議,或者保險事故復雜、損失較大等原因,有時會出現保險人對其賠付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難以確定的情況,為了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在遭受了損失或者損害之後能夠及時獲得一定的補償,保險法規定了保險人先預支付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制度,以督促保險人盡快履行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這部分先預給付的賠款就是支付賠款。
具體預支付多少按照規定,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具體來講,符合先予支付保險金的條件是:一、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索賠請求;二、收到索賠申請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已滿六十日;三、保險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具備上述條件的,保險人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這個「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應當是保險人與索賠申請人已經認定的數額,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共識,保險人也可以根據有關證明和資料自行確定一個先予支付的數額,待最後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保險人再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最終確定的數額與已經先予支付數額之間的差額。
給付保險金就很好解釋了,正常情況下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給付的錢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保險理賠和索賠一樣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理賠與保險索賠是相對應的,是指當被保人發生了合同范圍內的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被保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也就是說,投保保險之後,被保人發生了保險事故,被保人提出索賠申請之後,保險公司相應對索賠申請做出的響應的賠償行為,這就被稱之為"理賠"。
索賠是被保人或受益人的主動行為,是理賠的前提條件,而理賠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行為的響應,也是保險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
6. 保險中索賠和理賠的區別是什麼
索賠是受損害的人向施害方要求賠償,不一定是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是想責任方索賠
理賠時檔符合保險責任時,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做出約定的賠償,不一定可以找到施害方的實體,比方說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
7. 保險中報銷和理賠的區別
簡單解釋一下概念上的區別。給付型保險就是指發生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按基本保額或者按給定的比例進行給付。報銷型保險是指按實際發生費用按比例進行報銷。
給付型保險常見於重大疾病保險。
報銷型保險多見於醫療保險。
舉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一客戶投保了一份含有重大疾病及住院醫療責任的保險。如果發生了約定的特定重大疾病(俗稱輕症)那麼一般是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進行一次給付,且不影響保單的其它權益。如果是發生了約定的重症重大疾病(俗稱重疾),則按基本保額進行賠付。至於客戶治療花費多少,甚至是是否進行了治療,保險公司不管,反正買的保額是多少就賠付多少。
如果客戶患了一般疾病(這里指非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實際住院治療,花費了20000元,且反映在了發票及用葯清單上,社保報銷了70%,為了方便說明,這里暫且就算它是14000元吧,則剩下6000元社保未報銷,那商業保險公司則會按照相應險種的住院報銷比例,一般是80%進行報銷,則為4800元。
以上例子大概能說明了給付型保險與報銷型保險的區別。在實際經驗當中,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最關鍵一點是保單保額及確診書。而醫療報銷型保險,最關鍵的是實際發生的費用(發票)。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保險,最終都是需要回歸到合同條款當中的,條款是如何規定的,就按照合同約定事項來進行認定理賠。所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認真看清楚條款,尤其是除外責任。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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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險報銷事後理賠與事前給付有什麼區別
保險報銷事後理賠與事前給付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作用不同,其本質還是一樣的。保險報銷事後理賠可以讓被保險人得到經濟上的安慰,能彌補保險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而事前給付屬於提前預支保險金額的行為,它可以解決被保險人面臨的資金短缺問題,尤其是患大病急需費用的消費者,可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
通常保險在發生出險的時候,需要經過報案、保險公司受理、調查、審核、通知領款等步驟,在出險後經常審核會給予保險理賠金,這是保險報銷時候理賠,保險報銷事後理賠和事前給付一般出現在重疾險的理賠上,重疾險有事前提前給付的功能,當被保險人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確定為嚴重疾病末期,並經保險公司醫師認定其所患疾病依現有醫療技術無法治癒且根據醫學及臨床經驗其平均存活期間在六個月以下者,可向保險公司申領「提前給付保險金」,但申領以一次為限。
9. 保險金額 保險費 賠款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保險金額: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承擔的最高責任限額。比如: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為10萬元,保險公司承擔的最高賠付金額就為10萬元,超出部分不再承擔。
保費:是購買保險時繳納的費用,是按照保險費率計算而來的。
賠款: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提供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