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律師在線免費咨詢
校方和對方同學都有責任,應向其提出索賠請求。
B. 在線律師免費咨詢
可以電話咨詢法律相關業務,一般這種咨詢都是免費的,但是咨詢的效果不會恨詳細,如果想找免費的律師辦理案件的話,可以在當地咨詢法律援助平台找律師,在篩選律師的時候,可以多看看律師的相關勝訴案件。
C. 發生交通事故後,想要咨詢律師,如何才能免費咨詢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有效的法律咨詢,基本上都是收費的。我們能遇到一些免費的服務,往往是律師為了展現自己的價值,然後讓我們進一步考慮,要不要付費。不過這里還有兩個方法,可以獲得免費咨詢,一個是全國檢察機關服務熱線12309,另外一個是各地的法律援助電話12348。
全國檢察機關服務熱線,本身可能沒有咨詢的義務,不過遇到心地善良的接聽者,說不定會為你解答。如果對方沒有時間,會告訴你咨詢12348,也就是法律援助電話。這里可以咨詢關於法律的問題,交通也不例外。
如果真想咨詢專業的法律知識,最好還是找律師,雖然需要付費,但是得到的答案更加精確。比如借錢能不能起訴,免費的可能會告訴你可以起訴,然後沒有了下文。而那些收費解答,可能會順帶告訴你借錢的性質、有沒有欠條、訴訟時效、訴訟程序等。
無論是商品還是服務,大多數都是一分價錢一分貨,想要得到優質的服務,最好還是花錢咨詢。尤其是涉及到打官司的內容,付費咨詢可以讓我們對整個事件有清楚的了解。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新標准對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臨界值作了調整,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分別由原來的≥30mg/100ml、100mg/100ml調整為≥20mg/100ml、≥80mg/100ml。
依照以上標准,您恰巧是飲酒駕車。
如果保險公司拒賠的話,那麼您看看是否可以沒有明確告知免責條款來抗辯呢?
E. 12348免費律師咨詢熱線
這個是過去的148法律服務熱線
一般都是法律專業人員解答,僅供參考
如果找律師代理,以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為准
申請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
F. 12348法律咨詢熱線是免費的嗎
是免費咨詢的。
「12348」是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的簡稱。
其中「48」取「司法」之諧音,寓意尋求法律服務,調解民間糾紛請找司法行政機關。是司法行政部門運用特定的電話專線和電信網路,統一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面向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的形式。
主要解答法律咨詢,普及法律常識;實施內部聯動,搞好上門服務;溝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強區域合作,搞好職能部門間協調聯動;做到快速反應,防止糾紛激化;遵循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當好黨政參謀;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法律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
調處民間糾紛,及時反映群眾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
12348的意義:
自2002年1月15日上午9: 00起,啟用全國統一的法律服務專用電話號碼「12348」,原電話號碼「16000148」停止使用。
「16000148」法律服務電話更名為「12348」法律咨詢電話,啟用全國統一服務號碼「12348」,並歸並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詢專線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時,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舉標志著「12348」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G. 在線律師免費咨詢,交通
不能吧,買賣非法組裝的三輪車,就只是一個罰款的問題.主要是你親戚是在明知非法組裝還是對方故意隱瞞的情況下買的車.
H. 在線律師咨詢一對一免費咨詢
因為這種情況。顯然還屬於試用期。對方是可以隨時離開。上班了的工資是要給的。
I. 法律咨詢在線免費咨詢
請問你是買的新房還是二手房呀?新房比較好退的。 1,首先要了解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其擔保性體現在體現在法律對定金罰則的規定上(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我不太明白,樓主的這個'定金'是'定金'還是'訂金'?我覺得應該是'訂金'.因為'訂金'才是用在售樓上.請看:訂金--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准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布的《關於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後,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由我國以上的法規可以看出,樓主完全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力要回訂金,他們堅持不給的話,建議樓主找法院告他們,找個好律師,勝算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樓主能聯繫到其他受害者,就更好了,這樣在法庭上有更充分的證據表明他們的銷售有欺詐性質!還可以索賠.